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和線索
『壹』 如何規范舉報線索的統一管理
職務犯罪線索是檢察機關啟動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前提和依據。線索管理的好壞,事關舉報人、人民群眾權益和利益,也直接影響辦案的質量。如何完善管理機制,有效規制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的初查工作,防止故意壓線索不查,利用線索謀私,隨意進行初查等反映突出的問題,成為擺在檢察機關面前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當前職務犯罪線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檢察機關實際工作中,職務犯罪線索的受理、移送、信息反饋等方面存在諸多弊端。 1、舉報線索質量不高,大部分都是匿名舉報。受理的舉報線索有70%以上都是匿名舉報,來信來電舉報較多,來訪較少,且很多來訪人都不願意透露真實姓名,這給初查工作帶來很大不便。另外,除少部分反映的問題內容較為翔實外,大部分線索反映的問題都是聽說的或者猜測的,沒有實質性的內容,導致線索存查,最終線索積壓。 2、近年來受理的舉報線索數量有所下降。部分群眾仍有著唯官情結,他們更願意去上級部門反映問題,主要表現就是我院舉報中心受理線索數量與市院交辦線索數量的比值逐年下降。這種情況就導致了受理工作難度加大,工作時間較長,重訪率增高。 3、群眾多頭舉報,線索保密性差。這直接導致受理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的舉報線索成案率低。 二、舉報線索積壓成因 (一)線索成案率低,造成了舉報線索積壓 1、舉報人的保護制度不完善。社會上存在一些舉報人因舉報而被壓制、下崗,甚至遭到滅門之禍的惡性事件的現象,使舉報人擔心遭到被舉報人的打擊報復而語焉不詳,不敢透露詳細內容。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關於保護舉報人的規定僅散見於一些法律、法規中,可操作性不強。被舉報人對舉報人進行威脅、刁難、打擊報復時,現有的法律無法對舉報人進行有力的保護。因為害怕被舉報人的打擊報復,大部分舉報線索都是匿名舉報,這給檢察機關的初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難度,這也是檢察機關轉反貪局反瀆局等職務犯罪舉報線索成案率一直較低的原因。 2、舉報線索初查機制不完善。我國現行法律對初查沒有明文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對初查的規定,初查是檢察機關對案件線索在立案前依法進行的審查,包括必要的調查。在初查過程中,調查的手段嚴格控制為以書面審查為主、外圍調查為輔,不得接觸被舉報人,不得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措施。由於缺乏明確的制度保障,初查多為一般性調查,泛泛了解一下情況,對於現在日益復雜化隱蔽化的職務犯罪根本束手無策,導致了初查成案率低。
『貳』 檢舉和舉報的區別
舉報是指機關、抄團體、企事襲業單位和個人向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線索的行為。舉報是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的一項民主權利。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檢舉是非受害人向黨組織、紀檢機關反映黨員或黨組織違法亂紀或不正之風問題的行為。
『叄』 舉報和投訴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
投訴是指消費者購物或接受服務,與企業發生爭議後,通過電話、書面等形式,向工商等行政部門反映自己權益遭受侵害的事實,請求協助解決爭議的行為。
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工商等行政部門反映企業在經營中存在的違法行為。舉報既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
2、提出者不同:
投訴人是認為自身權益遭受侵害的消費者;而舉報人是發現違法行為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而這種違法行為未必對其自身權益造成了直接侵害。
3、處理依據不同:
投訴的處理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等;舉報的處理依據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
(3)舉報和線索擴展閱讀:
廣大勞動者舉報投訴應注意以下事項:
1、明確區分舉報和投訴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了勞動保障監察的舉報制度和投訴制度。勞動者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自身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2、通過快速有效方式進行舉報
勞動者舉報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時,可以通過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撥打本市勞動保障政策咨詢和舉報電話「12333」或者登錄上海勞動保障服務網http://s.yingle.com等便捷的方式進行舉報。
3、舉報時應盡量提供詳實信息
勞動者在舉報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時,應明確提供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及違法具體行為。為更有效地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者在舉報時可以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同時也可以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便於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與舉報人聯系。
4、勞動者應及時維權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因此,為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者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以防超過維權時效。
5、勞動者應注意收集證據材料
勞動者在工作時應注意保存好用人單位的招工招聘記錄,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相關工作憑證,以便舉報投訴時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供,或在申請仲裁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
『肆』 揭發 檢舉 舉報 三者的區別
1、揭發 檢舉 舉報 三者的對象不同:
揭發的對象是壞人、壞事、錯誤或缺點。
檢舉的對象是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舉報的對象是上級部門。
2、揭發 檢舉 舉報 三者的概念不同:
揭發是將壞人壞事揭露出來概述揭發。
檢舉是指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概述檢舉。
舉報是向上級報告。
3、揭發 檢舉 舉報 三者的主體不同:
揭發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線索的行為。
舉報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檢舉。
檢舉是非受害人向黨組織,紀檢機關反映黨員或黨組織違法亂紀或不正之風問題的行為。
(4)舉報和線索擴展閱讀:
