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舉報箱
Ⅰ 江蘇省溧陽東高速能上嗎
江蘇省溧陽東高速公路是不準許外省車上的,請不要出行
Ⅱ 外地人,溧陽牌照,有溧陽居住證好不好下高速
非本市人口不得進入,
Ⅲ 溧陽的116路已經開始運行了嗎
米陽的1116路已經開始運行了。
Ⅳ 2.6郎溪到溧陽可以通行了嗎
現在不能通行。非本市人口不得入內。
Ⅳ 2020年2月13號溧陽自駕到南京兒童醫院高速可以走嗎嗎
可以,南京沒有封高速公路。
Ⅵ 百度一下請問溧陽∫去上海的高速公路通嗎
漂陽去上海的高速公路通了但要檢測合格後才能走
Ⅶ 溧陽高速出口需要那些證明可以下
我認為是需要本人身份證。常州戶口才可以下溧陽高速的?
Ⅷ 上當受騙的非法集資者能否得到退款或補償
江蘇常州易得企業策劃有限公司成立於06年的6月20日它的前身是(常州同得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易得企業總部坐落在常州市政府辦公大樓內,工商稅務經營執照齊全,政府每年審計都是合法通過並在當地算排上名的交稅大戶企業,與全國首家正式注冊無店鋪行銷為研究和服務領域的官方批復機構-----上海東方無店鋪行銷發展研究中心合作的對象。有常州日報,江蘇法制報重點法律服務合作單位贈匾企業。
盡管易得讓人看到有著華麗誘人的合法外衣,初衷廣大投資者也心存疑慮但也不覺得他們是在做傳銷而更像在搞非法集資嫌疑,曾經通過各渠道舉報小強熱線也多次暴光然後照舊發展而且更加壯大.廣大投資者看到有政府保駕護航甚至連舉報人都不理會的怎麼會是非法經營企業呢?如真是非法企業在政府大樓內要繩子以法不是輕如反掌嗎?縱觀全國所有發生的傳銷非法經營案件從理論上都有同樣的說法;「從事非法經營企業一般都是打著合法的外衣使一般的老百姓很難識別」就這個說法我們不議論其它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易得案件本身我們試問;所有的合法外衣究經是怎麼被合法穿上的?易得在政府的眼皮底下經營運作模式不是二天也不是二個月而將近有二年之久國家的審計在干什麼?每年的審計又怎麼會合法通過的?政府難到只有稅收的義務沒有應盡去監督企業經營行為的責任嗎?難到要叫一個老百姓來簽定辨別企業經營始終合法性嗎?因此說易得企業是經地方政府層層精心包裝後出現的產品,現在產品出問題了包裝人不會說包裝有錯硬說是產品的自身問題。
從中不難看出地方政府不作為形式上的默許都曾經對易得企業涉嫌傳銷非法經營案件惡心發展客觀上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從二年的時間最初的幾千人發展到擁有會員5萬人,簽定各級代理經銷商協議500多份,到07年底公司累計資金達5億3仟6百萬。涉及全國二十多個省市。(引自--易得副總;魯紅玲在08年1月20日全體會員作的07年度報告)也因此也可以這樣說;易得企業法人勾結地方政府官僚設置陷井是坑害無辜投資者的罪魁禍首。易得企業涉嫌非法經營同樣常州地方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08年2月14號下午15時左右在江蘇省溧陽東尼大酒店易得企業領導骨幹被江蘇省公安部全部抓獲直至今日常州市政府也沒履行告示應盡的義務。有多少無辜上當受騙的廣大弱勢群體萬分焦慮盼望政府就此事向公眾作個合理的解釋及善後處理方法,然而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沒有一個政府部門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更沒有任何一家新聞媒體客觀公正跟蹤報道。此案封殺消息勢必有暗箱操作之嫌。
而是我們從有關專業研究傳銷專家那裡去尋找到答案,結合易得案件的前後事實使廣大無辜投資人的聯想到更可怕的情況;那就是起初常州地方政府是有意或者說是默認像易得那樣的企業任意生存發展的,對早已發生的傳銷事件充而不聞等豬養肥了再來捕殺,獲取打擊整冶傳銷的政績起獲大量的贓款為目點全然不顧殺豬背後弱勢弱勢群體的斑斑血淚事實。盡管我們都是易得的受害者但我們還不至於會相信在中國大地上會有這種情況發生,這分明在光天化日下強盜在搶錢有什麼區別?
原想總有拔開霧雲見太陽的時候在08年的3月份公安部門對易得骨幹分別進行了審判,但是我們廣大受害者不明白真正的易得法人和從事非法經營的發起人為何直到目前沒有最終的審判結果?如果說真正有罪的應該是他們!而大多數是被愚弄的受害者。公安部門在處理易得企業案件上缺乏公道的人性化處理原則,而對所為的嫌疑人(純受騙上當投資者)長達法律意義上的37天拘禁最長的被無故關押5個月之久。社會和諧以人為本保障人權表現得淋漓盡致,總感覺這次所為的易得非法經營案的背後確有些蹊蹺,真是該抓的沒判,不該抓的亂抓。引起廣大民眾的對地方政府的強烈不滿!難到在這個世界上就沒有公道可言了嗎?
