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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型思維

發布時間: 2020-12-11 07:49:11

① 黨員幹部應該具有什麼樣的法治思維

這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的一項新內容,也是對各級領導幹部領導能力的一項新要求,意義重大。 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的提出是創新。這個創新,是在總結和發展基礎上的創新。在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是著重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十六大報告中繼續強調了尤其要增強公職人員的「法制觀念」。十七大報告提出了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到十八報告中,則提出了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並且針對性地運用於「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四個基本方面。從「法制觀念」到「法治思維」,從「依法辦事能力」到「運用法治思維能力」,其創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方面,由「法制」發展到「法治」,包含了民主、公平正義、權利保護等更加豐富和深刻的內涵,是內涵創新。第二方面,由「觀念」發展到「思維」,從思想理念進入到工作和能力思維,更具有針對性,更具有引領和指導意義,是工作、能力思維創新。第三方面,由一般性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發展增加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四個方面,是應用領域的創新。 所謂法治思維,就是以法治作為判斷是非和處理事務標準的思維。所謂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就是用法治思維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要搞清楚法治思維,先要搞清楚法治思維對應的概念是什麼。我認為,法治思維對應的概念有三:非法律的思維、人治思維和法制思維。 首先,法治思維對應的概念有非法律的思維。法治思維的關鍵詞之一是法,是法律思維,而不是非法律的思維。這些非法律的思維,包括經濟的思維、政治的思維、管理的思維、文化的思維、道德的思維,等等。這些思維,當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思維,但是,不是也不應當是唯一的或者排他性的思維。除了上述非法律的思維以外,我們還應當重視法的思維,想問題、做判斷、行措施,還必須增加法的思維,以法為據,以法為尺。 其次,法治思維對應的概念有人治思維。法治,對應的是人治,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對應的是人治國家和人治政府。法治思維直接對應的就是人治思維。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治思維包含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即民主的基礎、控權的核心、人權保護的目的、依法辦事的規則,等等。 另外,法治思維對應的概念有法制思維。法制思維是依法為前提的嚴格依法辦事的思維,而法治思維則有更加全面的內容和深刻的針對性,即法治不僅要「治民」,更要「治官」,規范、約束和監督公權力的運行是法治的核心,當然也是法治思維的核心。 法治思維主要包含了五個方面的思維內容,即合法性思維、權利義務思維、公平正義思維、責任後果思維和治官治權思維等。 第一,合法性思維。領導幹部在行使公權力時,無論是決策,還是執行,或者是解決社會矛盾、糾紛,推動發展、深化改革,都應不斷審視其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包括行為的目的是否合法,行為的許可權是否合法,行為的內容是否合法,行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合法性思維,是規則思維,也是制度思維,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權,就是這種思維的表現。 第二,權利義務思維。法律是規定權利義務的,法律關系就是權利義務關系。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社會主體彼此之間,都是權利義務關系。治理國家、管理社會、行政執法、人與人交往等,都要尊重保護權利,履行義務,承擔法定職責。法治思維,必然包含權利與義務思維的內容。各級領導幹部所作決策和所行措施,大多是針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這些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在法律上是權利義務主體,而不是可以隨意侵犯的客體。對他們權利的尊重、維護和保護,就是法治思維的表現,漠視、蔑視其權利,任意剝奪侵犯其權利,不是法治思維,而是典型的人治思維。另外,領導幹部行使的權力是公權力,公權力的特點就是既是權利也是義務。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積極履行職責義務,不失職,不辱使命。一些領導幹部在當地經濟發展缺乏資金時,採用發文件強行讓公務員集資的辦法,就是在蔑視和踐踏公務員的法律權利,是典型的沒有法治思維的表現。 第三,公平正義思維。法治體現了公平正義的精神和原則,法治思維自然要反映這種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例如,領導幹部在重大決策時,程序性規則的約束往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實質上的,公眾參與決策、決策的民主化,才是決策中的實質性約束。讓公眾有序參與決策,決策反映和體現公眾利益和各方意見,這是公平正義在決策領域的體現。那種在決策工作中忽視公眾意見和利益,刻意袒護個別利益群體的做法,就是缺乏公共行政的公平正義思維的表現。在行政執法中,隨意執法、選擇性執法,都不是法治思維,難以取信於民,也難以真正有效和長效。 第四,責任後果思維。法律不僅是行為規則,還有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法治不僅是行為之治,也是後果之治。法治思維也不僅僅是行為規則思維,不僅僅是判斷思維和行為思維,更為重要的還有責任後果思維。因此,行為有後果,行為者要對其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這是法治思維的應有之義。對領導幹部來講,必須對其權力行使和職責履行行為承擔責任後果,違法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侵犯的權利要得到有效救濟保護,造成損害損失的要依法給予賠償,違法犯罪的要予以懲處。正所謂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失職必問責。 第五,治官治權思維。法治以制約和監督公權為核心,法治思維當然是以制約和監督公權為核心內容的思維。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些要求,無不體現對公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有著深刻的法治思維內涵。對各級領導幹部而言,治官治權思維,就是權力受制約和受監督的思維。因此,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必須有嚴格、規范行使權力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模式,必須有接受制約和監督的思維方式,而不是為所欲為,更不是膽大妄為。

