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審批流程
① 鑄造項目環保手續審批流程
環境評估報告—地勘報告—環保局審批(環評預審)—項目建議書—發改委立項(批復)—初步設計—發改委初步設計批復—規劃審批(選址、用地、許可)—施工許可(建委)。
完成以上的手續最快的話需要半年,發改委立項能不能跑下來是關鍵,完成這些手續你就可以開工建設了。(各部門的相關手續報建每年都有所變化,你可以去政務中心的窗口索取指南)
② 環保備案審批程序和核准審批程序有什麼不同
備案審批程序,報備給他,有個收到的憑證即可;核准審批程序,報備給他,得有個核准同意的回復,不同意的話,你就不能辦。
③ 辦理環保批文
1、書面申請報告(新建項目且無特別說明事項的,可不提供)
2、項目法人代表授權經辦人辦理環保審批事項的委託書
3、《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場地使用證明:自有的提交《房產證》復印件,租賃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
5、坐標圖
6、項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圖
7、工藝流程圖
8、生產工藝機器設備名稱及型號。
審批條件:
1、已填寫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已委託有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且有關資料齊全;
2、經環境影響評價論證,認為項目選址可行;
3、項目選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和環保規劃要求;
4、符合環保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符合有關產業政策要求;
5、對周圍的環境不造成影響;
6、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要求。
審批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設立項目,並提供有關資料;
2、環保部門核實資料,到現場勘察,簽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表,確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類型;
3、建設單位填寫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委託有資質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還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大綱);
4、依據環保法律法規,作出審批意見(報告書還需要進行專家技術論證)。
這些流程,不過重要的還是那個專辦員收的紅包。其餘的沒什麼的。
④ 請問化工環保審批流程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專》安委辦〔2008〕26號文件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要制定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按照「產業集聚」與「集約用地」的原則,確定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明確產業定位, 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從2010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新的化工建設項目必須進入產業集中區或化工園區,逐步推動現有化工企業進區入園。依次要求建立化工園區和產業集中區,園區的規劃環評要報省環保廳核准和審批。
⑤ 企業辦理環評手續大概多久能審批下來
按情況分可能兩周或者是兩個月。
單純的寫環評報告速度比較快,兩周就能搞定。但是後版續要評權審,修改,評審還存在通過與不通過。後續還有公示,公示完了還要領導簽字才能給你發環評通過審批與否的文件。如果一次性的都比較順利的話,要兩個月左右。
資料拓展:
環評審批條件:
申請書一份;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文字版一式八份,電子版一式兩份 ;
項目建議書批准文件(審批制項目)或備案准予文件(備案制項目)一份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
⑥ 注冊公司環保局審批流程
不需要經過環保部門審批,知道辦理執照,國地稅,代碼證即可。
⑦ 環保局的環評文件審批程序是什麼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6年6月8日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4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⑧ 辦理環評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環評的辦理流程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 立項
1. 編制工程項目書
2. 攜帶工程項目書到所在區經發局申請項目立案(去之前先詢問下辦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環評
1. 備案完成後,帶著立案資料到當地環保局辦理環境評估事宜,如只需環評報告表,則企業自主填寫即可,基本不產生費用;如果需要製作環評報告書環保局會推薦幾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幫助完成報告書的編制及環評中的各項工作,選用環評機構即會產生費用。
2. 選中一家環評機構簽訂合同,費用一般視投資額而定。
3. 環評機構來人查看現場,企業提供環評中所需的一切資料及一切細節(生產工藝流程、所用各種原材料明細及年用量、存儲方法、廢棄物處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另外,有沒有雜訊、如何解決;有沒有工業廢水,如何處理;有沒有廢氣有害氣體,如何處理;有沒有廢渣,如何處理;各種工業廢棄物如何處理等等;)。
4. 環評機構根據所上項目所用各種設備、原材輔料,編制開工建設前對項目所在地周邊空氣環境檢測的具體內容(如雜訊、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VOC等)、檢測頻次(檢測幾天,每天檢測幾次等)、檢測點位(廠區周邊設置幾個檢測點),企業帶著環評機構出具的檢測內容,到環境監測站或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檢測。
5. 拿到檢測報告後交給環評機構
6. 從環評機構取回調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邊企事業單位進行入戶調查,環評機構會對調查份數有一定要求,調查結果交回環評機構即可
7. 如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危險廢棄物應與相應的環保處理企業簽訂合同
8. 委託的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報告;進行項目信息公示(報紙、網路);組織專家評審會;根據專家的意見修改環評報告;修改後的環評報告上報市評估中心,評估中心出具技術評估報告;所在區環保局審批,最後環保局會下發批文,項目可以開發建設。
9. 開工建設、項目投產。
10. 項目正常生產後,到所在區環境監測站申請環保驗收
11. 驗收合格後整個環評過程結束,如驗收不合格,會再次整改直至合格。
(8)環保審批流程擴展閱讀:
一種理想的環境影響評價過程,應該能夠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上適應所有可能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的項目,並能夠對所有可能的顯著影響做出識別和評估;
二、對各種替代方案(包括項目不建設或地區不開發的情況)、管理技術、減緩措施進行比較;
三、生成清楚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以使專家和非專家都能了解可能影響的特徵及其重要性;
四、包括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嚴格的行政審查程序;
五、及時、清晰的結論,以便為決策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