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送餐執法

送餐執法

發布時間: 2020-12-12 15:07:00

⑴ 公務員下班時間跑滴滴、送外賣,算不算違紀

公務員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代表政府行使國家賦予的各項權利,一直都是比較受到大眾的關注,而為了規范公務員的各種行為,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服務於人民,防止以權謀私的事情發生,因此,公務員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那麼,公務員下班時間跑滴滴、送外賣算不算違紀呢?

一般來說,公務員下班時間從事滴滴、外賣、擺攤等類似的工作,不構成違紀行為,不算違紀,只是要向單位做好備案即可,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則比較難以處理和操作。具體來說:

首先,公務員的違紀處分依據的是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的相關要求,進行處分的,是黨員的還需要進行相應的黨紀處分,而在《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十六款明確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也就是說只要公務員參加了營利性活動,就算是違紀行為。但是,各地對於“營利性活動”的界定有些差別,有些地方認為只要是你賺到錢,就算營利性活動,而有的地方對於公務員從事服務行業,獲取的報酬並不認為其屬於營利性活動,僅僅屬於勞動所得一部分(公務員工作本身也不是營利性活動),即使對於營利性有所解釋的地方,具體到跑滴滴、送外賣這樣的事情,也不好界定,畢竟是新生事物。

因此,如果你真的想要從事滴滴、外賣這類工作,就直接辭了公務員工作,專心去做,否則,就專心為人民服務吧,不說對得起自己,至少要對得起國家給你的工資和黨的教育。

⑵ 送外賣城管有權又扣車嗎

您好,按照法律上來回答你,城管是不可以扣押小販的經營器材的.但實際操作中,城管的執法是變形的.

⑶ 廣州一輔警執法時腳踢外賣員,最終的處理結果如何

外賣員這個職業在現如今的這個社會來說確實是一份比較辛苦的職業,可以說完全就是一份出苦力的工作,雖然其收入可能並不算低,但是工作量也還是非常的大的,特別是如果想要賺的非常多的話就要出更多的工作量,特別是這個工作根本不會管外面的天氣是刮風下雨還是下雪,即使天氣是非常的惡劣都需要准時無語的將訂單送到客戶的手裡,而有的時候有些客戶完全就是不講道理,隨隨便便的給外賣員投訴,隨便一個投訴就將外賣員一兩天甚至兩三天的錢全部給扣沒了,同時有的沒有素質的路人還趁著外賣員送餐的間隙偷外賣員的訂單,致使外賣員還需要倒貼,凡此種種皆表明了外賣員的不易,這同時也需要我們社會在對待外賣員朋友的時候能夠給他們一定的包容和理解,畢竟在刮風下雨天只有他將餐送到我們的手中。

對於輔警來說,雖然其作為執法人員,但是在面對執法的時候對方拒不配合還使得自己受傷,這對於執法過程是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的,因此輔警在受傷之後產生情緒激動也是正常的,但是一方面也正是因為作為執法人員,因此其需要有更大的包容心,所以即便對外賣員進行推搡從法理角度來講也是不應該的,但是畢竟事出有因,且確實是外賣員違反交通法規且給抓捕過程帶來安全隱患在先,因此建議有關方面對該輔警進行寬容處理,而外賣員也要依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理,畢竟其確確實實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了外賣員自身以及社會的安全都應該依法對待。

⑷ 黃燜雞正規店面,門面上的送餐電話,被城管給扣掉了,這不是欺負人嗎!請問城管有這個權利嗎

有的,不可以貼廣告,不過你可以和城管搞好關系

⑸ 請摩的配送食物是否違法犯法

受法律制裁的
我看了前幾天的一期"第四焦點"--上海的一個法制節目
其中的案例與你所述很相似
據專家表述,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害,肇事者救助,三年以下;
逃逸,受害人未死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逃逸,受害人死亡,七年以上,十年以下
大致如此,請MJBCC再等等,我馬上幫你再查查
------------------------------
節目中的肇事者找到的.
違章載客,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負全責.
----------------------------------
節目中具體案例為(理解後個人敘述,非正式資料來源)
摩的帶人,中途擦到了護欄,雙雙摔倒在路中,司機很快爬起,駕摩的逃離現場,乘客躺在路當中;乘客此時尚有意識,並且據目擊者稱,此人有微動,目擊者未能攔下摩的,也未看清車牌.
而當時,恰有一輛土方車向躺著的受害者駛來,目擊者大聲招手急呼,卻由於正處於晚上等原因,土方車司機沒有注意,並直接軋上了受害者,軋過後仍未發現。受害人頭部受重傷,死亡.
分析該案例,雖然,死者的致命死因是土方車碾壓造成顱腦粉碎(大致如此,總之致命傷來源土方車),但摩的司機要在該起事故中付全責--根本錯在他,如果當時他及時救助傷者,甚至只是將他挪出交通道,這起致命事故可能就不會發生.
而你所述的情況,只有摩的司機,不存在如上的土方車的二次傷害,因此,摩的司機付全責毋庸置疑.
抓到他,七年以上
---------------------------
摩的違章帶人十分危險,更憤恨某些司機不講人道.
強烈呼籲整治違章行駛,加大執法力度,嚴懲不法者.
同時,希望大家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不坐違章車.
也希望在警方協助下,你們能早日找到肇事司機.

