怎麼投訴公務人員
A. 請問如何匿名舉報公務員
對於公務員貪腐瀆職可以去檢察院舉報檢舉,對於其他的什麼問題可以去公務員版所在單位紀委及監察部門權進行檢舉。
想匿名也蠻簡單的,檢察部門現在開通了網上舉報和電話舉報,你可以在網上看下,同時也可以在政府部門網站舉報,或是寫匿名姓打匿名電話都可以。
舉報的前提是一定要有證據,並且是客觀事實,不能誹謗誣告,否則會受到法律制裁。
B. 怎麼舉報公職人員
主要有兩種渠道:
一:向當地的紀檢監察部門實名舉報,並提供相關證據。
二、登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網站舉報,步驟如下:
1、登錄官網,點擊「監督舉報」
(2)怎麼投訴公務人員擴展閱讀:
舉報所反映的問題應屬於黨風政風范圍,具體包括:
(一)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發表言論或組織參與活動,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重大方針政策的;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組織參與利用宗教活動、民族關系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製造、傳播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
(二)違反組織紀律行為: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
(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有關問題;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遊(國內);公款出國(境)旅遊;違規建設樓堂館所;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領導幹部住房以權謀私;領導幹部違規兼職;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津貼補貼違規問題;私設小金庫。
(四)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問題:縣級以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以致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腐敗窩案、串案,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縣級以上地方部門系統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現嚴重"四風"問題,追究領導責任不力的。
(五)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危房改造、救災救濟資金和物資等扶貧領域違紀問題;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領域存在的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違紀問題;強占掠奪、貪污挪用集體土地補償費等土地徵收領域違紀問題;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糧食直補、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直補、農機購置補貼、畜牧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草)補助、農村合作醫療、農村五保供養補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惠農領域違紀問題;基層行政執法單位執法不公、以權謀私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超標准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收繳群眾款物或處罰群眾,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吃拿卡要、甚至欺壓群眾等違紀問題;基層黨員幹部其他嚴重貪腐問題。
C. 公務員犯罪如何舉報
舉報方法如下。
1、電話舉報。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為12309。
2、登錄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舉報。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網址為www.12309.gov.cn。
公眾可通過電話或網路對公務員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
拓展資料
公務員犯罪是國家機關、公共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不盡職責、玩忽職守,侵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類犯罪。這類犯罪,根據中國刑法有:第8章規定的瀆職罪,包括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泄露國家機密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郵電通信罪等等。
參考資料公務員犯罪_網路
D. 如何舉報公務員
一,公務員違法違紀可以直接撥打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12309」。
二,也可回以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舉答報網站站舉報,官方地址為:www.12309.gov.cn。
三、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受理反映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舉報和反映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控告。北京地區的舉報電話為「010-12309」,公眾可通過電話或網路進行舉報。
E. 怎樣對公職人員進行投訴
其實他們是屬於服務行業的,這種態度根本就不行,正如你說的那樣,是版公職人員,沒辦法,他們都是狗權仗人勢,借著共產黨的名義欺壓普通百姓,百姓又沒辦法,你說的投訴,我覺得還是沒必要了,因為我也有過和你一樣的經歷,也是充公交卡,我當時就撥打的114查詢的公交公司的投訴電話,結果打了n個,都沒人接,也不知道是沒人接還是有人故意不接,反正是這樣的人,你不用太放在心上,只要把他們仗著人勢的狗罷了,讓他們繼續搖尾巴去吧,正好,也是你鍛煉自己心胸的時候,呵呵,你不用管他們,他們自然會被人們瞧不起的。呵呵。
F. 公務員不履行職責怎麼舉報
1、「我可以投訴到紀委么?教育局的紀委還是政府紀委,還是政府教育督導室?」:
(1)是黨員的可以。
(2)先到教育局紀委。
(3)政府督導室一般對單位不對個人,檔案管理人員個人的行為不代表是教育局的行為。
2、其實,你費那麼多事干嗎?直接找教育局主管副局長或是局長投訴工作人員工作作風問題,如果護短:再找政府的行風評議辦公室。
補充:嘿嘿,朋友,如果不與她鬧僵,你也沒有必要去找她的上級、只與她協商就行了。但最好還是一級一級的找,先找教育局的辦公室主任就可以了。
G. 怎麼投訴工作人員
打官網服務電話投訴,首先清楚哪個區域的銀行和員工姓名工作代碼
H. 怎麼舉報政府工作人員
你可到上級政府部門的紀檢部門舉報他!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I. 如何舉報公務員違法亂紀
可以直接撥打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12309」。
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依法行使檢察權的國家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資本主義國家的檢察機關,有的附屬於法院系統(大陸法系國家),有的獨立設置(英美法系國家)。
在中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檢察院與人民法院、政府並列,稱為「一府兩院」。
其職權主要有:審查批准逮捕、決定起訴並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職能。中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處理有如下規定: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四條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二十六條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七條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八條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第三十條參與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三十一條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三十二條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在工作時間賭博的,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挪用公款賭博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利用賭博索賄、受賄或者行賄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分。
第三十三條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9)怎麼投訴公務人員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第一條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以交易、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
(六)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條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第三條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違反規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將公款、公物借給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五)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
(六)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七)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資金或者其他財政資金。
第四條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二)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幹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有關情況;
(四)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五)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六)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八)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第五條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學習、培訓、旅遊等費用,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出國(境)定居、留學、探親等向個人或者機構索取資助;
(三)妨礙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案件的調查處理;
(四)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
(五)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黨員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七)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
(八)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注冊登記後,到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第六條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或者超過規定標准報銷招待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二)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准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佔用客房供個人使用;
(四)違反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或者使用小汽車;
(五)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過攤派方式舉辦各類慶典活動。
第七條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
(二)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並、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
(五)干預和插手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
第八條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
(二)虛報工作業績;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四)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
(五)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
(六)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