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說舉報
A. 匿名舉報怎麼舉報
可以。匿名舉報如何處理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但對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都要認真對待、妥善處理。對匿名的舉報材料,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慎重處理:(1)沒有具體事實的,只是分析判斷或者定性結論的,可不予置理。(2)反映情節輕微的一般問題,可將問題摘抄給被舉報人,責成其作出檢討或說明。(3)反映重要問題、事實比較清楚、線索比較具體的,可先進行初步核實,再確定處理辦法。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但對匿名舉報也要認真對待、妥善處理。對於匿名舉報的內容,紀檢監察機關很難找到人負責,故真正的舉報人在舉報材料中,有的隨意摻雜道聽途說、甚至瞎編亂造的內容,使舉報的真實性很難確認。但現實中仍以匿名舉報居多。匿名舉報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現象還客觀存在,舉報人有後顧之憂;二是舉報人舉報並不是出於公心,而是因為被舉報人觸犯了自己的利益,通過舉報發泄私憤;三是舉報人或多或少有些問題,怕署名舉報引起連鎖反應,牽涉到自己。
B. 網上匿名舉報算不算違法
如果向紀檢、反貪等專門機構的網上窗口匿名舉報,只要不存在誣告陷害的行為,並不違法。
如果並非向專門機構舉報、而是在網上匿名發布信息,詆毀侮辱他人,則屬於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2)匿名說舉報擴展閱讀
匿名舉報的問題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社會原因:
1、怕打擊報復。這種人一般在被舉報人身邊工作,了解情況和事件的根底,被舉報人最低程度為其同事,多數是其領導。雖出於公德和義憤,想舉報,但礙於在同一個單位工作,不得不為自己考慮,怕遭人暗算和領導報復,便採取隱蔽辦法,匿名舉報。
2、怕舉報錯誤,承擔法律責任。這種人有的是對法律認知不夠,心怕舉報錯誤,對他人造成損害,自己承擔法律責任;有的是掌握一定材料但不全面,難做判斷,均抱試試態度,而匿名舉報。
3、惡意舉報,打擊報復。這種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有的是爭名爭利,打擊他人,惡意中傷,捏造事端;有的是醜化他人,從中取樂,而匿名舉報。
4、認識不足,認為匿名和實名舉報區別不大。這種人由於法律知識不足,不曉得兩種舉報的利害,隨意性舉報。
5、怕查處不力,先匿名舉報以觀後效。這種人由於受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對檢察機關打擊職務犯罪力度不信任,先簡單匿名舉報,看查處情況,再決定是否詳實舉報。
6、認為事不關己,匿名處之。這種人舉報有很大隨意性,沒有較高覺悟,認為他人犯罪與己無關,出於一時看不慣,即興匿名舉報。
C. 我想匿名舉報怎麼進行
必須要經過身份認證的會員才能舉報他人。
而且也不是匿名舉報,是實名舉報,但系統不會對外公開舉報人信息,所以在外看來就是匿名舉報了。
D. 如何匿名舉報犯罪
1自己到案發的地方公安檢察院去反映
2 要有一定的證據
3 不說自己是誰
E. 怎麼匿名舉報
匿名舉報就是不說出舉報者的名字就叫匿名舉報,但是,一般來說匿名舉報有關部門可以不來查處。如果是實名舉報,那麼,有關部門必須會親自到場調查處理。
F. 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的區別
一、舉報形式不同
1、實名舉報: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
2、匿名舉報:匿名舉報是指舉報人在舉報時,不具名或不署真實姓名的舉報。
二、形成原因不同
1、實名舉報:可以通過實名舉報確認舉報人,一定情況下有舉報獎勵。
2、匿名舉報:主要是一些地方民主政治生活不健全,舉報者對執法環境還信不過,擔心署名舉報遭到打擊報復,所以署假名或匿名舉報。也有的是由於舉報者對舉報的事實情況了解得不夠清楚,但又覺得需要反映,而不好署真實姓名舉報。還有極少數人是為了達到攻擊、恐嚇、欺騙等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特點不同
1、實名舉報: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
2、匿名舉報:舉報人在撥打舉報電話時,也使用一些無法與其聯系的化名或假名。
G. 從理論上來說,匿名舉報人可不可以被查出來
匿名舉報的話一般是查不出來的,但是這是一般的情況,如果別人有心要查的話還是可以查出來,雖然說匿名,但是並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