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鄰投訴
⑴ 噪音擾民該打什麼電話投訴
噪音擾民可以打環保熱線投訴,也可以撥打110報警,反映擾民情況。
根據《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撥打環保舉報熱線電話,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事項,請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的,適用本辦法。
環保舉報熱線應當使用「12369」特服電話號碼,各地名稱統一為「12369」環保舉報熱線。承擔「12369」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依法受理的舉報事項,稱舉報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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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 裝修擾民怎麼投訴電話
裝修擾民抄可以撥打12369投訴。
不符合以下行為的噪音污染可以撥打12369投訴:
一、作業單位在夜間10點~次日早上6點施工的,沒有取得環保部門出具的夜間作業證明的;
二、因特殊地質條件限制確需使用的高雜訊設備,在法定節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8時作業施工的;
三、每日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築物內進行產生雜訊裝修的;
四、搶修搶險作業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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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一)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區域以及療養區、風景名勝區,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大功率的廣播喇叭或者廣播宣傳車的;
(二)採用發出高大聲響的方法招徠顧客的;
(三)從室內或者公共區域發出嚴重干擾他人雜訊的;
(四)未按規定安裝或者使用特種車輛警報器的;
(五)在禁止機動車、船行駛的地段和時間行駛機動車、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