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修路投訴
A. 為什麼鄭州天天都在修路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沒來鄭州前,就聽說抄過這么一句話:鄭州鄭州,天天挖溝。這些日子,鄭州市又開始在路上挖溝。有時候,一些路剛「開膛破肚」沒幾個月,又挖開了。不但影響正常的車輛行駛,而且造成很不好的影響,還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前兩天,看到蘇州有規定,一條路修過後,三到四年不得再動,我以為很好。希望鄭州能夠效仿,依法對修路進行規定,各部門提前做好規劃,以節省開支,方便交通。 如果在修路前,施工單位能跟管線單位聯合做好規劃,將所有電纜、管線等一次性下地,交叉作業,應該會有更好的效果。
B. 我在新鄭修路的工資到哪裡要,老闆不給,鄭州投訴電話是多少
勞動局,他們不給只有走政府這條路!
C. 鄭州為什麼幾乎天天修路挖溝,有時那路明明好好的,結果一修就不能看了。
鄭州的管道全部是細的,市政局的人們鼠目寸光,只在乎眼前的小錢,根本沒長遠考慮。上海那個時候城市管道建設的時候都是世界上投標的,哎,鄭州就別提了...
D. 鄭州為啥天天修路
有些是日常維護
有些是破損太快,需要修補或者大修,甚至重修
有些是拓寬或者新修
E. 鄭州黃河路修路能修姚砦嗎
目前情況下,鄭州黃河路修路是能夠修到這個地方的,現在都在改造
F. 快開學了,聽說鄭州火車站那裡修路,請問95路公交車路線受到影響了嗎這幾天開學的學生多不多
為配合隴海路(一馬路至京廣路段)封閉施工,7月15日起,市公交總公司將對途內經此路段的容1路、20路、40路、44路、59路、76路、81路、216路、519路、603路、981路、Y803路、Y866路、B21路、B60路等15條公交線路臨時調整。沒有涉及到95路。
95路線路:東趙公交站--黃河迎賓館--文化路開元路--文化路英才街--文化路杲村--文化路路寨--文化路三全路--文化路三全路--文化路公交站--陳寨--河南財經學院--創新大廈--文化路大鋪路--文化路儉學街--文化路農業路--文化路紅專路--鄭州人民醫院--新通橋--百貨大樓--二七廣場解放路--火車站。
希望對你有幫助!
記得採納哦!
G. 為什麼鄭州每天都在修路
鄭州鄭州,天天挖溝;一天不挖,不叫鄭州。這個出自老百姓的順口溜很好的說明這一點。
H. 鄭州京廣路深夜修路擾民怎麼辦
如果不能換抄個地方住,也沒有哪個部門出面干涉,你又無法入睡,我推薦你去買一個專業的防噪音耳塞。去淘寶買。19.88元一付,叫做「零聽抗噪衛士防噪音耳塞」,是PU材質,沒有毒性,不傷耳朵,還可以水洗,重復使用。你試一試,隔音效果挺不錯。我戴了半年了,也是睡覺用,我住在一樓,開著窗戶睡覺,吵得要死,人喊狗叫的。還有。市面上也有一塊錢一付的耳塞,它是普通PVC材質,有毒,絕對傷害耳朵!!如果這個辦法還不行,再想想其他辦法吧,不過我覺得管用喲。
I. 夜間施工擾民 該投訴那個電話 什麼部門
夜間施工擾民,可以打以下電話投訴
1、12345市民服務熱線
2、可撥打110
3、12369環保熱線
這些電話都可舉報夜間施工噪音擾民。
12369主要受理廢水、廢氣、雜訊、固體廢物等污染環境方面的問題。當市民發現身邊有此類污染事件時,可撥打110城市聯動或12369環保熱線投訴。
12369接到的噪音投訴較多,但噪音種類多,歸屬不同部門管理。建築工地夜間施工等工業雜訊排放限值是屬於環保部門負責,當市民不清楚雜訊該歸哪個部門管理時,可撥打110城市聯動,其將根據投訴噪音的種類轉接到相關部門。
(9)鄭州修路投訴擴展閱讀: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雜訊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雜訊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雜訊法》對噪音擾民行為並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環境雜訊污染的防治。
因從事本職生產、經營工作受到雜訊危害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四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並採取有利於聲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雜訊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防止或者減輕環境雜訊污染。
第六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國家鼓勵、支持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和普及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科學知識。
第九條對在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