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麼投訴商家
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食物中毒調查處理結果是民事訴訟過程中申請賠償的重要證據,另一方面,當前食品衛生舉報的線索已成為衛生行政部門立案查處的重要案源之一,通過向衛生行政部門檢舉食品衛生違法行為,可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食品衛生法》第五條專門對此作了規定「國家鼓勵和保護社會團體和個人對食品衛生的社會監督。對違反本法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當陽市衛生局也專門制定了《當陽市舉報衛生違法案件獎勵暫行辦法》,事實上,食品衛生類的投訴舉報已被廣大消費者認同和運用,成為衛生行政部門歷年來受理比重最大的一類投訴舉報。 衛生行政部門在受理群眾投訴舉報時,經常會碰到投訴舉報者因不知投訴舉報有關常識致使時機貽誤、證據消失,自身合法權益無法有效維護,甚至無法追究食品衛生違法肇事者的責任。因此,消費者在投訴舉報時要注意:(一)食品衛生投訴舉報的受理范圍包括制售劣質食品行為、食物中毒、餐飲衛生差、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不良、銷售發霉、變質、過期食品等侵犯消費者權益,不符合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要求的行為。 (二)投訴舉報一定要及時,在事發後盡可能早的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反映,衛生行政部門才能在第一時間內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比如發生食物中毒時,有的消費者想和飯店「私了」,以獲得一定賠償,往往「私了」不成時才想到投訴舉報,這時調查處理食物中毒的最佳時機已喪失,可疑食品被銷毀,加工操作場所被清洗消毒,中毒者已康復,衛生行政部門不能取到有力證據。此時,如果飯店又反悔不認帳,衛生行政部門也難幫助受害的消費者討回權益。 (三)在投訴舉報時,要盡可能提供收集保存的證據,供衛生行政部門查證使用,如:發票、門診或住院病歷、購買的食品包裝袋、照片等。 所以,消費者在購物、餐飲消費時要索要發票,保留好有關證據。
B. 食物中毒投訴哪個部門
食物中毒,首先可以向12315消協投訴,其次也可以向食品葯品監督部門投訴, 當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後果特別嚴重的話,直接打12331(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都是可以的。
C. 食物中毒要怎麼投訴
直接打12331(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
D. 外賣食物中毒怎麼投訴
第一,叫醫院開具,病情診斷書。
第二,拿上病情診斷書上當地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局。
第三,拿上診斷書,投訴肇事外賣商家,給予醫療賠付,精神損失費等,
E. 點外賣食物中毒該怎麼維權
首先跟商家取得聯系,如果他直接願意負責任的話,那我們就不用費事去找相關部門。還可以跟平台聯系。
F. 食物中毒如何維權
本案屬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版主張權利。
《中權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G. 食物中毒,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方法一 315投訴
方法二 食品葯品監督部門
方法三 法院起訴
方法四 後果嚴重的話,報警。
方法五直接打12331(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
首先要搞清楚食物中毒的原因,然後才能落實投訴對象的主體。如在某某餐廳就餐導致的食物中毒,這樣就可以到食品葯品管理局進行投訴,如果是在家裡中毒,就要看是怎麼引起的,如吃了霉變食品中毒,就只能自己負責。
怎麼預防食物中毒
1、要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潔或腐敗變質食物,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和有毒的動、植物。
2、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凈、消毒。嚴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種食物都不應放置太久。
3、肉類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內生。有些食物在吃前應加熱或高壓處理。
4、海蜇等水產品宜用飽和鹽水浸飽保存,食用前應沖洗干凈。
5、做到正確使用炊具。嚴格把好「病從口入」關。食物中毒以細菌性食物中毒較為常見。
6、按照低溫冷藏的要求貯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生熟食物要分開存放。
哪些是食物相剋易食物中毒
以下幾類食物同食時,易引起食物中毒。大家平時飲食要注意了!
鱔魚與南瓜:食則中毒。解救:吃蟹。
牛肉與韭菜:食則中毒。解救:吃人奶或豉汁。
蟮魚與紅棗:吃則脫發。解救:吃蟹。
鴨蛋與李子:食則中毒。解救:吃黃泥水。
螃蟹與冰水:食則中毒。解救:吃藕節(煮水)。
牛奶與菠菜:食則拉痢。解救:吃綠豆湯。
(7)食物中毒怎麼投訴商家擴展閱讀:
關於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如下: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有兩個版本(1)現行版本----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十一屆)第九號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主席令第二十一號公布 ,將於2015年10月1日實施。
二、國務院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頒布日期:20090720 實施日期:20090720 頒布單位:國務院
三、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頒布日期:20130502 實施日期:20130504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四、部委規章
1、《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070119 實施日期:20070501 頒布單位:商務部
2、《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090730 實施日期:20090730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3、《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100304 實施日期:20100501 頒布單位:衛生部
4、《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101020 實施日期:20101201 頒布單位:衛生部
5、《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110913 實施日期:20120301 頒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6、《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20141231 實施日期:20150201 頒布單位: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食物中毒有快有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