② 什麼是法治思維,與人治思維有什麼區別

它們來雖然是對立關系,但自是在現代社會放肆的人不少,但是毫發未損的不是特別多。說簡單點這倆思想就是法制思想就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有點像人人平等的意思。人治思維是,皇親國戚不受或者減少懲罰力度,有點像有權的人都會得到法外開恩或者懲罰很弱的意思。兩者雖然對立,但是現代社會隨著媒體的發展曝光,人治思想收到平民百姓的打擊,但是只是降低的囂張氣焰,就是說犯罪了,不會以我是皇親國戚來威脅(當然也存在很多)。作為權貴的代表,它們一來限制人的思想開放,二來設立了很嚴肅但人人恨的組織,文化部和廣電,它們的發展非常成功,將來控制媒體界後,就不怕曝光了,當然中國高層的決定是用人治,其實如果我是高層的話,我也會選擇這個的,畢竟人人有私心特權誰會不要。

③ 怎樣培養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法治思維

  1. 深化對法治的認識。

  2. 樹立對法治的信仰。

  3. 提高法治素養。

  4. 堅守法治底線。

④ 如何提高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能力

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組織進修,提高責任意識、提高道德修養,特別是職業道德

⑤ 談談執法人員應形成什麼樣的法治思維

法治思維是將法治的各種要求運用於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維以嚴守規則為基本要求,強調法律的底線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不能觸碰,凡事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許可權內運行。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的,要求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有一種法律規則的意識,堅持法律至上,堅持法律規則的運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等法治精神和原則。在面臨多種問題的解決方式、手段時,領導幹部能夠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等。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領導幹部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倡導者與宣傳者,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組織者與實施者。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幹部是關鍵因素。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歸根結底要靠各級幹部來完成。黨員幹部法律素質的高低與法治理念的強弱,直接決定著其依法管理、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的水平。只有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擁有法治思維,才能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現實工作中,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看問題、作決策、採取措施的時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維。他們認為,只要是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就可以成為各種施政行為的理由,不用過多考慮各種決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繞開各種法律的條條框框;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只要能辦成事,什麼辦法都可以用。這種忽視各種法律規制而以發展的理由來衡量思考問題的思維方式,以合理性來代替合法性,顯然是錯誤的。這種錯誤思維方式指導下的施政行為,罔顧程序正義,丟棄規則規范,漠視權力邊界,功利性地強調發展,可能會有一些短期效益,長期而言恰恰會嚴重損害發展、和諧、民生,與這些目標完全相悖。正因為如此,解決好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不強問題,已經成為推進法治建設必須抓好的緊迫任務。

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著力培養和強化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這種培養與強化是一個長期過程,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領導幹部的追求與修煉,也需要組織的教育和培養,還需要社會的監督與約束。重點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強化法治思維規則至上,推進由合理向合法轉變。一是要求黨員幹部有規則意識。想問題、辦事情始終將合法性放在第一位,所有思考和決策都必須圍繞合法性展開,無論任務多麼緊急、事情多麼重要,都不能偷換概念,以其合理性替代合法性。二是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強化規則制定,在權責范圍內,盡可能地完善法規規章配套、清理及解釋制度。三是要求黨員幹部嚴格按規則辦事,始終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工作中一切合理的行為都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強化法治思維程序優先,推進由隨意向嚴謹轉變。法治思維強調程序優先,因為公正科學的程序是法治的基本構架,程序的完善程度是法治完善程度的基本標志。通過確立公正科學的法治程序,提升制度運行的規范化水平,消除制度運行中的不確定性,增強人們對未來的確定預期。在工作中,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都必須始終堅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遇到有爭議或糾紛的問題,即使是非對錯很清晰,也要善於考慮程序上的處理方式,讓爭議各方平等地發表意見,不能因為法律程序不到位,造成決定和行為的無效甚至違法。同時,要把程序作為一種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決策時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法定程序,以「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強化法治思維權利本位,推進由人治向法治轉變。保障權利是法治思維的靈魂。要把群眾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始終站在群眾的立場和角度思考問題,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群眾的正當權利。工作中,既不能以發展為理由,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正當權利而侵犯少數人的正當權利,也不能濫用職權,超出政府權力法定的作用空間,涉入政府權力的禁地,損害群眾的利益。要堅持積極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但不包辦一切,有所為有所不為。

