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電大行政處罰

電大行政處罰

發布時間: 2020-12-11 00:13:32

『壹』 求福建電大2011秋法學國家賠償法網上作業3個任務的答案

形考作業一:
(第1—3章)

一、單項選擇題:每空2分,共10分
1、C
2、A
3、A
4、B
5、A
二、多項選擇題:每空3分,共15分
1、AC
2、BCD
3、ABCD
4、BD
5、ABCD
三、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5分
1、國家賠償:
從廣義上講,國家賠償就是以國家為賠償主體的侵權損害賠償。或者說,凡以國庫收入或國家財產所進行的賠償均可以稱為國家愛賠償。
狹義的國家賠償是指:國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通過法定賠償義務機關對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所給與的賠償。
2、行政賠償:
即因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以及其他公務執行機關和人員的侵權損害行為或者處在他們管理或監督之下的物體給他人造成損害而引起的國家賠償。
3、國家賠償法:
廣義的國家賠償法是指涉及國家賠償責任的各種法律規范和判例的總和。
一般意義上的國家賠償法專指國家賠償法典,即國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統規定國家賠償責任的原則、條件、范圍、標准、方式與程序等的法律文件,它是國家賠償的基本法律。
4、公務過錯:
所謂的公務過錯指公務活動欠缺正常的標准。
5、職務違法行為:
所謂的職務違法行為是指違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四、簡答題:每題10分,共30分
1、賠償的基本特質?
一、這種恢復與彌補是人的自覺行為。
二、這種恢復與彌補是他人並且是導致權力與利益受到損害的人以及法律規定與其有利害關系可以或應當代其負賠償責任的人。
三、這種恢復與彌補具有經濟內容,它或是使受害人的財產得到修復,或是向受害人返還原物以及交付與受損原物等價的其他財務,或是向受害人支付一筆金錢等。
2、國家賠償與國家補償的區別?
一、國家賠償的原因行為(引起國家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或其他可非難的性質(如有過錯或管理有缺陷);而國家補償的原因行為則必須具有合法的性質。換言之,國家賠償是由違法行使是國家權力的行為引起的,國家愛補償則是有合法行使國家權力的行為引起的。
二、國家賠償的范圍既包括受到損害的人身權,也包括受到損害的財產權,而國家補償通常只針對財產權的損失;
三、國家賠償的對象是特定的,國家補償的對象多數情況是不特定的,帶有普遍性
四、國家賠償的目的是為了挽回已經產生的違法後果,使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恢復或彌補,而國家補償的目的是為了增進社會公共利益,創設新的法律關系。國家補償是積極的,國家賠償的目的是消極的。
五、國家賠償發生在損害產生之後,而國家補償通常發生在損害產生之前;國家賠償額以現實、直接的損害為限,而國家補償則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之間先達成的補償協議確定。
六、國家賠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而國家補償糾紛一般不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3、國家賠償法的基本特徵?
第一、國家賠償法具有系統的法典形式,而民事侵權賠償法通常沒有專門的法典形式,一般在民法典中加以規定;
第二、國家賠償法實體規范與程序法規范寓於一體,而民事侵權賠償法則為實體法規范;
第三、國家賠償法的調整對象是因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形成國家職務侵權賠償關系,涉及到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平衡與兼顧,而民事侵權賠償法的調整對象是與國家權力的運用無關的平等主體之間的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在保護被侵權人是一般不必考慮與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職能正常行使相協調的問題。
五、論述題:20分
試論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
答案要點:
1、定義: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是確定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是確定和追究國家賠償責任的標准,反映了國家的價值取向。
2、主要類型:(1)違法歸責原則,是指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違法性確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2)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的過錯作為確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3)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的過錯作為確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4)公平責任原則,是指在審理侵權案件時,法官在侵權人和受害人均無過錯的情況下,基於公平的觀念,判令侵權人對受害人的損害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原則。
3、實體法的選擇: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我國國家賠償實行違法歸責原則,它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是否違法作為國家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標准。
4、違法歸責原則的優點:(1)與法治原則、依法行政原則以及憲法規定相一致,與行政訴訟法也很協調。(2)簡單明了,易於接受,可操作性強。(3)避免了過錯責任原則在認定方面的困難。(4)有利於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受害人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
5、違法歸責原則的問題:(1)對違法須作廣義解釋。違法不僅是指違反了明確的法律規范,還應該包括違反法律的一般原則以及對特定人的法律合理注意義務。(2)應輔以其他歸責原則。在危險責任和風險責任領域,採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在違法歸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都不適用,但不給予賠償又有損公正時,實行公平責任原則。(3)應限定自由裁量權的范圍。濫用自由裁量權,顯失公正的,視為違法,亦應賠償。

