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法規
⑴ 吸食笑氣違法嗎法律上有關於笑氣使用的相關規定嗎什麼規定
違法。但是暫時沒有法律專門針對笑氣,只能根據治安管理法來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表示,目前「笑氣」未列入毒品目錄。但醫生提醒,如攝入過量或使用不當,可能出現窒息甚至危及生命的情況。此外,長期吸食還可能產生心理依賴性。
從國內外公開報道的案例以及浙江省禁毒部門調研情況看,長期大量吸食「笑氣」會導致一些濫用人員心、肝、腎等臟器受損及神經損傷,嚴重的甚至出現軟癱、半癱等病症。浙江省禁毒委員會多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對「笑氣」濫用的監控,防止泛濫,危害社會。
(1)笑氣法規擴展閱讀
吸收笑氣違法販賣笑氣也違法。
2018年4月4日上午,浙江省雲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國首例非法經營笑氣案(本網2017年12月8日曾做報道)由雲和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人民幣3萬元予以繼續追繳。
經查,2017年5月至10月底,被告人殷某某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和淘寶平台批量購入笑氣(品名:一氧化二氮,在《危險化學品目錄》中被列為危險化學品),加價後出售給全國各地買家。
至案發,殷某某共售出笑氣1.2萬余支,按最低銷售價計算價值共計30餘萬元,非法獲利共計3萬余元。另公安機關在其住處當場查獲笑氣8000多支,按進貨價計算價值共計1.5萬余元。
2017年11月27日,雲和縣檢察院對殷某某非法經營笑氣一案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悉,本案系國內首例以非法經營罪對非法經營笑氣行為作出判決的案件,對利用網路非法買賣笑氣的亂象發出整治信號,從源頭打擊了非法銷售笑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