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犯罪宣傳
㈠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A毒品預防教育B刻制毒品來源C全社會參與D打擊毒品犯罪
選A,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預防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如下:
1、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第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3、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4、第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1)預防犯罪宣傳擴展閱讀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在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強調:「要堅決打擊整治盜搶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開展禁毒示範城市創建,是禁毒工作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事關禁毒工作全局,事關社會長治久安,事關人民幸福安康,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各級禁毒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禁毒工作的新使命,創新禁毒工作思路,完善毒品治理方式,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旺盛的鬥志和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深入開展創建活動,奮力開創禁毒工作新局面,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新貢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㈡ 觀《預防毒品宣傳教育》有感作文300字
教育對於種子是陽光,對於樹林是水,對於稻田是肥料……而對於我們少年兒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讓人該過自新.要是盜賊、人犯,從小接受過法制教育,有著滿心道德,那他們還會成為罪犯嗎?由此說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視的。所以,我覺得學好法制教育就是學會做人,就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教會我們遵守守則,小學生要遵守《小學是守則》,員工要遵守公司條例,而每個公民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它教會我們不要迷戀電子游戲機,不吸煙,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電子游戲會讓我們成績下降,也浪費金錢;吸煙喝酒有害身體,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為。它還教我們怎樣防火與自救,城市不能隨便放鞭炮等等
所以,我們要認真學好法制教育,做個有文化、講文明的國之棟梁。 2 犯罪,犯法它們是兄弟?不,不是。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語。
犯法,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做,它是我們每個人都做過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顆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不要自以為是地說:「我們是未成年人,犯罪沒有關系。」在此,我要嚴肅地告訴你:「不,你說錯了。18周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5種罪的:殺人、放火、搶劫、投毒、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
不也不要滿不在乎地說:「我一定不會做這些事情。」因為,就拿我們認為離我們最遙遠的投毒來說吧。
曾經有多少人這么認為過:毒品有什麼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寫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堅強的人。但是,又有多少這么認為過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認為它離我們遙遠,因為它就在我們身邊呀。說不定,在無意中,毒品已經走進你的生活。
3 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為此,我們對當前青少年犯罪的現狀、特點、成因進行了調查,對如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對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紀律觀念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齡化趨勢的現狀,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
㈢ 哪些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
社會各界特別是政法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 。
㈣ 宣傳青少年權益保護,預防青少年犯罪法律法規
2007年6月6日
