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加班投訴
⑴ 工作天天加班怎麼辦
朋友,這個社會太現實,想在那幹下去就要順從老闆的,不加班基本就要失業!如果實在干不下去了就勞動仲裁投訴,把老闆剋扣的,該給的都好好算算吧!不然還能怎樣呢?!
⑵ 需要什麼證據來投訴天天加班公司嗎
所謂證據有很多抄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章第63條規定: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你可以看到,證言、考勤表、錄像、人證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並且勞動者只要提出初步的依據單位就要做出反證,如果覺得不懂嫌麻煩,就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⑶ 工作單位每天加班到晚上10點,是否違法如何取證舉報
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回變相答強迫勞動
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
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
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
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
⑷ 天天加班有點受不了,沒有加班費,而且也不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一、未簽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現用工4個月有餘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二、加班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工資報酬:
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准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標准 =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資標准 =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300%.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⑸ 關於公司天天加班怎麼投訴
如果用人單抄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或者撥打12333都可以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⑹ 銀行天天加班不發加班費怎麼去投訴
你好!按規定,公司安排加班後需要補償員工,並且可以是進行調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後又不給補償,比如不支付加班費,嚴重損害員工的勞動者權益,員工可以積極採取勞動爭議處理辦法維權。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費的,員工可以採取以下的辦法:
1、找公司協商。為盡快處理雙方的糾紛,最好第一時間協商處理,比較節省大家的時間和精力。
2、找勞動部門舉報。並且,員工去舉報時一般是匿名舉報,如果被剋扣加班費的員工較多,又擔心影響跟公司的關系的,那麼建議可以選擇舉報公司。
3、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相對於舉報,投訴是實名進行的,所以必要時可以選擇投訴公司,也可以得到較快的解決。
4、找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若是以上的方法都行不通,那麼建議是直接找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且申請仲裁時,要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5、找法院起訴處理。勞動仲裁解決不下的,或是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那麼建議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並且,提起勞動訴訟時,要從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最後,公司要求加班但又不支付加班費的,並且公司安排加班的次數較多,拖欠的加班費也較多的,那麼建議可以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若是涉及的人數較多,必要時可以找個專業律師參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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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關於公司天天加班怎麼投訴
您好朋友,遇到公司天天加班的情況,可以先和管理層反饋情況,其次呢根據入職的時候簽的合同,看看有沒有寫明關於加班工資怎麼結算的問題。最後如果實在是忍受不了天天加班的情況,那麼可以提前一個月時間,提出離職申請,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⑻ 如何投訴工廠每天晚上,加班太晚
用人單位違法安排加班可以撥打12333向勞動監察投訴。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務院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⑼ 公司經常加班怎麼投訴
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專或者撥打12333都可以的。《屬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