檢舉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內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1、首部。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應首先註明受理舉報的紀檢監察部門的名稱,被檢舉人的姓名、性別、職務、級別和政治面貌,被檢舉人所在單位的名稱及親屬關系,被檢舉問題的性質。
2、正文。
此部分內容是檢舉信的重點。要求舉報人應當盡可能據實告知紀檢監察機關被檢舉人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如違法違紀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所涉及的相干單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單位和聯系電話,相乾的書證物證等。
如檢舉的是經濟問題,要盡可能詳細註明違法違紀的金額、數額,涉及的賬號和銀行等。對所檢舉的問題要按問題的類型和性質逐條敘述。
3、尾部。
依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規定,我們提倡署名舉報,檢舉人應盡可能簽署真實姓名。同時,還要註明寫信的時間,檢舉人的單位、地址、郵編及電話,以便受理部門聯系。此外,還應註明同樣問題是否向其他部門反應過及反映後調查處理情況,此次舉報有何具體要求。
通過信函的形式揭發檢舉黨員領導幹部違法違紀行為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如實客觀地檢舉問題,不準誇大或歪曲事實,更不準捏造材料,誣告別人,如有誣陷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要嚴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
聽從符合法律、法規、政策和黨紀政紀的處理,不得提過高要求;舉報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順,詳略適當,層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無實際內容;書寫時要用鋼筆或毛筆,字跡要清楚、整潔。
一般來說,舉報信可以分為開頭,正文和結尾三大部分。在寫開頭之前,最好給舉報信起一個名,有個標題。比如:「對張三貪污問題的舉報」等等,使舉報工作人員對舉報信的內容一目瞭然。
舉報信的開頭就像寫平信那樣,頂格寫上接受舉報單位的名稱,比如「台州市路橋區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介紹一下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比如:名字、性別、職務、工作單位和住址等,如果被舉報人有幾個人的話,還要一個個分別寫清楚。
舉報信的正文,應該詳細介紹舉報案件的事實。這是舉報部門進行處理的基本依據,也是寫好舉報信的關鍵。介紹舉報案件應當按照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寫明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具體情節和後果等等。這些內容應當晝寫得詳細一些。
有證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們的姓名、單位、聯系辦法等寫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舉報是什麼關系,也應寫明白。
舉報信的結尾可以說說自己的個人看法,提出具體要求。
最後,舉報人應當簽上自己的姓名,寫上寫信時間。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揭發
網路-舉報
網路-檢舉
『伍』 線索舉報與報案有多大區別
區別打了
『陸』 如何規范舉報線索管理
《關於切實加強和規范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紀辦發[2013]6號)中規定紀檢監察案件線索的五類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准:1.擬立案類。主要是指經過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立案調查,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一類線索。2.初步核實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擬進行核查的一類線索,包括開展側面了解、發函由被反映人做出情況說明、請所在地方或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與被反映人談話、委託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解等工作的線索。3.暫存類。主要指反映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暫時存放備查的一類線索。4.留存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不具體、基本不具有可查性的一類線索。5.了結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失實或無可能開展核查工作的一類線索。
『柒』 檢舉和舉報是一個意思嗎 二者有沒有區別
檢舉和舉報的意思類似,但是用法不一樣,檢舉用於比較正式的場合,舉報的使用場合就比較普通。
檢舉是指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與「舉報」的意義類似。可以通過寫舉報信、電話舉報、網路舉報等方式檢舉。
檢舉 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與「舉報」的意義類似。
(7)舉報和線索擴展閱讀:
檢舉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內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1)首部。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應首先註明受理舉報的紀檢監察部門的名稱,被檢舉人的姓名、性別、職務、級別和政治面貌,被檢舉人所在單位的名稱及親屬關系,被檢舉問題的性質。
(2)正文。
此部分內容是檢舉信的重點。要求舉報人應當盡可能據實告知紀檢監察機關被檢舉人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如違法違紀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所涉及的相干單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單位和聯系電話,相乾的書證物證等。
如檢舉的是經濟問題,要盡可能詳細註明違法違紀的金額、數額,涉及的賬號和銀行等。對所檢舉的問題要按問題的類型和性質逐條敘述。
(3)尾部。
依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規定,我們提倡署名舉報,檢舉人應盡可能簽署真實姓名。同時,還要註明寫信的時間,檢舉人的單位、地址、郵編及電話,以便受理部門聯系。此外,還應註明同樣問題是否向其他部門反應過及反映後調查處理情況,此次舉報有何具體要求。
『捌』 如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可以通過,什麼舉報
如果您發現網上有害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或需要安全求助,您可以通過「網站導航」進入各地報警網站進行報案或舉報。如果遇到緊急情況或有危難時,請直接撥打110。 最後,感謝您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和支持。 根據你的提問,涉及到網路詐騙犯,已...
『玖』 舉報違法線索
沒這個規定,所以是不可能給你書面回復的,頂多給你在你舉報的網站上給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