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邪教罪
1. 刑法中對於傳播邪教怎麼處罰
你說復的這個情況很嚴重的,在中制國法律法規有名門規定的,除佛教,和一些其它如: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一些正規教派之外其它以一些非法聚眾組織並傳播一些有關有損國家利益和形象的政治陰謀的會給於重判具體要判多少年,那要看對國家造成的危害有多大的負面影響來定罪的。
2. 16年前信邪教現在有罪嗎
阿彌陀佛。改邪歸正就無罪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3. 邪教組織所犯的罪行有哪些
與邪教的第一次接觸就為你看問題打開了全新的視線。 邪教的世界觀非常簡潔明了,能夠藉以解答一切問題。 邪教試圖從情感上爭取你,其他成員很快就成了你的「好朋友」。 你覺得提出批評性看法,那些新朋友會感到失望,而且,如果你總得拒絕新朋友不斷的邀請會覺得過意不去,因為你不願意做一個不講禮貌的人。 邪教越來越多地進入你的生活,逐漸形成一種引力:似乎進去容易出來難。 盡管如此,你還是不清楚邪教的情況。對你的要求是,不要思考,不要檢驗。 你的新朋友會說:「這沒法解釋,必須自己去體驗,我們所經歷的完全是另外一個層次……」或類似的說法。 邪教有一個擁有真理的大師或者是神的傳話人,他的決定權不受任何懷疑。 邪教的教義被視為是唯一真確、永久正確的知識,拒絕傳統的科學,拒絕理性思維,拒絕理智,認為這些只重視腦,是負面的,是屬於魔鬼的等等。 邪教缺乏理性的討論文化:因為邪教認為自己擁有不可改變的真理,所以認為一切關於自己的教義和組織的討論都是多餘的。 邪教內部的批評者被誣陷、隔絕或開除。 來自邪教外的批評被當作邪教正確的證據。 邪教總感覺自己被敵對勢力包圍,外部的人都在對自己施展陰謀。 邪教只認識兩種人:要麼是朋友,要麼就是敵人,誰不是我們的支持者,誰就是我們的反對者。 邪教內部的人是精英,外部的人都在走邪路,充其量是傳教的爭取對象。 邪教可以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不擇手段。 邪教內部通過特別的標志或行為規則與其他人隔離開來,比如通過自己的語言、特定的服裝、飲食、對日常生活的控制和對私人關系的干涉。 邪教促使你與到目前為止的社會關系隔離,原因是這些社會關系影響你的進步。 邪教促使你把自己的資訊來源局限於邪教自己的意識形態(不看新聞,不讀報紙,不讀文學作品,只讀邪教內部的讀物) 邪教給你安排任務,要求你參加活動,佔用你幾乎所有的時間(比如賣書刊、參加學習班、參加活動、祈禱、打坐、共同讀書、拉新人入教)。 你很少一個人單獨活動,總是有邪教的人來接你,或許你還被要求到邪教的集體住處去住宿,對你的個人生活的控制被稱為是對你堅持走唯一正路的支持。 邪教也為你做通常由每個人自己做的決定。 邪教公開或暗示性地要求你嚴格服從,甚至要求你放棄自我,因為這是取得進步或得救的唯一途徑。 如果你對邪教產生懷疑,不會有人關心你懷疑的原因, 更多的是,你將會聽到某些現成的解釋:這套體系本身沒錯,只是你還沒到時候。 如果你沒能取得進步,那麼原因只在你自己,因為你信得不夠,讀得不夠,理解得不夠,祈禱不夠,打坐不夠或者是上課上得不夠等等。 有時候你會覺得這個邪教可怕,覺得自己受到了壓力,可是你很快就排除這種念頭,並且盡力使自己更加靠近這個邪教。答案補充 邪教是坑害群眾、摧殘生靈、危及社會,世界三大毒瘤之一。
4. 刑法對利用邪教組織實施的犯罪行為怎樣處罰
利用邪來教組織犯罪是指組織和利用邪源教組織進行危害社會活動,依據刑法規定應當予以刑罰處罰的行為。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或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按強奸罪和詐騙罪的規定給以刑罰處罰。
5. 哪些情形應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1〕19號
第一條
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宣揚邪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傳播邪教傳單、圖片、標語、報紙300份以上,書刊100冊以上,光碟100張以上,錄音、錄像帶100盒以上的;
(二)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DVD、VCD、CD母盤的;
(三)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的;
(四)在公共場所懸掛橫幅、條幅,或者以書寫、噴塗標語等方式宣揚邪教,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五)因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又製作、傳播的;
(六)其他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情節嚴重的。
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數量達到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五倍,但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危害的,屬於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
第五條
邪教組織被取締後,仍聚集滋事、公開進行邪教活動,或者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新聞機構等單位,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20人,但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於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屢教不改的積極參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第六條
為組織、策劃邪教組織人員聚集滋事、公開進行邪教活動而進行聚會、串聯等活動,對於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屢教不改的積極參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
6. 被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參加邪教會是什麼罪名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版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權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因此,如果行為人是以參加邪教被抓,公安機關會根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作出治安行政處罰。
行為人被傳喚或者拘留後,公安機關或者被處罰都本人可以通過電話、簡訊等形式通知家屬,不要求非下達拘留通知書或其它文書。
7. 一個16年前信邪教人有他證據他可有罪
那是早已過去的事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他現在是邪教徒的話,是可以舉報的。如果你只能證明他16年前信過邪教,毫無意義。
8. 為什麼參加邪教組織是最愚蠢的犯罪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建立邪教組織,或者邪教組織被取締後又恢復、另行建立邪教組織的;
(二)聚眾包圍、沖擊、強占、哄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公共場所、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三)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擾亂社會秩序的;
(四)使用暴力、脅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強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組織的;
(五)組織、煽動、蒙騙成員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六)使用「偽基站」「黑廣播」等無線電台(站)或者無線電頻率宣揚邪教的;
(七)曾因從事邪教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從事邪教活動的;
(八)發展邪教組織成員五十人以上的;
(九)斂取錢財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十)以貨幣為載體宣揚邪教,數量在五百張(枚)以上的;
(十一)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達到下列數量標准之一的:
1.傳單、噴圖、圖片、標語、報紙一千份(張)以上的;
2.書籍、刊物二百五十冊以上的;
3.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製品二百五十盒(張)以上的;
4.標識、標志物二百五十件以上的;
5.光碟、U盤、儲存卡、移動硬碟等移動存儲介質一百個以上的;
6.橫幅、條幅五十條(個)以上的。
(十二)利用通訊信息網路宣揚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電子圖片、文章二百張(篇)以上,電子書籍、刊物、音視頻五十冊(個)以上,或者電子文檔五百萬字元以上、電子音視頻二百五十分鍾以上的;
2.編發信息、撥打電話一千條(次)以上的;
3.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路宣揚邪教的;
4.邪教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十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9. 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有可能判3年以下嗎
利用邪教組織進行反動宣傳,是一種非常具有破壞性質組織,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如果他是組織者,或在只是跟隨者,判刑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