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無投訴
A. 投訴導游的最有效方法
投訴導游最有效的方法直接投訴給旅遊局,這個是最有效的畢竟的話,導游最害怕的就是被查。
B. 投訴旅行社無證導游向哪個部門投訴
當然是當地旅遊局了! 他們都有專門處理投訴的部門。
C. 導游投訴
巔峰旅行社導游馬清梅,帶我們購物,購物的旅客被說成是一毛不拔鐵公雞,中午用餐時候,收我們購物小票給餐票,這個導游道德敗壞。
D. 導游被人無根據惡意投訴詆毀,如何維權
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遭人詆毀欲想維權,第一步應該對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1、詆毀一方有具體的詆毀行為表現,比如對方惡意撰寫文章抹黑你,並將文章發布到網路上,讓別人看到;
2、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你的名譽,給你造成損害的,可以認定為侵害你名譽權的行為。
如確定對方的行為屬於詆毀,則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此時可以這樣來維權:
1、要求對方停止詆毀,賠禮道歉;
2、起訴維權,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賠償責任。
或許通過起訴要求其他方式維權大多數人都知道,只不過在維權過程中沒有相關的證據使得自己連找對方理論的底氣都沒有,被人詆毀沒有證據,通常可能僅僅是當事人不知道哪些證據可以維權而已,一般來說具體的證據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比如對方以書面詆毀,可以保留相關內容信息,比如發布詆毀文章的截圖等等。
E. 投訴導游會有什麼懲罰
1、導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規定,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導游證或者領隊證從事導游、領隊活動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予以公告。
導游、領隊違反本法規定,私自承攬業務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導游、領隊違反本法規定,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F. 很爛 導游態度差 可以投訴要求賠償嗎
根據《旅遊投訴處理辦法》第八條 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一)認為旅遊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二)因旅遊經營者的責任致使投訴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發生爭議的;
(四)其他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
第九條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二)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已經作出處理,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三)不屬於旅遊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或者管轄范圍的;
(四)超過旅遊合同結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旅遊投訴條件的;
(六)本辦法規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經濟糾紛。
屬於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的,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應當及時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第十條 旅遊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訴人與投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人、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第十一條 旅遊投訴一般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國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及投訴日期;
(二)被投訴人的名稱、所在地;
(三)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
第十二條 投訴事項比較簡單的,投訴人可以口頭投訴,由旅遊投訴處理機構進行記錄或者登記,並告知被投訴人;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可以口頭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並進行記錄或者登記。
第十三條 投訴人委託代理人進行投訴活動的,應當向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提交授權委託書,並載明委託許可權。
第十四條 投訴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訴同一被投訴人的,為共同投訴。
共同投訴可以由投訴人推選1至3名代表進行投訴。代表人參加旅遊投訴處理機構處理投訴過程的行為,對全體投訴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投訴請求或者進行和解,應當經全體投訴人同意。
第十五條 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處理:
(一)投訴符合本辦法的,予以受理;
(二)投訴不符合本辦法的,應當向投訴人送達《旅遊投訴不予受理通知書》,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本機構無管轄權的,應當以《旅遊投訴轉辦通知書》或者《旅遊投訴轉辦函》,將投訴材料轉交有管轄權的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並書面告知投訴人。
G. 導游被投訴會怎麼處罰
1、導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規定,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導游證或者領隊證從事導游、領隊活動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予以公告。
導游、領隊違反本法規定,私自承攬業務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101貝考導游證考試。
導游、領隊違反本法規定,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H. 旅遊跟團,怎麼投訴導游
你可以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向旅遊局的「質檢所」投訴
一、向誰投訴
隨著我國旅遊市場的逐漸規范化,現在,各地旅遊局均設立了「質量監督管理所」,專門受理旅遊者的投訴請求。你可以向國家旅遊局直接投訴(撥打12301),也可以向您所在的省區的旅遊局設立的「質檢所」投訴(聯系方式可網路)。當然,你也可以投訴到當地「消費者協會」(區號+12315)。
二、投訴須知
1、投訴必須在您知道或應該知道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時算起60天內進行。你可以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當地或回到居住地進行投訴。
2、你必須寫明具體的你認為已經對你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具體投訴對象。比如:旅行社、導游、酒店或它們全部。同時應註明它們的確切名稱或姓名、所在地。
3、你也要寫明具體的投訴請求。比如:賠償經濟損失、要求追究違約責任等。當然應實事求是。
4、你還要寫明投訴的事實依據。即你的人身或財物受到損失的具體經過和相關的證明材料,比如:旅遊合同、損失證明等。基於此,在你的利益受到損害的當時(一般都是在旅遊途中、在外地),你就應該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如果已經回到出發地,你再去收集這些材料,將會非常困難。有利和有力的證明材料是你投訴成功的基礎。
5、投訴狀中還應該寫明你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單位名稱及地址。
三、投訴程序及結果
1、你在遞交投訴狀30天之內,被投訴者會將包含以下內容的書面答復遞交到旅遊局「質檢所」:
[1]被投訴事件;
[2]調查核實經過;
[3]基本事實與依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2、旅遊局「質檢所」會對被投訴者的書面答復進行復查。然後在15天內將處理決定用「旅遊投訴處理決定書」通知你。同時也會通知被投訴者。
3、你在遞交投訴狀最多45天內,一定會收到旅遊局「質檢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4、如果你對旅遊局「質檢所」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滿意,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後的15天內,向上一級旅遊投訴機關申請復議;如果你對復議結果也不滿意,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I. 投訴旅行社無證導游向哪個部門
你肯定報的低價團,要不然怎麼會給你派一個無證導游。自己的選擇就是最差的,還想享受高品質服務。可能嗎?以後出門多花點錢報個靠譜的旅行社,不要去跟上驢友走,沒有任何保障。
J. 怎麼投訴導游最有效
投訴導游的話,直接投訴了旅遊局,旅遊局一般都會受理的,這是比較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