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包括
發布時間: 2021-01-20 02:13:48
1. 什麼是基金宣傳推介材料
證券投資來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修訂源稿)_第三十二條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必須真實、准確,與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預測基金的證券投資業績; (三)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2. 基金銷售機構宣傳推介材料在什麼地方備案
1.基金產品是否經核准、銷售主體是否具備資格 如果想進行代銷,必須簽訂代銷合同。回答
未經簽訂書面代銷協議,代銷機構不得辦理基金的銷售。 未經基金管理人或者代銷機構聘任,任何人員不得從事基金銷售活動。 從事基金宣傳推介活動,必須具備基金。
3.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登載基金過往業績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般風險提示是一定要有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另外應該也需要加入基金產品自成立以來的業績。具體還要看基金公司合規的要求。
4.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不得使用什麼描述
在缺乏足夠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不得使用「業績穩健」「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表述
5. 基金募集期間私募基金對宣傳推介材料有什麼要求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可以登載該基金、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金的過往業績,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個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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