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舉報人
『壹』 舉報人如何受到保護
如何保護舉報人具體如下:
1,建立舉報人保護制度:
(1)對舉報人的信息必須嚴格保密,控制知曉者的范圍;
(2)當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時,應該及時干預,並給予嚴格懲處。
2,立法部門應完善舉報人保護的法律:
不僅要規定事後救濟制度,更要積極借鑒和探索對舉報人及其親屬的預防性保護措施,加強對舉報人的事前、事中保護和事後救濟。在明確舉報人的權利范圍、受理舉報機構的責任和義務、完善舉報程序制度、建立與舉報權利保護有關的保密制度、舉報人安全保障制度、舉報人受益制度、舉報人權利救濟制度等方面,進行立法完善和制度創新,以構建完備的公民舉報權保護體系。
3,建立三大機制,為舉報人提供有力保護:
(1)建立舉報人安全的「風險評估機制」。司法機關在舉報人舉報之初,受理舉報線索之時,應對舉報風險等級進行評估,及時啟動有關舉報人保護程序。
(2)建立舉報人安全的「緊急保護機制」。舉報人在舉報後,只要舉報人發出人身安全需要保護的求助,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出警處置。檢察機關可根據舉報人的申請,監督公安機關對舉報人提供的緊急保護。
(3)建立舉報人安全的「特殊保護機制」。對舉報有關重大案件線索或有組織犯罪的具有特殊貢獻的舉報人,可借鑒國外對舉報人的身份重置、異地安置制度,可以按照舉報人自願原則並且不低於原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將舉報人秘密調動工作或遷往異地,給舉報人提供生活保障。
4,嚴厲打擊報復陷害舉報人的行為:
當前對舉報人的報復陷害原因之一就是舉報信息的失密,信息保護的嚴密與安全,是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的第一道屏障。對國家工作人員打擊舉報人,應實行零容忍,一經調查核實有打擊報復行為,一律嚴懲。同時加大對泄密事件的跟蹤督察力度,切實為舉報人提供保護屏障。
『貳』 從事紀檢或信訪人員,微信好友通過私聊的方式舉報他人,應受理嗎
不應該,微信屬於個人信息空間
『叄』 為了自己利益,舉報人惡意舉報,怎樣處罰
涉嫌「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幹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機關認定該條規定的犯罪是誣告陷害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
立案標准: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捏造」,是指無中生有,虛構犯罪事實,意圖使被誣告者受到錯誤偵查、起訴、審判等。「虛假告發」,是指行為人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單位進行告發。告發的形式有多種多樣,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誣告陷害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同時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按照有關規定,行為人涉嫌誣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二是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三是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犯誣告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此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告,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構成犯罪。至於誣陷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或者沒有辨認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仍構成誣告陷害罪。雖然司法機關查明真相後不會對這些人科處刑罰,但將他們作為偵查的對象,使他們捲入刑事訴訟,就侵犯了其人身權利。
『肆』 你好,請問用匿名的形式在市長信箱投訴舉報人會被查到嗎
市長信箱一般來說市長本人是不會看的
都是秘書看的
挑實名且比較一般的事向市長匯報
而且舉報人在市長可能不知情的就已經向被舉報人或單位通知了
就我知道的就好多起發生了
嚴重一點的就直接刪帖跟封號
『伍』 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的區別
一、舉報形式不同
1、實名舉報: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
2、匿名舉報:匿名舉報是指舉報人在舉報時,不具名或不署真實姓名的舉報。
二、形成原因不同
1、實名舉報:可以通過實名舉報確認舉報人,一定情況下有舉報獎勵。
2、匿名舉報:主要是一些地方民主政治生活不健全,舉報者對執法環境還信不過,擔心署名舉報遭到打擊報復,所以署假名或匿名舉報。也有的是由於舉報者對舉報的事實情況了解得不夠清楚,但又覺得需要反映,而不好署真實姓名舉報。還有極少數人是為了達到攻擊、恐嚇、欺騙等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特點不同
1、實名舉報: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
2、匿名舉報:舉報人在撥打舉報電話時,也使用一些無法與其聯系的化名或假名。
『陸』 如何用文字形式舉報
用文字形式舉報就是把你要舉報的內容以文字形式寫下來。舉報原因理由。
『柒』 用什麼方式舉報別人犯罪才不會被對方發現自己
如果想舉報他人犯罪,又不想暴露自己,只能是匿名舉報。匿名信一般不會引起重視,舉報成功率很低,在這種情況下,舉報應當有證據,並且具有可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