電大天堂形考作業二:
(第4—6章)

一、單項選擇題:每空2分,共20分
1、A
2、B
3、C
4、B
5、B
6、B
7、D
8、D
9、B
10、B
二、多項選擇題:每空3分,共30分
1、BD
2、ACD
3、AD
4、ABD
5、ABC
6、ABCD
7、ABC
8、ABCD
9、ABCD
10、AD
三、名詞解釋:每空5分,共25分
1、自由裁量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由選擇其認為合於行政目的的正確行為。
2、行政處理先於訴訟解決的原則:在行政賠償請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之前,應先向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由行政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3、行政追償:是指國家向行政賠償請求人支付賠償費用以後,依法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務員、受委託組織和人員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的法律制度。
4、緊急避險:是指行政機關為了使公共利益,相對人較大的合法權益免受現實的和緊急的損害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第三人相對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由於這種致害行為是法律許可的,故有阻卻違法性的效力。
5、國家責任豁免:根據國家行政賠償責任構成要件,國家本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處於政治等方面的考慮而不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形也稱為國家愛責任豁免。
四、簡答題:每題6分,共12分
1、我國國家賠償制度中的豁免事項有哪些?
大致包括:行政立法行為、國家行為、內部行政行為、自由裁量行為。
2、在我國,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第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只是損害發生的。
第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案例分析(13分)
1996年10月18日晚10時許,許成海受雇駕駛閩E35—10803號柳州五菱小貨車至雲霄縣馬鋪鄉峰頭村赤嶺自然村,在等候顧客返還時,馬鋪鄉公安派出所認為許成海行跡可疑,將該車扣押。1996年11月1日,許成海根據公安派出所的通知,領回被扣車輛。但因車輛被扣押期間,馬鋪鄉派出所使用該車輛,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碰撞受損壞。馬鋪鄉派出所對損壞的車輛進行小修後,才通知予以返還。許成海於1997年1月17日向雲霄縣公安局提出賠償申請,雲霄縣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作出賠償決定。1997年5月3日,許成海遂以雲霄縣違法扣押並使用許成海的車輛,致使在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碰撞而損壞嚴重為由,向雲霄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請求判決雲霄縣公安局賠償許成海車輛損壞維修費13620元,車輛被迫中止營運造成經濟損失7500元,旅差費3500元,合計24620元。
雲霄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雲霄縣公安局馬鋪鄉派出所違法扣押原告車輛,並使用該車,造成許成海車輛損壞,違反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關於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等行為,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第七條第一款關於「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規定,雲霄縣公安局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後經人民法院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被告雲霄縣公安局於調解達成協議之日支付給原告許成海賠償金人民幣10000元。雙方協議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法院予以確認,並於1997年6月10日製作行政賠償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1、原告是否有權要求賠償?
2、行政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3、人民法院對行政賠償訴訟是否可以主持調解?
案例分析基本要點:
1、原告因公安派出所扣押其車輛並造成損害,有權要求給予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等行為,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本案中,原告許成海受雇駕車前往馬鋪鄉峰頭村赤嶺自然村,馬鋪鄉公安派出所認為許成海行跡可疑,將其車輛扣押。扣車後,公安派出所使用該車輛並因交通事故造成該車損壞。公安派出所扣車並使用該車輛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原告因公安機關扣車期間造成的營運損失和車輛損壞造成的損失以及該行為造成的其他損失,依法有權取得賠償。被告對其派出機構扣押車輛的行為已確認違法,應當給予賠償,但認為原告要求賠償的金額超過法律的規定,因而雙方產生異議,原告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予立案受理,是正確的。
2、被告派出機構違法扣押車輛並造成原告損害,行政賠償責任應由被告承擔。國家賠償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根據本案的情況,誰是適格被告?也就是說,本案應以馬鋪鄉公安派出所為賠償義務機關,還是應以該派出機構的派出機關——雲霄縣公安局為賠償義務機關?有的意見認為,本案對原告作出扣押車輛並使用該車輛的行為,是馬鋪鄉公安派出所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義對行政相對人作出警告、5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因而本案可以該公安派出所為賠償義務機關。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派出所作為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雖然得到法律的授權具有某些行政處罰權,因而可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處罰,但是,法律法規沒有賦予公安派出機構在此種情況下扣押運輸車輛等強制措施的權力,公安派出機構的這種行為,應視為該派出機關——公安局的行為,因此,縣公安局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亦即賠償義務機關應是縣公安局,由它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3、人民法院對行政賠償訴訟依法可以主持調解,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可以調解結案。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賠償訴訟可以適用調解。」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在弄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被告應當賠償原告賠償金數額問題進行調解。經調解訴訟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被告雲霄縣公安局於調解達成協議之日付給原告許成海賠償金人民幣10000元。上述協議符合法律的規定,雲霄縣人民法院予以確認,並製作了行政賠償調解書。
1、張某可向誰請求賠償?法律依據是什麼?
答:張某可以向工商局和公安局請求國家國家賠償,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的行為符合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人身權的違法行政行為(1)違法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而工商局的行為符合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2)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待行政處罰行為。
2、本案應如何處理?法律依據是什麼?
答:公安機關和工商局應該對各自的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國家賠償。公安機關應該按照張某被關押的天數賠償,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並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而工商局應該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限制在最低限度的直接損失——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
電大天堂形考作業三:
(第7—12章)

