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怎麼投訴
⑴ 在派出所,警察罵人,還動手打人,去哪裡舉報
警察罵人復還動手打人,可制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⑵ 碰到警察打人怎麼辦
記錄下來,然後去舉報。但是有的時候警察的行為是正當的,比如說正當防衛的時候。
⑶ 警察打人去那可以申訴
如果是警察的個人行為,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
如果是警察在執行公務期間的打人行為,找其所在公安局的政工或督察反映。
⑷ 打110說成警察打人怎麼辦
如果是口誤,可以及時給警方進行反映。警方經過調查屬實的,會採取相應的措內施。
容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⑸ 公安民警打人怎麼投訴
如果派出所的民警打人,其行為是違法的。 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收集有效證據,如診斷證明、證人等,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投訴,由他們立案調查。
⑹ 民警打人負什麼法律責任應該怎麼告他們
趕緊把傷勢拍攝下來,以固定證據.不知當時是否還有其它人在場,如有叫他寫一份證詞,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即使只有其他人在場,你也可投訴他,雖然因沒證據效果不大,但有投訴,對他肯定會有影響.
⑺ 派出所警察打人,請問怎麼處理
可以向上級主管公安分局投訴,也可以去檢察院舉報。
⑻ 警察打人怎麼處理
看所謂的「打人」是什麼情況
如果是執行公務依法使用武力,沒有責任
如果是濫用職權,非法使用武力,請向該民警所屬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或者警務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投訴
如果是其個人行為,請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