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勞監
一、受理范圍
凡屬本區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屬舉報投訴受理范圍。(註:不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案件,指導當事人到有關部門咨詢或申訴)。
二、受理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發生在兩年以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投訴時投訴人應遞交投訴文書。
三、所需材料
1、舉報投訴者應出示身份證、工作證等;
2、舉報者舉報本人所在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應出示與所在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工資卡等。
四、舉報投訴形式及內容要求
1、舉報投訴一般採用書面形式,由本人送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也可以用電話舉報。
2、舉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舉報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方式;
(2)被舉報單位名稱、被舉報人姓名、詳細地址(住址)、工商注冊登記機關、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3)被舉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內容、經過、涉及的人數、金額等;
(4)被舉報的事件必須真實;
(5)舉報投訴人請求的事項;
(6)舉報人簽名,並註明舉報時間。
五、案件的受理和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舉報,將視案件的輕、重、急、緩,做好分門別類,並依法查處。
1、屬於職工與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辦理;
2、隸屬區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發生的案件,由當事人向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
3、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不屬於受理范圍的投訴案件,應告之當事人到相關部門處理。
六、受理時限
自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自受理之日立案調查,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調查完成後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在90日內對行政處罰、行政處理不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辦理依據
《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規定》等。
② 在哪可以舉報勞動監察機構
你好,建議向其領導反映情況或直接去該勞動局的信訪室進行投訴或向該回勞動局的上級部答門進一步反映情況,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話,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將扣押的病歷返還。其實大多數醫院的病歷資料都是有存檔的,你可去醫院復制並蓋章,這和原件一樣的作用,沒必要搞得那麼復雜。
③ 去勞動監察舉報需要什麼程序
(一)登記立案。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經過審查,認為有違法事實、需要依法追究的,應當版登記立案。
(二)調查權取證。對已立案的案件,應當及時組織調查取證。
(三)處理。在調查取證後,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件,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作出前,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聽取當事人申辯。
(四)製作處理決定書。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應當製作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書應當加蓋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印章
④ 如何舉報勞動監察員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行政處罰不服的,可提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勞動版行政部門或有關工作人權員的執行法行為違法給用人單位或個人財產造成損害的,要按《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對造成錯案的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⑤ 請問如何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證人證明也可以。
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會對違法企業進行必要的調查和處理.你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向用工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調查核實,並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索要2倍的工資
⑥ 如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先填寫《投訴舉報登記表》或《咨詢登記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1至5名,並填寫《委託書》,所有人員均在委託書中簽名。
接待人員對於投訴人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訴人補正;對於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於勞動監察機構管轄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機構提出。
(6)舉報勞監擴展閱讀:
勞動監察部門收到舉報的處理方法
勞動監察大隊收到舉報、投訴後有權利進行調查和現場檢查,並在60個工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四、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八、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⑦ 如何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根據《復勞動法》的規定,縣級制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可責令改正。可以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任何單位和勞動者均有權對違反勞動法律的行為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縣和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監察機構個體負責監察工作。勞動監察工作必須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准確及時地糾正和查處各種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證人證明也可以; 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會對違法企業進行必要的調查和處理.你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⑧ 勞動監察局怎麼投訴
你好,根據「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勞動部25號令)規定:
第十三條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
第十四條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所以,你需攜帶有關投訴證據材料及個人身份證,到所在地勞動監察支隊填寫投訴書,由其受理後給予查處。
⑨ 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電話
所在城市的區號+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