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未舉報
A. 自己知道一起強奸冤案怎樣可以舉報
B. 六年前實施強奸,現在舉報構成強奸罪嗎
構成,六年還在追訴期。不過,現在是講究證據的年代。強奸案件的證據是越及時越好。應該說你想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已經非常難了,因為事情過去了這么久,想要找到證據來控告他基本是不可能了。除非你能錄音,證明當時他的確是做了那樣的事。
C. 舉報有人長期跟未滿14周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派出所會抓人嗎
除非懷孕和抓姦在床,不然都不承認派出所沒辦法
D. 強奸罪證據不足派出所不給立案我可不可以向檢察院投訴
建議向人民檢抄察院申請立案監督,檢察院會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檢察院認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如果檢察院也認為不應當立案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建議委託律師代為訴訟,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E. 舉報強奸犯
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舉報。如果警察涉嫌犯罪,還可以向公安督察,檢察院以及紀委反應。
F. 強奸罪去哪舉報,需要什麼證據
去警察局舉報,需要受害人的經過,時間,地點,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還有強奸後遺留的證據,如嫌疑人的毛發,精液等等!
G. 強奸罪女方不上了,可以舉報候審嗎
可以申請取保來候審,是否批准看自案情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H. 二十年前的強奸犯為受法律制裁可以舉報嗎
若當時報了案,公安機立了案,現在可以舉報蔵匿地點,使其受到法律制裁。若當時未報案,公安機關也未立案,現在過了追訴期,舉報了也不會立案。法律不會制裁。
I. 有人舉報強奸,有證據證明,但是受害人不願意告,能立案嗎
能夠證明確實有刑事犯罪發生,公安機關就有權立案
J. 河南一女醫生舉報副院長強奸,該院長將得到什麼處罰
強奸女性這種惡劣行為,不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是不可原諒的。強奸女性,這種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河南的這個副院長強奸一女醫生這件事情如果被證實,那麼該副院長是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因為,在我國違背婦女意願,強制性地和婦女發生性行為的是一種犯罪行為。強奸罪在我國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話,將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是死刑。
另外,在道德上,強奸女性這種行為是為人所不齒和唾棄的。一旦罪名被證實,個人名譽將受損,身敗名裂,一輩子都將背負著這樣一頂帽子,一輩子受到世人的譴責,對於他個人來說也是一種心理折磨。而且,一個人活在世上並非孤立,一人坐罪,那麼與自己最親密的人比如愛人、子女、父母可能都將會被此事連累,連帶著遭受同事朋友的唾罵,承受網路媒體的鞭笞,一輩子活在陰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