——強化法治思維科學權威,推進由短期向長效轉變。樹立法治思維要與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結合在一起,看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依法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個別與一般以及合理與合法的關系,盡可能把事情考慮得更周全,把方案設計得更縝密,把措施行使得更規范,努力做到不留「後遺症」,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公眾和社會的監督。

⑥ 法治思維的基本內容分別有哪些

法治思維是指受法律規范和程序約束、指引的思維方式。

法治思維在不同問題和領域的運用包含了不同的層次。概括而言,法治思維可以分為四個層次。

一、認知判斷層次,即運用法治的概念原理對社會生活中的種種問題進行認識並得出初步判斷的層次。人們可以根據法律對社會中的一些行為或現象得出是否合法的判斷,例如飲酒駕車是違法行為。這種層次的法治思維,是普通社會成員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具備的。

二、邏輯推理層次,即運用法治原則、規范對問題進行分析判斷、綜合推理,並得出結論乃至解決辦法的層次。法律職業者的思維多為這一層次。這一層次的思維是以通過法律解決個案為主要特徵。

三、綜合決策層次,即在前述法律性的認知判斷、分析推理的基礎上,還需要結合其他因素,進行綜合性衡量,並作出符合法治要求的決策。對於領導幹部而言,法治思維更多地體現在這一層次上。

四、建構制度層次,即在前面三個層次的思維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抽象,從而能夠通過建構或改革法律制度對更宏觀的問題提出長遠的解決方案。這是最高層次的法治思維,也是高層級的領導幹部所應當具備的。因此,考察法治思維能力的高低,應當按照對象和主體的不同設定不同的標准。

(6)執法型思維擴展閱讀

法治思維特徵:

(1)權利義務相統一

權利義務相統一的思維方式 是公民就具有的基本法律修養,權利和義務相互依存、相互貫通,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要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必須要培養權利義務相統一的法律思維方式.

(2)重證據

證據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客觀事實.在訴訟程序中是憑借證據來認定相應事實的,並以此作為適用法律的根據,這就是重證據的根本原因.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培養證據意識,注意保存和搜集證據.

(3)講程序

法律程序是人們進行法律行為必須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時間或空間上的步驟和形式.是實現實體權利和義務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條件.因此,講程序是法律思維的一個重要特徵.

⑦ 法治思維方式的基本含義

法治思維是運用法治的一種思維方式,法治思維不僅要成為權力享有者和行使者思維方式,而且還要求其通過日常化的實踐來彰顯其價值。

與此同時,由於法治思維與以往的關系思維、特權思維、人治思維相悖,而後者在法律實施的過程中會損害到法律的確定性和權威性、公信力;因而主張替代以往思維的法治思維,無疑會提升和增強法律的公信力,助推社會的法治化程度,進而最終樹立起法律的權威。

(7)執法型思維擴展閱讀

樹立法治思維,也是公民素質提高的重要標志。廣大群眾應逐步養成遵守法規的習慣,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法律,維護法律,尤其在表達訴求、維護權益時,要學會依法辦事。

近年來,在一些勞動糾紛中,很多勞動者以法律為後盾,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多種方式依法維權,避免了矛盾激化,也使合法訴求得到了支持。要使更多人懂得,運用法治思維,採取法治方式,才能更好地維護每個人的權利,讓普通群眾「不怕事也不惹事」。

法制建設,是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重要建設;法治思維,是高素質國民的重要體現。政府堅持依法辦事,群眾懂得依法維權,讓法治思維深入人心,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國的改革發展才能走得更穩更實,各項事業才能健康有序地向前推進。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評論員:讓法治思維更加深入人心

⑧ 執法人員應形成什麼樣的法治思維

治思維是將法治的各種要求運用於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維以嚴守規則為基本要求,強調法律的底線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不能觸碰,凡事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許可權內運行。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的,要求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有一種法律規則的意識,堅持法律至上,堅持法律規則的運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等法治精神和原則。在面臨多種問題的解決方式、手段時,領導幹部能夠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等。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領導幹部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倡導者與宣傳者,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組織者與實施者。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幹部是關鍵因素。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歸根結底要靠各級幹部來完成。黨員幹部法律素質的高低與法治理念的強弱,直接決定著其依法管理、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的水平。只有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擁有法治思維,才能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現實工作中,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看問題、作決策、採取措施的時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維。他們認為,只要是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就可以成為各種施政行為的理由,不用過多考慮各種決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繞開各種法律的條條框框;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只要能辦成事,什麼辦法都可以用。這種忽視各種法律規制而以發展的理由來衡量思考問題的思維方式,以合理性來代替合法性,顯然是錯誤的。這種錯誤思維方式指導下的施政行為,罔顧程序正義,丟棄規則規范,漠視權力邊界,功利性地強調發展,可能會有一些短期效益,長期而言恰恰會嚴重損害發展、和諧、民生,與這些目標完全相悖。正因為如此,解決好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不強問題,已經成為推進法治建設必須抓好的緊迫任務。

