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教育局投訴電話
Ⅰ 想要舉報老師,求無錫市教育局的舉報電話,或者其他聯系方式
我們好多家長想投訴無錫江南實驗小學一年級的多名老師,平常素質太差,多次聽小孩回來講老師今天打罵了哪個小孩並且語音及其惡劣,這樣的老師怎麼才能為人師表,希望有關部門調查一下。
Ⅱ 無錫教育局電話
江蘇省無錫市教育局電話號碼0510-81821810
你哪個區的?不同的區有區教育局
Ⅲ 無錫教育局網上可以投訴教師嗎
直接寫給教育局!!那會震撼點用鮮血寫啊!!!!!!
Ⅳ 無錫市教育局電話是多少
無錫市教育局已搬至市民中心,辦公室新的電話是:0510-81821810
Ⅳ 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電話
0510-88706549 辦公室 殷
0510-88700983 組織人事科 劉
0510-88700638 教育科 吳
Ⅵ 無錫市教育局的舉報電話是多少
無錫市教育局舉報電話為:68789000
無錫市教育局各縣市分局舉報電話:
1、江陰市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6862219
2、宜興市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7992972
3、梁溪區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3158150
4、錫山區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8704548
5、惠山區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3596213
6、濱湖區教育局舉報電話為:81178602
7、新吳區教育文體局舉報電話為:81890616
(6)無錫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擴展閱讀:
教育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全市教育體育體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査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責。
Ⅶ 無錫教育局教育處電話
(0510)88702250
Ⅷ 求無錫濱湖區教育局投訴電話號碼,我要投訴
濱湖區教育局:85879686
Ⅸ 無錫市教育局地址郵編投訴電話
無錫崇安區教育局現在在連元街小學一起。大門西側的大樓內。可從復興路進去,後一條街就到。
Ⅹ 無錫教育局電話
無錫教育局電話號碼是0510-68789000。
無錫市教育局屬於行政機關。人員編制:行政編制5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設14個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另掛信息處、教育綜合改革辦公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處、港澳台教育事務辦公室、德育處等牌子。
(10)無錫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擴展閱讀:
無錫教育局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地方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教育改革工作。
指導全市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科研改革;負責市區民辦教育和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教育機構的辦學行為,推進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二)統籌規劃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與服務,優化學前教育資源,提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水平。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市區義務教育事業布局統籌,規劃市區義務教育學校設置;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協調部、省屬高校與地方的有關工作。
(三)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經費使用管理、教育收費等方面的政策;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市區學校基本建設;負責制訂和實施市本級教育公共服務購買方案;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指導全市學校後勤改革工作;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資產和教育經費。
(四)統籌管理、指導全市學歷教育和招生工作。編制全市普通高中、地方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指導、管理全市學歷教育考試考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教育考試;負責全市地方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
(五)宏觀管理全市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安全、國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環保、人防、信息技術應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的培訓、進修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承辦、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統籌全市教師市級以上評選表彰工作;指導所屬學校的教師管理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務。負責全市外籍教師聘請、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市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教育服務貿易和對口支援工作。
(八)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黨建和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統戰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
(九)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相關工作;領導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女和少先隊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