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真壞
⑴ 舉報內容不真實,被舉報人該如何追究舉報人
1.只要抄不是有意誣告就沒問題,舉報的人事錯誤或者不準確的話,最多會被告知舉報人舉報錯誤或不準確而已,不會有任何的處罰,
2.若舉報人侵犯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可以提起自訴,追究其誹謗責任,如果情節沒有嚴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地步,可以在民事上提起侵權之訴。
⑵ 我身邊有很多壞人,想把他們全部舉報了,罵他們,我感覺好累,壞人垃圾人真的好多……
殘忍說人以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所以既然他們是壞人,我們就要離他們遠一點
⑶ 實名舉報人要承擔什麼後果
舉報人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要認定是否是惡意舉報。如不是,則不回需要負法律責任;答如果是惡意舉報,被舉報的一方可以起訴舉報人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舉報人真壞擴展閱讀: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17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於一般主體。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
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⑷ 我身邊有很多壞人,想把他們全部舉報了,罵他們,我感覺好累,壞人垃圾人真的好多…
我們身邊有許多壞事做盡的垃圾人物,雖然我們不能收拾他們,但老天一定會收拾他們,垃圾敗類定招報應……
人在做,天在看,天不報,時候未到……
⑸ 匿名舉報不真實被舉報人該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可以走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舉報不實可能會構成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也可能構成侵犯名譽權。
根據《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根據《民法總則》:
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5)舉報人真壞擴展閱讀:
舉報人舉報不實的處理辦法:
舉報人舉報不實的,如果並不是通過捏造事實、虛構事實等方式進行舉報的,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是違法舉報的,要承擔治安處罰或者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