⑹ 配送過程中,遇到警方或其他公務人員執法

如果你在配送過程中,
遇到警方或其他公務人員執法
那就應該趕緊打電話告訴人家
可能需要晚一點才能過去

⑺ 北京警方如何整治外賣亂象的

外賣服務極大方便了市民生活,可有人鑽空子、用假證,給「舌尖上的安全」帶來威脅。5月份以來,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葯旅總隊會同市食品葯品稽查總隊組織16個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聯合區食葯監局、食葯所開展打擊整治網路外賣送餐亂象專項行動。目前,各部門聯合執法180餘次,查處、關停黑餐廳窩點100餘家,刑事、行政拘留30餘人,凈化了外賣市場環境。

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葯旅總隊食品葯品支隊支隊長紀輝表示,很多商戶法律意識不強,沒有認識到買賣使用假證的嚴重性,以為罰點錢就沒事了,但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觸犯刑法。

隨著專項行動的開展,市公安局環食葯旅總隊和市食品葯品稽查總隊等部門及時約談相關網路送餐平台。據了解,多家網路訂餐平台通過自查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同時積極開展套證篩查,自查下線商家,並在客戶端公示被下線的問題商家,對新申請商戶進行嚴格審查,拒絕資質不全的問題商戶。後續各家平台還將開展政企合作,規范平台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環境。

⑻ 正規店鋪小吃店,請問城管有權利把門面上的送餐電話號碼給扣掉嗎

最近有執法人員下來復,到每制一家店鋪杳看。門店的廣告招牌上面有沒有寫電話號碼。如果寫了,必須在7天內從新換廣告,而且換之前還得去審批,通過了才允許掛。
這樣做,還不如統一規定做什麼款式的廣告呢。免得下次又說美化崑山,廣告又重新做,如果你的招牌沒有經過審批,是私自安裝的,他們有權拆除和做出處罰。
如果你得到批准,但實際尺寸與報批的不符,他們有權拆除。
如果你得到批准,但和你的效果圖有較大出入,他們有權拆除
店鋪有權擁有自己的一個廣告牌,但必須經過審批,否則不就亂套了嗎?

⑼ 廣州一交警查車與外賣小哥起沖突,外賣小哥應如何維權

最近網上有段視頻火了。江蘇省泰州一輛賓士車主開車剮蹭到外賣小哥後,兩個人發生口角。賓士車主出言不遜,拿水杯潑灑外賣小哥,十幾名圍觀外賣小哥一擁而上,賓士車主疑遭圍毆,美團調度員出面聲明:“這些外賣小哥只是聽賓士車主要舉起杯子打人,他們只是在搶水杯。”

看完視頻簡直震驚了,如果這件事沒有反轉,賓士車主簡直是太囂張了。姑且不說剮蹭事件主要責任人是誰,都不能得理不饒人,更何況是大冷天拿水杯潑人家,還揚言自己有300萬保險賠的起,更罵人命賤。有錢就高人一等,就能草菅人命嗎?

雖然外賣小哥在賓士車主面前算是弱勢群體,但也不能因為氣憤圍毆人家,看起來是搶奪水杯,但賓士車主的鼻子似乎出了點狀況。如果構成輕傷的話,現場參與的外賣小哥會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得不償失。

這種剮蹭事件出來後,如果對方確實蠻不講理,感覺受委屈的外賣小哥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警,請警方來定責。就好像我前面遇到的囂張寶馬女車主,不要跟她爭辯也不要跟她吵架,交給警察處理最好不過了。一旦警察確定對方有責任,依法要求對方賠償或道歉就行了。

⑽ 廣州交警執法狠踢外賣員,案件有何具體細節

細節就是,交警查勤,外賣員逃跑,交警追,外賣員慌亂之下沖進一個巷子,然後摔倒,然後外賣員和交警都受傷了,面對這種違反了交通法規又只顧著跑的人,交警氣急,怒而踢了外賣員幾腳。

再細的節就沒了,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普通的外賣員日常違反交通法規,交警日常維護交通法規,然後一個跑一個追的事件。

總而言之,外賣員要接受交通法規的制裁,否則我們要這交通法規還有何用?我們人人都去送外賣得了。交警在執法的過程中動了手,就要受到懲罰,畢竟如果交警如果連自己都控制不了,那麼如何能夠放心把交通的安全交到他們手中!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