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太慢可以投訴嗎
㈠ 身份證一直辦不下來可以怎麼投訴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具體以回執單為准。現在統一取消了身份證辦理加急業務,辦理身份證期間急需用身份證的,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三日內取證,一般當天可以拿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㈡ 怎麼投訴我這里的派出所,辦身份證效率太低了,要3個月,有規定說最遲一個月啊
你可以辦快件,就是錢收的侈些,一個星期辦好
㈢ 身份證超過20個工作日怎麼投訴
時間還沒有到。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專份證,具體以回屬執單為准。現在統一取消了身份證辦理加急業務,辦理身份證期間急需用身份證的,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三日內取證,一般當天可以拿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㈣ 去公安局辦理身份證還有幾分鍾五點辦理人員不辦理可以投訴嗎
這種事情就別投訴了,畢竟辦理流程至少也需要10分鍾啊,你差幾分鍾去辦也辦不版完啊,人家公安網都是權定點關閉的,辦一半關閉了不也得第二天再來辦嗎?而且就算你投訴了你想要的結果也得過幾天得到,你都辦完證了還有意義了嗎?人家投訴都是因為沒有解決問題才投訴希望解決的,你投訴為了什麼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㈤ 身份證辦理時間超慢 找誰投訴
修改性別一分鍾不到就可以搞定。
可能是你發現性別不對後,跟民警說話不禮貌,得罪他們了專,你所說的都屬是他們勿悠你,就是不想辦給你,你不信去公安局問有沒有發生火災。
得罪都得罪了,那就進行到底,派出所公開欄有個民警違法投訴電話,或打114問公安廳投訴電話,直接打電話投訴。把你上面所說的反映上去,然後你就發現他們比孫子還乖。
㈥ 身份證辦理很久了還沒到怎麼投訴
60日內取證,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具體以回執單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回》第十二條 規定:公答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㈦ 辦理身份證多長時間不給可以檢舉投訴
居民身份證辦理只要不超過90天是無法進行檢舉投訴的。
《中華人民共內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容》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㈧ 辦理換身份證超過90個工作日可以投訴嗎
辦理復換身份證超過制90個工作日是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身份證法規定,公民申請辦理身份證一般需要在60日內發放給公民而且最長補可以超過30天,也就表示相關部門需要在公民申請辦理身份證後90天內交與公民身份證,若超過時間公民是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㈨ 身份證超過3個月怎麼投訴
辦理過程超過三個月?
怎麼說呢?你投訴誰啊打算?
戶籍警?身份證信息專填好後,人家直接上傳了(都是屬現場辦理),制證不歸他們管,到期不回,你投訴他們……人家也沒辦法給你弄回來
公安局戶籍科?也沒人家什麼事好像,這個身份證好像就不在公安局制,至少不是在分局制
公安廳?就算是投訴公安廳,你至少得去公安部投訴吧?你可得想好了,這挑費不小啊!~
開個玩笑。說的不一定準確,但確實那個證至少不是在區局辦理,你投訴個別戶籍警也沒用
㈩ 身份證照了兩個月多了,還沒下來,我可以去投訴嗎
規定60日內取證來,最長不超過三源個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具體以回執單標注的時間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