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問題找誰投訴
㈠ 房屋質量問題投訴什麼部門
估計投訴哪都來沒太意義源,
原發商建,且家,沒合同約定范圍內.於走道門,更存違約結構問題
能說明發商(包括設計單位)屬草包級.牆漏水向發商投訴。
再行技術質量監督局建委反映.
現漏水問題.應家,其住戶起投訴反映,力量.房住幾,搭雨蓬肯定行.
牆漏水說明牆水泥,防水做都,難修復工程.
(1)房屋質量問題找誰投訴擴展閱讀:
房屋建築質量分類指主體結構完好。
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積水、門窗設備完整,上下水道通暢,室內地面平整。
能保證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雖有一些漏雨和輕微破損,或缺乏油漆保養,經過小修能及時修復。
指主體結構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經常漏雨,門窗有的腐朽變形。
下水道經常阻塞,內粉刷部分脫落,地板松動,牆體輕度傾斜、開裂,需要進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指年久失修,破損嚴重。
但無倒塌危險,需進行大修或有計劃翻修、改建的房屋。
㈡ 房子質量有問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您好:
1.首先看房屋質量保修期有沒有過,要是沒過,房屋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質檢站投訴。
2.房屋質量評估應找專業機構。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解決,並申報建交委、規劃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檢測、備案。
3. 房屋質量爭議當事人雙方如果協商一致,可以共同委託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機構做評估報告。當事人不能協商確定時,法院將在評估機構中指定。對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報告,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查,評估機構應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對於評估機構的監督也將加強,確保評估結果的公平公正。
不同情況的處理方式也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種解決辦法:
(一)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系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㈢ 房屋質量有問題,應找哪個部門投訴
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內,應該由施工單位進行保修,你可以和開發商進行聯系,由開發商對內滲水部位進行維修.如果容開發商不肯承擔保修責任,你可以向當地建設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是1231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㈣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找哪個部門投訴
對待商品房質量問題,必須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區別不同情況,依
法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通過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質量問題通常可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12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這里的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房屋建成後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對工程質量一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該簽署質量合格文件;並申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對房屋進行檢查,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最後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房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