「青少年維權工程」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履行共青團代表和維護青年具體利益的職能,實施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根據共青團十五屆五中全會和《共青團重點工作總體方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青少年權益工作,促進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現提出「青少年維權工程」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1.積極參與制定和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公共政策和決策,做好青少年利益協調。參與研究制定涉及青少年利益的立法和公共政策,充分體現青少年的利益。主動提出青少年專項立法和政策建議並協助制定,逐步完善青少年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對於涉及青少年利益的具體問題,向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提出建議和意見,協助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作出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發展的決策。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增強社會各界維護青少年權益的自覺性、主動性,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建立和加強與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機制,積極參與執法檢查、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爭取把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決策落到實處。
2.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意願和呼聲,暢通青少年的訴求表達。依法保障青少年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的政治權利。引導青少年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達利益需求。加強與青少年的密切聯系,暢通青少年表達渠道,收集分析青少年願望和需求。發揮青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民主協商作用,健全團組織向黨政匯報制度,及時准確地反映青少年權益維護方面的問題和情況。面向社會表達青少年利益訴求,建立與社會有關方面的溝通協商制度,優化青少年成長的社會條件。
3.認真細致地化解青少年利益糾紛,做好青少年矛盾調處。加強青少年信訪工作,運用咨詢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依法、及時、合理處理青少年的投訴請求。把青少年矛盾化解納入黨政社會矛盾調處的工作體系,積極參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和人民調解,做好與青少年有關的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深入基層,了解掌握青少年苗頭性問題特別是敏感問題的輿情動態,及時向黨政反映並配合處理。動員社會力量,幫助失學兒童、貧困大學生、經濟困難青少年等群體,救助被拐賣、被強迫乞討的未成年人和童工等陷於困境的群體,幫教和矯治有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青少年,從源頭上減少矛盾。
4.毫不妥協地與侵犯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加強青少年權益保障。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積極爭取社會支持,揭露、制止和打擊侵害青少年權益的行為。及時發現侵害青少年權益的案件,支持、幫助和代表權益受侵害的青少年依法維權。開展青少年自護教育,幫助他們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整治和解決黃、賭、毒以及網癮、艾滋病等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點問題,凈化青少年的成長環境。
二、近期重點項目
1.實施「青少年法制建設計劃」。著眼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訴求表達機制和利益協調機制,保障青少年對青少年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通過青年民意調查、網路交流、聽取青少年社團和青少年代表性人物意見等多種方式,建立青少年訴求表達渠道,收集和分析青少年願望和需求。通過青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提案議案、團組織報送專題報告和內參等形式,向人大、政協和黨政有關部門反映青少年訴求。通過舉辦新聞發布會、發布青少年權益情況等方式,面向社會介紹青少年情況,引起關注和支持。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報送建議稿、派專家參與等形式積極參與有關青少年的立法、公共政策和決策制定,重點推動制定志願服務、大學生就業、未成年人福利、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少年司法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以關繫到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法律、政策和重要決策為主要內容,重點面向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家長、教師以及青少年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通過參與執法檢查、開展社會監督、發揮輿論監督等方式,推動和監督青少年法律法規、政策決策的貫徹實施。
2.實施「12355維權行動」。著眼於從解決青少年具體案件和具體問題的角度建立和完善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加大12355青少年服務台建設力度,發揮12355青少年服務台的作用,認真接待、接聽青少年來人、來電和來信上訪。針對侵害青少年權益的案件,開展12355維權系列活動,動員組織12355維權律師為青少年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詢、法律服務、矛盾調處等幫助。針對青少年網路成癮、自殺、傷害等心理問題,動員組織專業人士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詢和矯治。針對流浪未成年人等陷於困境的青少年,動員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救助保護。面向全社會揭批侵害青少年權益的個案、現象和問題,積極營造有利於青少年維權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3.推進「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著眼於從解決重點群體和重點社會問題的角度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拓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領域和范圍,創新工作機制,推動其依法解決12355青少年服務台等轉送的青少年維權案件,探索維護青少年權益的有效方法,形成各具特點的青少年維權形式和工作機制,做好經常性的維權工作。