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換車牌舉報電話
① 有人拆掉車牌在哪裡舉報
報警電話110
② 車里停在廠里私自更換車牌是違法嗎
私自更換車牌肯定是違法的,不管你把車停在哪裡去更換車牌都是違法的。
③ 怎樣舉報一個車牌號
可通過如下方法舉報:
1、撥打報紙熱線;
2、登陸公安交通信息服務網-市民話交通專欄留言、發照片;
3、參與市交通電台市民話交通節目。
④ 如何舉報車牌!打哪個服務熱!告訴我跪求幫助。
打110啊,3歲小孩都知道
⑤ 私自拆除他人車牌如何處理
在店門口停車如事先通知過你,而你強行停車,拆除你車牌,或者叫拖車把你車拖走責任是專你負責。屬
但是沒有通知,而且是正規停車位,而無需支付停車費的話,他強行拆除你車牌你可以告他毀壞個人財產,而得到賠償,還可以告他盜竊罪,而讓他入獄。(如果他不是停車場管理員的話)
另外兄弟,現在這種勢利眼太多,不要跟他們搞的不開心,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滿意
⑥ 私自更改機動車牌照怎麼處罰
私自更改機動車牌照屬於變造機動車號牌,會被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收繳變造號牌,並扣留機動車,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6)私自更換車牌舉報電話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2、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⑦ 如何舉報車牌號
粵A1275P 這沒素質的 在廣州市白雲區用改裝氣喇叭還按得那麼響...路過他車旁剛好他按了一下喇叭現在耳朵還嗡嗡響的 找他理論還被他凶了....要是知道怎麼舉報第一個舉報他
⑧ 擅自改自己小車車牌的數字被發現會有什麼後果
「擅自改自己小車車牌的數字」屬於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得的號牌,即為偽造的機動車號牌。首先偽造機動車號牌是違法的!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了局部修改,對偽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增加了15日拘留的處罰。
其次,偽造的機動車號牌,其感光性遠不如正規渠道發放的號牌,這將給電子眼抓拍帶來障礙,在視線不好的時候電子眼抓拍此類車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就相當於蒙上了一個「眼罩」,不利於違法取證。
最後,車牌丟失後不通過正規渠道補辦而是私自打造,這將助長套牌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風氣,給非法車牌加工點以生存的空間,從而給車牌管理帶來難度。
⑨ 汽車私自更換假車牌號是犯罪嗎
私自更換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屬於違法行為,不屬於犯罪。偽造、變造假車牌,達到一定數量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9)私自更換車牌舉報電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⑩ 私自改車牌的怎麼處罰
私自改車牌的,會抄被處以扣 12 分,並襲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為處罰標准依據以下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