廣大無辜投資者為了維護自身權利堅定走上長期上訪之路,從中揭露易得案件背後的種種黑幕同時應用各種形式全社會公開事實真相!讓天下有良知的人們一起來參與誰之罪的討論!
不久一個代表國家地方法制媒體——江蘇法制報在09年的4月13日(第3870期)針對易得案件發表了;「易得傳銷大案,盯上了互聯網」文章。如算是在歌頌表彰慶功地方公安對獲取打擊整冶傳銷的政績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到也罷!!問題是那篇報道確違背了最應有基本事實真實性原則,違反了一個記者最起碼應有的職業道德規范,從那篇報道中不難看出本意想要遮蓋著些什麼?也不清楚江蘇法制報到底想要為誰說話?還是要為誰在開脫罪行呢?我們都是在易得親身受害人易得的事我們不清楚誰清楚呢?在易得投資過的無辜受害人誰不知道「錢萬鏞」才是易得企業的法人董事長。那篇報道確有模有樣地把一個叫;「張素芬」的人來頂替易得的法人來開涮。如法制報為了其它考慮用化名也要用在恰到好處?首先要搞清楚錢萬鏞與張素芬是有男女區別的。巧的是在易得「張素芬」也真有其名,她只不過是一般的理事最多也只是區級經理吧?想不到法人的罪過也可以叫下面的人來頂替?那麼關鍵的事不會是法制報也是在無意中搞錯吧?更有戲劇性的記得早在二年前江蘇法制報與前易得企業曾經有過一種默契要不怎麼還增匾是合作服務單位呢?
為何整篇報道不提有政府批文商務部注冊的上海東方無店鋪直銷網?東方無店鋪才是易得企業真正涉嫌非法傳銷操作實施的導火線。
其次被抓時間也說得太離普,明明是在08年的2月14號下午15時報道確說在2月7日,農歷新年的初一被抓。真是吹牛也不打草稿太沒真實可言了!!!那天除了錢萬鏞所有的易得領導層及骨幹都被抓獲,從後來的警方證實中錢萬鏞也被抓捕歸案。因此說易得案件整個領導層及骨幹都被抓是比較是真實的。其實誰抓不抓不是什麼問題,我們想該抓的是一定抓進來的,問題是報道中一而再地擔護易得前領導層及真正製造非法經營的發起人使我們不得其解,一個代表政府正義法制的媒體也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中造假?這在我們廣大老百姓心目中是意想不到的,可想而知也就是有今天那麼多的人更容易在易得上當受騙的真正原因所在了!所以在這世界上我們究竟還能相信誰???
最為敏感的易得企業在整個非法經營案過程中涉嫌金額到底是多少?在08年1月20日易得副總「魯紅玲」在全體會員大會上作的07年度報告金額是5億3仟6百萬。而在法制報上提到的涉嫌金額4千多萬元二者差距為何有那麼大?我們也不排除易得前領導講話的真實性,想當然的認為即然易得企業頭目骨幹全被抓問題不是很好解決的嗎?所有的名冊都在警方的掌握中所有的資金都在一個鍋子里排除虛報,正常企業損耗等等因素總有一個正確的說法說法吧?現就易得的事折騰了那麼大紙是快要包不住火了?要不還要國家的審計部門干嗎?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始終在利用所為的傳銷非法經營案做掩護其真正的用意我想還沒到白痴地步善良的人們一看就明白了是竟然不顧殺豬背後弱勢弱勢群體的斑斑血淚事實什麼都能做!
易得企業在地球上突然消失,在一年多漫長焦慮等待時間里有多少無辜投資者即將面臨家破人亡,夫妻打架鬧離婚,親戚朋友之間翻臉打官司,有很大一部分人的錢款都是從銀行抵押房產貸的款,每月要付4--7仟元,很多人就為此事沒得到政府一個說法精神支柱也即將崩潰!叫他們怎麼生存呀?他們快要瘋了!!!快來救救他們吧!如此事政府不能妥善解決他們快支撐不下去了,很多人也只能去常州或去南京自殺了,以前的南京大屠殺變成了南京大自殺了!!!
可悲可恨呀!!!
好在中國是人民的中國,只要堅信這個大地上有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正義也一定會存在。國家主度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使國家進一步穩定社會需要更加和諧對於人民內部矛盾要用寬嚴相結合的處理原則,我們認為真正要嚴懲的是政府中的腐敗分子和易得企業法人及製造非法經營傳銷骨幹發起人,大多數是無辜上當的廣大民眾,要正確處理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要打著「傳銷非法經營,」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為晃子無視事實真相任意踐踏人最基本生存權。
請不要橫加所有無辜在易得投資者身上種種不公平,我們即便有錯錯就錯在太輕信有政府受權有官方批復的「東方無店鋪直銷」,但為何最終有錯有損害的就一定是廣大的弱勢群體?為何作為易得企業非法經營滋生地常州市政府不敢承擔為此造成的監督失職後果?為何不敢把易得企業的背後操縱真正黑幕揭露在光天化日下讓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們評評誰才是真正的罪人?
此時我們再次懇求一個有良知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向眾多無辜投資者盡快地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解釋和合法的處理結果。同時也呼於一切有正義感的新聞媒體關注跟蹤此案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