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槍支舉報
Ⅰ 台灣富二代與警方槍戰被轟47槍自盡,台灣槍支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跟內地相比的話還是比較松的,因為我們現在還是不讓攜帶槍支的,槍支是非常危險的東西,一般還是不應該讓公民攜帶,但是台灣還是允許攜帶的。
除槍械走私外,近年來由於管理混亂,台軍軍械外流事件也屢見不鮮。2004年3月,台海軍陸戰隊士兵黃柏仁自稱「槍中之王」,上網販賣槍支,並教授改造槍支的知識。綜上所述,台灣對於槍械的管理並不是特別嚴格,我覺得這樣是很不好的,因為槍械還是存在一定的危險性,應該對相關方面的管理更加重視才對。
Ⅱ 台灣社會是允許公民持槍的嗎
可以,但是要符合嚴格的法律程序,如要有人擔保,不過就算在大陸,只要符合法律程序,私人也可以擁有槍支啊。
摘錄部分現行的(民-國91年[2002年]6月4日)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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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自衛槍枝種類)
本條例所稱自衛槍枝如左:
一、甲種槍類:凡各式手槍、步槍、馬槍及土造槍屬之。
二、乙種槍類:凡具有自衛性能之各式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槍枝屬之。
前項槍類,包括彈葯。
第三條 (機關團體之置槍及派警駐衛)
略
第四條 (主管機關)
自衛槍枝管理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五條 (查驗給照)
自衛槍枝查驗給照,每二年為一期,第一年一月一日開始。
第六條 (申請查驗給照程序)
人民自衛槍枝,每人以甲乙種各一枝為限,每戶不得超過甲乙種各二枝,並應申請查驗給照,其程序如左:
一、備具請領執照申請書三份,連同住戶、商店或公務員、現役軍人、自治人員、民意代表之擔保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六張,送由該管警察機關登記對保後,層轉審查。
二、該管警察機關收到申請書後,應即詳核,除發現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犯罪前科者,應不予發照,並收購其槍枝彈葯外,其核與規定相符者,即分別地區編造登記冊,派員前往適中地點辦理查驗烙印事宜,並發給臨時查驗證,及收納照費。
三、查驗完竣後,應於一個月內發給槍枝執照,如為臨時請領補換執照者,其執照使用年限,仍填至該期期滿為止。
前項第一款之擔保應具備之資格如左:
一、住戶:指依法向戶籍機關登記之戶之戶長。
二、商店:指依法向商業登記機關登記之負責人。
三、公務員:指現職薦任以上者。
四、現役軍人:指校官以上者。
五、自治人員:指鄉(鎮、市)長以上者。
六、民意代表:指直轄市、縣(市)議員以上者。
第七條 (乙種槍枝數量之增加)
專供獵戶狩獵用之乙種槍枝,經該管保(村裡)長證明屬實者,每戶得比照前條所定數量,增至一倍至二倍。
第八條 (外國人自衛槍枝之給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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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中國大陸槍支管理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 配備、配置槍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妥善保管槍支,確保槍支安全。
Ⅲ 台灣黑社會的槍械是從什麼途徑得到的
台灣地區的私人軍火,很多都是走私而來,由於很多黑道老大自身也是立法委員內或者縣市議容會議員什麼的,在當地有很大的勢力,所以台灣海關和海巡部門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另外,前兩年曾經爆出「國軍」槍支外流事件,現在有沒有這種事件就不得而知了。
Ⅳ 台灣可不可以合法買賣槍支彈葯
不可以,但是由於台灣四面環海導致走私方便,所以台灣黑道基本上都有槍。
Ⅳ 台灣這么崇拜美國制度,公民也可以隨意持有槍支嗎
好問抄題。
台灣,不知道。襲但是,美國絕對沒有隨意持有槍支的,買槍,合法買,需要登記。攜槍,裸露還是不裸露,各州都有不同規定。沒有隨意持有的。
另外,要做研究。比如在本來沒有槍的地方,發他個幾千隻,幾萬只,統計數據多些結果比較有價值。再接著研究效果如何。但是,一般沒有哪個地方願意做這種研究,太貴了,也太危險。
Ⅵ 台灣可以合法玩汽槍嗎
不合法,軟氣槍可以限制使用。前幾年曾經出台法規,禁止軟氣槍,後來有廠商推動立委重新立法,才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