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投訴要本人去嗎
『壹』 為什麼勞動局只能本人去投訴 不可以打電話
按規定:你如果簽訂合同後,想單方解約只要在離職前一個月告知單位,並寫辭職申請。
按此程序辦理後,員工要辭工,可上面不批,可以打電話給勞動局投訴。
『貳』 去勞動局投訴需要本人到場嗎
這個不一定
要本人去,
有的地方你
就算打一個電話
,他們也就立馬處理
『叄』 去勞動局投訴需要帶什麼證件或資料嗎
『肆』 去勞動局投訴把錢要回來的幾率大嗎
申請勞動局給予索要工資,如果勞動局不予受理,可以以下物品作為證據,去當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1、工作服、工牌
2、工資如果是通過銀行卡打給你的,可以向仲裁部門提供你的銀行卡號並申請調取給你打款的公司賬戶號。
3、證人、以及公司發給你的任何物品或書面材料都可以作為證據
4、如果以上證據都沒有,可以申請勞動局直接去調查此事以確定欠薪事實。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工資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伍』 去勞動局投訴一定要本人去嗎
也可以找委託人
《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