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場投訴
⑴ 對高速公路非現場執法有異議,在違章地還是在車輛歸屬地申訴,復議和起訴。一次性扣十二分,交警故意陷害
哪有有權作處罰決定,就在哪裡的上級機關或當地法院申請復議或訴訟
⑵ 對非現場違章有異議在哪裡申訴和起訴,在違章所在地還是車輛歸屬地
1、對非現場違章有異議的,可以向違章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訴,也就是向違專章發生地屬的交警隊提出申訴,而不是在車輛歸屬地。
2、根據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05號令),
第五條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應當向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⑶ 汽車亂停亂放要打什麼電話舉報
汽車亂停亂放可以撥打交警電話122進行舉報查處。不聽勸阻亂停亂放車輛,市民可撥打110舉報。
(3)非現場投訴擴展閱讀
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⑷ 交通違章電話申訴是多少
交通違章申訴無法用電話申訴。
申訴辦法:
你需要到違章拍攝地所在的交警違章處理科窗口,查證違章照片後,提交有關資料,然後交警部門才可以受理並上報進行再審核認定。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第七章其他規定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其他交通違章申訴方法: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
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弔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後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後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4)非現場投訴擴展閱讀:
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
(二)作出處罰決定的,填寫《公安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 當場交付當事人;
(三)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的銀行代收罰款機構(以下簡稱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場收繳罰款的,同時填寫罰款收據,交付當事人;
(四)需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執行罰款決定的,同時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以下簡稱《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
⑸ 投訴違章車輛怎麼投訴
一般情況下,發生交通違章的情況都是比較危險的,也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我們發現他人進行的交通違章可以進行投訴,那麼投訴的方式包括哪些?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
怎麼投訴交通違章
可以直接撥打122報警電話,或者是拍攝違章照片視頻,直接提交給或發給當地交警隊即可反饋。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罰款繳納
1.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當地各銀行都可交違章罰款,通過自助交電話費的POS機即可。
說明: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後,可以等交警局將《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寄給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隊或交通監控中心領取。
2.持《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及當事人的駕駛證、行駛證到處罰決定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3.如違例項目需要弔扣駕駛證的還須按規定弔扣,弔扣駕駛證期滿後憑《弔扣駕駛證執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4.如是持深圳駕駛證的司機,違章不需弔扣證的,只需直接到各銀行繳納罰款即可。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通過打電話的方式進行投訴,也可以拍照片之後。直接交給交警隊進行反饋。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監督那些交通違章的行為。
⑹ 銀行投訴電話和銀監會投訴
撥打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就可以投訴銀行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銀監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6)非現場投訴擴展閱讀:
1、信訪咨詢電話: 010-6627911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保險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78、工作日9:00-17:00。
主要職責
(一)依法依規對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開展系統性研究。參與擬訂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參與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以及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依據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規則。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其他類型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
(四)依法依規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實行准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范。
(五)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實施監管。
(六)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⑺ 在銀監局如何投訴銀行
撥打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12378,就可以投訴銀行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銀監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7)非現場投訴擴展閱讀:
1、信訪咨詢電話: 010-6627911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保險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78、工作日9:00-17:00。
主要職責
(一)依法依規對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開展系統性研究。參與擬訂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參與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以及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依據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規則。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其他類型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
(四)依法依規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實行准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范。
(五)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實施監管。
(六)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⑻ 非現場監管指引 保監會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轉載僅供參考
下面是針對銀行的。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完善城市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城商行)非現場監管工作,提高非現場監管的有效性,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現場監管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及有關監管工作制度,特就城商行非現場監管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第二條本指導意見所稱的城商行各級監管部門是指銀行監管二部(以下簡稱銀行二部)、銀監局以及並表局、報告局。並表局是指城商行法人機構所在地銀監局或銀監分局。報告局是指城商行分支機構所在地銀監局或銀監分局。
第三條城商行非現場監管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以法人監管為主導。重點突出並表局在城商行屬地法人機構監管中的主導性。
(二)以分類監管為主線。在監管評級的基礎上,實現「一行一策,分類監管」,增強城商行非現場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以主監管員為核心。充分發揮主監管員在信息匯集、風險監測、政策制定、監管行動、組織協調等方面的主導作用。
(四)以風險監管為重點。全面、客觀、准確地反映城商行真實風險狀況,採取有力措施促進城商行不斷提高經營管理和風險防控水平。
(五)以提高監管有效性為目標。各級監管部門應根據機構的風險程度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努力提高非現場監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