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接信
Ⅰ 舉報信需要什麼證據
對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舉報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舉報有詳實、充分的證據更好,有利於偵查機關迅速偵破案件,但這不是必然要求,只要舉報人有合理根據或者必要線索,能夠判斷可能存在犯罪事實即可,調查取證的工作交給偵查人員去做。但是,舉報人為了報復、泄憤或者其他目的,捏造事實,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就涉嫌誣告陷害罪。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Ⅱ 怎樣寫舉報信(舉報詐騙犯)
您好!
舉報信沒有固定格式.應實際描述舉報內容,有請求對方保密的權利.
Ⅲ 紀檢委接到檢舉信後多長時間開始調查處理
這個沒有具體的時間確定,而舉報也不一定都立案,紀檢部門要先對舉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如舉報情況屬實的才立案查處。但無論立案查處與否,實名舉報的,紀委都會把調查的情況回復給舉報人。
Ⅳ 紀檢委接到舉報後 將會開展什麼樣的工作流程要詳細點的。一步接一步都需要做什麼
1、受理:接受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處理。
2、問題線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對受理的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履行審批手續,進行分類辦理。
3、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進行了解、核實。
4、立案審查調查:按照管轄許可權經初步核實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依照規定決定立案審查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違法事實。
5、審理:對經過立案審查調查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案件,在審查調查結束後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
PS: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復審,復審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復審決定;監察對象對復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審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復核,復核機關應當在二個月內作出復核決定。
復審、復核期間,不停止原處理決定的執行。復核機關經審查,認定處理決定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由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原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已經撤銷的,由申訴人現在的相當於原批准處分的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黨員、黨組織對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由作出處理決定的紀律檢查機關承辦。
對黨員、黨組織的申訴,需要復議、復查的,按照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辦理。不需要復議、復查的,由承辦的紀律檢查機關或有關黨組織對申訴人說明理由,做好工作。
對申訴的問題復議、復查後,由承辦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處理意見或復議、復查結論同申訴人見面,聽取其意見。復議、復查的結論和決定,應交給申訴人一份。
申訴人如果對復議、復查結論仍然不服,由批準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申訴人的意見及復議、復查的結論和有關材料,一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決定。
(4)舉報接信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相關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印發實施。作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規定》對於確保依規依紀依法、一體兩面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規定》共四章33條,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工作中立案、交辦案件和指定管轄以及結案等相關程序進行規范,特別是明確了以事立案、對涉案人員立案、對單位立案等程序,並設計了5種相關文書格式。
《規定》明確:對事故(事件)中存在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事實,需要追究紀律責任、法律責任,但相關責任人員尚不明確的,可以以事立案;對單位涉嫌受賄、行賄等職務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辦理國家監委立案調查手續;
對於涉案人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可以立案審查調查,也可以交由省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根據審查調查情況,認為被審查調查人構成違紀或者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區分不同情況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按規定移送審理;
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被審查調查人存在違紀或者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的,提出撤銷案件的意見;等等。
據悉,《規定》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牽頭起草,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為主要依據,與《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規定(試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試行)》等配套制度相銜接。
同時,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並廣泛徵求了各方面意見。
Ⅳ 舉報信的格式是什麼
舉報信的寫法大致可以分為名稱、受理單位、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正文、結尾五個部分。
一、名稱。有的只寫「舉報信」三字即可;有的可在被舉報對象前邊加上介詞結構,如:關於對хх挪用公款的舉報。
二、受理機關。應單獨列一行,頂格書寫。
三、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應該將被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政治面貌等逐項寫清楚。
四、正文。這部分是舉報信的重點,應該將所舉報的事實如實地、客觀地表述出來,表述方式以記敘寫事為主。
五、結尾。包括舉報單位的名稱或個人姓名,舉報時間。一信多投的應寫明抄送的其它單位,以減少受理機關之間的轉送麻煩。
注意:
首先,舉報內容必須實事求是,不要隨意誇大,更不能無中生有。在介紹案件情況的時候,不要把自己主觀上的懷疑、推測和真實情況混在一起寫,以免影響及時、准確地開展調查工作。
其次,最好在舉報信中把您掌握的證據寫清楚,說明這些證據是怎麼來的。但是,不要把對案件有證明作用的原始書證和物證,比如象證券、票據等等夾在信里一起寄出,以免丟失。這些證據應當妥善保存起來,留到檢察人員來調查的時候,當面交給他們。
匿名舉報信範文:
舉報經濟犯罪的
XXX人民檢察院:
為了打擊經濟犯罪,純潔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們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實,舉報如下:
被舉報人:李_______,男,______歲,系________市_______廠廠長,住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
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擔任_______廠廠長職務。在任廠長期間,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業青年陳_______(______歲)擔任我廠_______部門經理。自此開始,李、陳二人相互勾結,倒
賣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將我廠鋼材____噸
,(進價________元)撥給陳_______,陳以________元賣出;
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撥給陳___盤元鋼材____噸(進價________元),陳以________元賣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還拔給陳___幾次鋼材和其他材料,陳___怎麼處理的不清楚。為了對李___表示謝意,陳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給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條證實)。
自從黨中央提出懲治腐敗以來,陳___預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於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辭職。陳_______辭職後去向不明。
為了繼續經營本廠_______門市部的業務,廠里派員清理陳_______的賬務,方發現李_______親手寫的收條。但廠財務科知而不報,有意掩蓋。上述事實的有關證據,現都存放在我廠財務科。望人民檢察院迅速派員查處。
__________廠 :XXX
Ⅵ 舉報信怎麼寫
舉報信並沒有專門的格式,舉報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習慣書寫出舉報信件,只要能講明舉報事實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能夠按照某種明確的格式書寫的話,就可以方便舉報工作人員閱讀和獲取有價值的舉報信息。舉報信一般可分為五個部分:
(1)標題。如「關於王某某涉嫌貪污犯罪的舉報」,「對張某受賄問題的舉報」,這樣可以使舉報工作人員對於舉報信的內容一目瞭然。
(2)開頭。舉報信起始部分應直接頂格寫上接受舉報的單位的名稱,如「某某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寫明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等,要突出被舉報人的職務。如果被舉報人是多人,要依次列出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當然,如果是匿名舉報,舉報人就不必列出舉報人的基本情況)。
(3)案由。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罪名,如貪污、受賄等等。
(4)舉報事實。這是舉報信的關鍵,是舉報中心處理舉報的主要依據,要盡量寫得詳細一些。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事實,要求包括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後果。介紹舉報事實,要實事求是,不能任意誇大,更不能無中生有,也不要過多地寫上自己的懷疑和推測。要將所有舉報事實按照一定的次序羅列出來,並列出證實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證據和證據的來源。
(5)結尾。結尾可以寫明自己對於案件的看法,並可以提出一些具體的要求。舉報人簽名並蓋章,註明寫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