針對重點群體和突出問題,通過採取「維權崗行動月」、「維權崗行動日」、「專項整治行動」等形式,動員組織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開展集中活動,齊抓共管,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4.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行動」。把未成年人作為「青少年維權工程」的優先領域之一。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未成年人保護的普法宣傳教育;參與完善法律政策,解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不斷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的制度保障;按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推動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司法和執法工作;建立有效的責任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檢查和監督,督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開展公共服務和公益救助,做好重點群體的保護工作,為未成年人多辦好事、實事。
5.深化「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作為「青少年維權工程」的優先領域之一。針對有不良行為青少年、閑散青少年、刑釋解教青少年等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點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改進工讀教育,加強對閑散青少年的信息統計和管理,深入推進「青少年違法犯罪社區預防計劃」、「為了明天工程示範城市、城區(縣)」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創建等重點工作。清理整治有害卡通畫冊和淫穢「口袋本」、「黑網吧」和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傳播淫穢色情內容的網站、校園周邊娛樂場所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突出社會問題,凈化社會環境。
三、保障措施
1.建設兩個平台,整合青少年維權工作資源。重點是12355青少年公共服務平台和「青少年維權崗」資源整合平台。按照試點先行、由點到面、逐步推進的原則,以城市呼叫中心和維權隊伍建設為重點,廣泛整合社會資源,用五年左右時間完成全國12355青少年服務台的建設,形成全國12355青少年服務台信息系統、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深化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推動青少年服務機構和社會單位參與創建,大量培育和發展基層維權實體,完善創建標准和評選辦法,加強考核與管理,推動創建活動向農村、企業、學校、社區延伸,面向基層為青少年提供更為廣泛的維權服務
2.依託「兩辦」,充分發揮專項工作協調機構的統籌聯系職能。依託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並發揮共青團其他專項工作機構的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指導、督促和檢查的工作機制,促進各地「青少年維權工程」的開展。整合各成員單位的資源,積極爭取黨政有關部門的支持,把「青少年維權工程」的重點工作納入相關黨政部門的工作格局中,推動其制定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協同配合,針對青少年維權的重點問題齊抓共管,認真履行職責,對侵害青少年權益的事件進行聯合調查處理。
3.建立兩支隊伍,培育和壯大青少年維權的工作力量。一是建設專職的維權隊伍。加強團的權益工作幹部配備,提高實際工作能力,使其能夠更好地勝任青少年維權工作。推進社工試點工作,採用政府或社會團體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招聘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運用專業的社會工作方法進行維權服務,提高青少年維權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建設社會化青少年維權隊伍。發展青少年維權管理型志願者,動員組織各類志願者和法人志願者加入青少年維權工作的行列。積極發展更多的律師、心理咨詢師、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熱心人士成為專業維權志願者,充分發揮他們在青少年維權工作中的作用。
4.用好「兩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單位的維權作用。培育和發展各級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等青少年維權組織,有條件的地方可組建青少年維權協會等組織,發揮他們團結和凝聚各方面人才的作用。加強與青少年研究機構、律師協會和其他社會團體的聯系,匯集更多的社會資源和力量支持青少年維權事業,共同致力於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設立青少年維權基金,動員社會各界熱心人士為青少年維權提供資金幫助,同時加強與其他公益基金聯系,引導更多的資金流向青少年維權事業。
㈤ 為什麼說法制宣傳教育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青少年正處於人生成長發展和價值觀念形成的關鍵時期,在這一時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培養他們的法治意識,對於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以及推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做好這項工作,無論是從實踐的角度,還是從理論研究的角度,都要體現我們對社會、對青少年成長負責的良知和責任感。