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著力培養和強化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這種培養與強化是一個長期過程,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領導幹部的追求與修煉,也需要組織的教育和培養,還需要社會的監督與約束。重點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強化法治思維規則至上,推進由合理向合法轉變。一是要求黨員幹部有規則意識。想問題、辦事情始終將合法性放在第一位,所有思考和決策都必須圍繞合法性展開,無論任務多麼緊急、事情多麼重要,都不能偷換概念,以其合理性替代合法性。二是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強化規則制定,在權責范圍內,盡可能地完善法規規章配套、清理及解釋制度。三是要求黨員幹部嚴格按規則辦事,始終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工作中一切合理的行為都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強化法治思維程序優先,推進由隨意向嚴謹轉變。法治思維強調程序優先,因為公正科學的程序是法治的基本構架,程序的完善程度是法治完善程度的基本標志。通過確立公正科學的法治程序,提升制度運行的規范化水平,消除制度運行中的不確定性,增強人們對未來的確定預期。在工作中,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都必須始終堅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遇到有爭議或糾紛的問題,即使是非對錯很清晰,也要善於考慮程序上的處理方式,讓爭議各方平等地發表意見,不能因為法律程序不到位,造成決定和行為的無效甚至違法。同時,要把程序作為一種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決策時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法定程序,以「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強化法治思維權利本位,推進由人治向法治轉變。保障權利是法治思維的靈魂。要把群眾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始終站在群眾的立場和角度思考問題,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群眾的正當權利。工作中,既不能以發展為理由,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正當權利而侵犯少數人的正當權利,也不能濫用職權,超出政府權力法定的作用空間,涉入政府權力的禁地,損害群眾的利益。要堅持積極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但不包辦一切,有所為有所不為。

——強化法治思維科學權威,推進由短期向長效轉變。樹立法治思維要與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結合在一起,看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依法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個別與一般以及合理與合法的關系,盡可能把事情考慮得更周全,把方案設計得更縝密,把措施行使得更規范,努力做到不留「後遺症」,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公眾和社會的監督。

⑨ 如何樹立法治觀念,運用法治思維,增強遵法守法用法主動性,提高執法能力

(一)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維定勢。
1、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法治建設對於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大意義,全面理解法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法治思維與權力行使、依法行政與依法治權的關系,不斷增強法治建設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
2、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公平正義,以人為本、以法為尊、保護人權、依法治權等法治理念,不斷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價值,使領導幹部能自覺用法治理念思考問題、分析問題,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自覺而堅定地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3、領導幹部要形成運用法治的思維定勢。法治思維定勢,就是思維主體在運用法治思維時的一種心理定勢和法律價值趨向。領導幹部遇到問題和矛盾時,選擇運用法治思維,還是行政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解決問題,就是一個思維定勢的問題。領導幹部形成運用法治思維的定勢,就是讓選擇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自發的一種心理需求和思維選擇,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教育,充實幹部隊伍法治思維知識儲備。
1、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內容上,要注重加強針對性和實用性。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的提升,關鍵在於法律素養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儲備。從現實情況看,苛求領導幹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樣,系統掌握法律體系,熟練使用法律條款,准確把握法律關系,是難以實現的。首先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憲法性法律,理解國家制度的基本內容、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和國家權力運行的規則,特別要重視對法律基本原則的學習。其次要熟練掌握業務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規、各種法律關系及法律程序,成為熟悉業務工作的行家裡手,再次要加強法律基礎理論、法律邏輯、反腐倡廉、平安中國、綜治維穩等社會法治知識的學習和更新。
2、在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方式上,要注重加強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斷創新法治教育培訓方法,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學法用法長效機制。要通過初任培訓、中心組學習、法治講座、專題交流、學習考試等多種形式,使法律知識、法治意識、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內化為領導幹部的自覺意識和精神修養,外化為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領導幹部要不斷提升法律思維運用能力,豐富法治思維實踐途徑。
養成法治思維不是簡單的學習法律知識,而是要注重優化領導幹部知識結構的同時,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決策、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一是領導幹部在法治實踐中,要善於發揮法治的引導、規范、保障、懲戒作用,切實做到依法化解社會矛盾、依法預防打擊犯罪、依法規范社會秩序、依法維護社會穩定、依法發展市場經濟。二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表達訴求,鼓勵人民群眾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實現定分止爭,維護法治機制、法治權威,努力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三是要把握多種法治思維方式的綜合運用和價值判斷,依法決策正確處理好政治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與法治思維的相互關系,使問題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解決,實現決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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