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相關法規
1. 噪音擾民的法律依據
雜訊擾民可以報案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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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民的起訴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雜訊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雜訊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雜訊法》對噪音擾民行為並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起訴噪音擾民需有能夠證明噪音存在的證據,比如證人證言、錄音、當事人陳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2. 關於發出噪音的法律規定
國家對於不同地段分貝高低有不同限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市區域噪專聲標准》規定:以屬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環境雜訊標准值晝間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5分貝。同時,北京市環保局在對室內雜訊污染問題的一個復函中明確,目前國家和地方沒有室內環境雜訊檢測方法和標准,但依照「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GB/T14623-93),不得不在室內測量時,室內雜訊限值應低於所在區域標准10分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規定:城市建築施工期間施工場地產生的雜訊分階段限值:土石方階段晝間不得超過7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55分貝。
1999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設計規范》中嚴格規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廳)內的允許雜訊級 晝間應小於或等於50dB,夜間應小於或等於40dB,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廳)宜布置在背向雜訊源的一側。電梯不應與卧室、起居室(廳)緊鄰布置。凡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布置時,必須採取隔聲、減振措施。
3. 關於發出噪音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
區域雜訊標准》中則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雜訊最高限值: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db、夜間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
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
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夜間指22點到次日晨6點)。
按照國家標准規定,住宅區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若超過這個標准,便會對人體產生危害。那麼,室內環境中的雜訊標準是多少呢?國家《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測量方法》中第5條4款規定,在室內進行雜訊測量時,室內雜訊限值低於所在區域標准值10db
我們國家有《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根據該法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4. 對於噪音,法律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抄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襲治法》
第六十一條、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二條、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雜訊85分貝出自哪條法律法規
出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該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制定
《標准》條文: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定:我國工作場所雜訊職業接觸限值如下表所示,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穩態雜訊限值為85dB(A),非穩態雜訊等效聲級的限值為85dB(A);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時間不等於8h,需計算8h等效聲級,限值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計算40h等效聲級,限值為85dB(A)。
6. 有關商服噪音的法律規定
一般而言,城市制5類環境雜訊標准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准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准5分貝執行。
(2)1類標准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准。
(3)2類標准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准適用於工業區。
(5)4類標准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雜訊(指不通過列車時的雜訊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准。
商服噪音標准應該適用於2類 即:白天60 晚上50,中國住宅室內的標准規定為低於所在區域環境雜訊標准10分貝。
7. 關於噪音污染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GB3096-93
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晝間為60dB夜間為 50dB 工業區 晝間為65dB夜間為 55dB 如果因為噪音影響生活的,可向當地環保局投訴,環保局要求企業採取措施預防。如果企業不改正的而確實影響生活的,要對所影響的區域進行噪音監測,有超過上面規定限值的監測依據後,可向法院起訴。
8. 雜訊有哪些標准法規
有關雜訊標准法規,自70年代以來,工業比較發達的國家,已趨於完善並得到嚴格執行。當前有些國家規定職業雜訊暴露標准為8小時等效連續A聲級90分貝,但多數國家規定為85分貝(A)。總的趨勢是要過渡到85分貝(A)。但不管是規定90分貝(A)或85分貝(A)對雜訊超過85分貝的生產場所都要求對工人定期進行聽力檢查,發給工人護耳器,告訴工人所在工作場所的雜訊級和工人聽力檢查結果,對工人定期進行教育培訓等,以預防職業雜訊造成的危害。由於在雜訊方面有法規標准要求,對職業性耳聾的賠償也有明確的規定,執行又比較嚴,職工自我保護意識相對也比較高,因而職業雜訊危害問題基本得到了控制。
我國有關職業雜訊的法規標准目前尚很不完善,「職業聽力保護規定」的頒布仍在審議之中,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
9. 噪音擾民的相關規定
法律規定規定晚上22點至次日凌晨6點算擾民。
根據《雜訊管理辦法》,雜訊管制時間是22點至次日凌晨6點,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的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所以要參照當地的管理辦法。
具有某種影響力的人或組織粗暴對待相關民眾利益的作法,一般指雜訊擾民。
根據《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