在對青少年進行正面的法制宣傳教育方面,應該說多年以來的全民普法教育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普及法制教育、增強全體青少年的法治意識,任務還非常艱巨。開展與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相關聯的法制教育時,要深入研究不同年齡段、不同類別青少年的身心特點、思想邏輯和成長環境,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找准基本規律,探索有效路徑。要注意把握幾個重點環節。一是教育青少年從小事、從行為習慣開始形成制度規則意識。法治是制度規則的升華,沒有良好的制度規則意識,不可能培養出法治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要一點一滴地逐步培養對制度的尊重、對規則的敬畏。二是把道德底線教育與法制教育結合起來。用青少年聽得懂的語言,把道理講透徹,從最簡單、最基本的要求,比如誠實、不講假話、不做壞事、不做害人的事,開始進行教育引導。三是讓青少年明確必須遵守的法制底線,知道有哪些「紅線」絕對不能逾越,自覺反對邪惡,反對暴力。要以2007年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頒布的《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為准則,對《綱要》闡述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具體化,同時融進好的案例,分層級、分階段、循序漸進地對青少年開展法制教育。
實現有效的社會治理,需要對社會成員的行為進行必要的規范。在這一規范過程中,內含著情感、道德和法制三個層面、逐級遞進的調節邏輯,不能只單純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推動青少年健康成長、正常步入社會,首先要在情感層面開展教育,引導他們真正愛祖國、愛人民、愛中華民族,有對他人、對生命基本的尊重。然後,教育青少年明確道德底線,遵循基本的道德規范,養成正直、善良、誠實、有愛心等基本道德品格。在此基礎上,切實抓好法制教育,培養法制觀念和法治意識,自覺做到遵紀守法。
法制宣傳教育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做好預防工作,需要認真研究把握普通青少年向「問題青少年」轉化的邊界。一是關於不良行為,要搞清楚哪些不良行為會導致後期的違法犯罪,這些不良行為是如何形成的。二是關於不良習慣養成問題,要研究青少年在什麼階段容易出現壞習慣,在什麼階段必須對這些壞習慣進行干預,否則就會發生演變。三是關於青少年失學失業問題,要認識到這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因素。教育部門、家庭都需要繼續努力,必須使九年制義務教育成為強制性任務。四是關於特殊群體整體關愛不足的問題,比如目前數量眾多的農村留守兒童,要防止他們因為缺愛失管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把這些問題梳理清楚,才有可能對症下葯,找准轉化的關鍵環節,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做深、做實。
找准邊界之後,就要研究如何對「問題青少年」進行教育轉化。要加強專業領域研究,對「問題青少年」群體進行必要的合理分類,找准不同類型群體思想轉化的內在邏輯和行為轉化的有效載體。要密切關注基層的成功實踐,總結推廣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幫教模式,使點上的經驗轉化為面上的普遍性措施。要明確在教育轉化「問題青少年」過程中,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同樣承擔著重要職責,有必要使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理念,學會有效的教育方法。
做好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和預防違法犯罪工作,一是要加強基層一線的工作力量。對青少年進行教育引導,感情、信任、友誼因素非常重要。很多工作在一線的民警能夠感染、轉變那麼多的孩子,就是和他們建立起感情紐帶,贏得了他們的感情和信任。二是要堅持專兼職結合的原則,各有關部門密切協同,形成整體合力。三是要強調工作隊伍的專業方法與愛心、耐心、責任心的結合。四是要集中全社會的關愛力量,特別是讓「問題青少年」感到還沒有被社會遺忘和拋棄。特別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具有很強的實踐性、理論性和專業性。要充分藉助專業力量,深入挖掘實踐中帶有普遍性的原則,體現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並通過媒體的廣泛宣傳,營造積極的社會輿論環境。
㈥ 如何加強預防涉眾型經濟犯罪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識假防騙能力方面的文章
近年來,針對不特來定群自體的涉眾型經濟犯罪,隨著發案數量、涉及人員、涉案金額的不斷增多,逐步成為了政府、媒體、公眾關注的焦點。
每一起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勢必都會對當地乃至全國的經濟活動和社會穩定產生影響。
許多案件因受害人經濟利益受損,卻無法挽回損失而引發了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這種情況近年來屢見不鮮,並且已經呈現增長態勢,不僅嚴重侵害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嚴重危害經濟秩序與社會的和諧穩定。
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架構部門間的協調機制,提前預防和逐步化解涉眾型經濟犯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是在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亟需面對並妥善解決的課題。
㈦ 有關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宣傳標語
1、青春少不得彎路,但容不得歧路
2、誘惑,一時;悔恨,一世
3、率性時的沖動,理性時的心傷
㈧ 預防未成年人零犯罪宣傳語
預防未成年人零犯罪,政府、家庭、學校需要齊抓共管。
犯罪坐牢,失去自由。
要想不犯罪,法律須學好。
正確引導青少年,走美好人生路。
㈨ 急求:預防青少年犯罪標語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珍愛生命,遠離犯罪。
罵人的話不說,違法的事不幹。
㈩ 預防危險駕駛犯罪宣傳信息查詢
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居世界前列,其中醉酒駕車、飆車等行為是人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鑒於醉酒駕車、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已經給人民群眾的生命、 財產安全及社會公共管理秩序造成嚴重威脅,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危險駕駛罪」。自2011年5月1日實行以來,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15件危險駕駛案件,佔全院受理刑事案件的16.85%如圖
一危險駕駛罪的概念與特徵
危險駕駛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危險駕駛,足以造成嚴重後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本罪的主要特徵是:
1侵犯的客體是交通安全。所謂「交通」,是指航空、鐵路、公路和水路交通,即在「公共管理的范圍」內的交通。所謂「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過程中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此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因此構成此罪要求在客觀行為方面,要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1)行為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這里法律條文採用列舉的方式,僅將醉酒和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入罪。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第一款關於醉駕的界定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對於「醉駕」的認定並不是根據行為人的意識狀態,而是根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定。
首先,對「醉酒駕駛」的理解。目前法律中所認定的醉酒並不是根據行為人的意識狀態確定,而是依賴駕駛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我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 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1,小於80mg/100m1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 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通過計算可以看出,法律上的醉酒標准基本上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所以「沒有喝醉, 不會被判刑」、「干喝不醉,駕車無罪」的理解是錯誤的,從法律角度講「醉駕」其本質還是「酒後駕車」,與人的意識清晰程度、控制能力無必然關系 。 我院審理的這15件危險駕駛案件,均為醉酒駕車,其中血樣中乙醇含量100mg/100ml——200mg/100ml的12人,200mg/100ml以上的3人。如圖
其次,追逐競駛與醉酒駕駛不同的是前者需要「情節惡劣」的條件,而醉酒駕車無論情節嚴重與否均可構成本罪。之所以醉酒駕駛不以情節論,主要是考慮到該行 為的客觀危害性的確定性,即從醫學角度考慮在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0mg/100m1以上,人的判斷力和控制力都會下降,已經不適合駕駛機動車。酒後駕駛的 行為人即便是清醒的,但是其機體對客觀事物的反應時間已經出現延遲,即判斷道路狀況的敏感力降低。因此,醉酒駕車無論何種情節均需承擔責任,換句話說只要 駕駛者被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1即可構成本罪。同時第二款還規定「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 罰」。也就是說,如果由於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等行為,可依據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因此危險駕駛罪的設定是為預防交通事 故所設定的安全駕駛模式,是對駕車司機的一個約束性規定。
(2)空間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要在道路上進行。既然該罪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後,作為該條的內容之一,那麼這里的「道路」就應該與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范圍相一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即凡是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都可以稱之為道路。
(3)對象條件:駕駛的是機動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特種車、有軌電車、無軌電車等機動車輛。我院審理的15件危險駕駛案件中,重型貨車1輛,小型汽車10輛,兩輪摩托4輛。需要強調的是,由於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為非機動車,因此醉後駕駛電動自行車或駕駛電動自行車追逐競駛的行為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4) 情節條件:情節惡劣。構成危險駕駛罪要求具有「情節惡劣」的情形。法條對於「情節惡劣」沒有作具體的規定。但依照立法的本意,在鬧市區、在高速公路上等醉駕或追逐競駛,或車上載有多人等情形可以視為情節惡劣。這里的「情節惡劣」不包括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因為危險駕駛罪處罰的是醉駕和追逐競駛的行為,不要求造成嚴重後果,只要有醉駕或追逐競駛的行為即構成該罪,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交通肇事罪或其他罪名處罰。
3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在實踐中,主要是指具體操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包括飛機、火車、船舶及汽車等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應當指出的是,駕駛人員不僅是指有合法駕駛證件的人員,也包括雖無合法駕駛證件但卻實際操縱交通工具的人員。我院審理的15件危險駕駛案件中,無證駕駛人員為3人,駕駛車輛均為二輪摩托。
防範的主要方法就是,一是執法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對於危險駕駛罪的行為及後果,加大宣傳力度,雖然有各種媒體的多角度宣傳,但是媒體的著眼點和宣傳方法畢竟不夠專業。我院審理的15件案件中,農民10人,文化程度均較低,對於法律的認識不夠充分,也與執法部門宣傳力度較弱有關系。二是嚴格執法。要讓公民嚴格守法,並不在於刑罰有多嚴厲,而是讓他意識到違法必受到追究。義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就稱「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我院審理的這15件危險駕駛案件均是發生事故後發現為醉駕,如果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應該能夠抑制醉駕情況的發生,只有持之以恆的嚴格執法,才能讓潛在的醉駕者受到威懾,進而才能減少醉駕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