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舉報
⑴ 金融詐騙案舉報有獎嗎
視具體情節決定,一般來說是有獎勵的。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詐騙案件協查管理辦法》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一)對在預防、發現和堵截金融詐騙案件中有突出貢獻的內部職工;
(二)在承辦、協查、督辦金融詐騙案件中有功的金融單位領導、保衛和有關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
⑵ 金融詐騙向哪個部門投訴
金融詐騙罪屬於經濟犯罪,經濟犯罪案件應由公安經偵部門管轄。公民一旦發現有經濟犯罪線索,可以到公安經偵部門舉報。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2)金融詐騙舉報擴展閱讀:
1、金融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指受國家刑法所保護而為該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就詐騙罪的侵害對象而言,所有詐騙罪侵害的對象,均是公私財物,從這一角度講,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因此,「七九」刑法把詐騙罪在侵犯財產罪一章中予以規定。
但是,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不是單一客體,而是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財產所有權關系,還同時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壞了國家市場經濟秩序。因此,「九七」刑法把金融詐騙罪放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予以規定。
2、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指金融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即金融詐騙行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後果。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保險索賠、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等形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於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4、金融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詐騙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改變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
參考資料:網路-金融詐騙
⑶ 網站金融詐騙怎麼舉報
舉報流程:
1.舉報人登陸主頁,可點擊"用戶注冊"圖標,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完成注冊。
非注冊舉報人提交成功後,本網站將提供查詢結果賬號、密碼。
(3)金融詐騙舉報擴展閱讀:
利用互聯網或針對網路信息系統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具體行為包括:
1、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2、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
3、利用互聯網進行邪教組織活動的;
4、利用互聯網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5、利用互聯網建立淫穢色情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組織網上淫穢色情的;
6、利用互聯網引誘、介紹他人賣淫的;
7、利用互聯網進行詐騙的;
8、利用互聯網進行賭博的;
9、利用互聯網販賣槍支、彈葯、毒品等違禁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的;
10、利用互聯網販賣居民身份證、假幣、假發票、假證,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
⑷ 如何舉報金融詐騙、金融傳銷、非法集資 我知道深圳有這樣一個團伙,他們正在設一個很大很大的局……
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4)金融詐騙舉報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有價證券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關於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
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組織、領導多個傳銷組織,單個或者多個組織中的層級已達三級以上的,可將在各個組織中發展的人數合並計算。
組織者、領導者形式上脫離原傳銷組織後,繼續從原傳銷組織獲取報酬或者返利的,原傳銷組織在其脫離後發展人員的層級數和人數,應當計算為其發展的層級數和人數。
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中,確因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言詞證據的,可以結合依法收集並查證屬實的繳納、支付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視聽資料,傳銷人員關系圖,銀行賬戶交易記錄,互聯網電子數據,鑒定意見等證據,綜合認定參與傳銷的人數、層級數等犯罪事實。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關於「騙取財物」的認定問題。
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採取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誇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或者其他欺詐手段,實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的行為,從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的費用中非法獲利的,應當認定為騙取財物。參與傳銷活動人員是否認為被騙,不影響騙取財物的認定。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關於「情節嚴重」的認定問題。
對符合本意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⑸ 舉報金融詐騙應該打什麼電話
你好!建議你直接撥打110舉報,或者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⑹ 互聯網金融平台詐騙投訴電話是多少
目前沒有專門的互聯網金融平台的詐騙投訴。
建議如果遇到了互聯網金融詐騙,可以直接110進行報警處理。
遭遇網路詐騙或者電信詐騙可打12321舉報電話,以防其他人上當受騙。
⑺ 如何舉報金融詐騙
金融詐騙罪屬於經濟犯罪,經濟犯罪案件應由公安經偵部門管轄。公民一旦發現有經濟犯罪線索,可以到公安經偵部門舉報。
一般來說,犯罪地指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預備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銷贓地等與犯罪活動相關的地點。對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結果發生地還應當包括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地點。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對於重大的經濟犯罪案件,舉報人可以到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進行舉報。
我國1997年修訂後的刑法第三章明確規定對各類經濟犯罪行為應如何進行定罪處罰。依據有關規定,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一共包括以下幾類:
(1)走私罪中除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外的其他犯罪行為;
(2)妨害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
(3)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規定的騙購外匯罪;
(4)金融詐騙罪;
(5)危害稅收征管罪;
(6)侵犯知識產權罪;
(7)擾亂市場秩序罪;
(8)侵犯財產罪中的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7)金融詐騙舉報擴展閱讀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認定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
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①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②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③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④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⑤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⑥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⑦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