一、單項選擇題:每空2分,共20分
1、C
2、D。
3、D
4、D
5、C
6、C
7、A
8、A
9、D
10、D
二、多項選擇題:每空3分,共30分
1、AD
2、ABC
3、D
4、ABCD
5、BCD
6、AC
三、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5分
1、刑事賠償范圍:也稱冤獄賠償范圍,指對國家刑事賠償責任應當界定在何種范圍之內。
2、刑事賠償的復議程序:指請求人向賠償的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後,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賠償,或者請求人對賠償金額有異議時,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復議申請,由復議機關經審查而對賠償爭議作出決定的活動。
3、刑事賠償請求人:即因行使偵查、檢察、審判和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法侵害其人身權和財產權依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有權提起國家賠償請求的人,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4、刑事損害賠償程序:是指國家對於因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受到損害的當事人予以賠償的程序。
5、國家賠償法的效力:即國家賠償法的適用范圍,它是指國家賠償法適用於那些地方,適用於什麼人,在什麼時間內發生法律效力,包括國家賠償法的空間效力、對人的效力和十佳效力。
四、簡答題:每題8分,共16分
1、國家賠償適用的特點:
第一、國家賠償法的適用主體是國家審判機關、賠償申請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第二、國家賠償法的適用具有國家強制性。
第三、國家賠償法的適用就其活動方式來講,是國家機關將國家賠償法律規范運用到具體事實中的活動,是個別性的運用國家權力的法律活動。
第四、正是由於國家賠償法的適用具有將具有將賠償法的一般規定運用到具體事實的特點,要求適用國家賠償法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作出主動性、創造性的活動,對具體情況要有客觀、全面的分析,對國家賠償法律規范要有完整、准確地理解。
2、在我國,國家不承擔刑事賠償責任的事項有哪些?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17條、18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四、形式國家偵察、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案例分析(9分)
曹景學,男,39歲,漢族,公主嶺市律師事務所律師,賠償請求人曹景學於1997年7月19日以申請刑事賠償為由,要求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賠償因辦錯案給請求人造成的損失250萬元,並為請求人恢復名譽,向請求人賠禮道歉。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逾期未做出決定。曹景學又於1997年10月15日向四平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復議,四平市人民檢察院逾期未做出復議決定。賠償請求人遂以無辜被捕入獄為由,於1998年1月5日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經濟賠償申請。申請事項為:1、冤獄13個月期間實際支出1.3萬元;2、冤監期間工資補助3.25萬元;3、冤獄患多種疾病治療及繕食補助12.95萬元;4、由於冤獄給律師職業帶來的影響(每年7.5萬元,31年)的損失232.5萬元,以上請求事項合計250萬元。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查明:賠償請求人曹景學於1996年6月5日被公主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於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逮捕。公主嶺市檢察院於1997年7月3日以定罪證據不充分,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作出不起訴決定書。於1997年7月4日被公主嶺市公安局看守所釋放。
1、曹景學是否具有刑事賠償請求權?
2、曹景學請求刑事賠償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賠償金額應如何計算?
案例分析基本要點:
1、賠償請求人曹景學依法具有刑事賠償請求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本案刑事賠償請求人曹景學,於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於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逮捕;因定罪證據不充分,不符合起訴條件,於1997年7月3日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書,於1997年7月4日被公主嶺市公安局看守所釋放。曹景學被錯誤逮捕,限制人身自由394天,依法取得了向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請求賠償的權利。
2、曹景學請求刑事賠償案符合法定程序。賠償請求人曹景學,因被錯誤逮捕,於1997年7月19日向賠償義務機關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請求賠償,該賠償義務機關逾期未做出決定;於1997年10月15日依法向四平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復議,該復議機關逾期未有作出決定,故向復議機關所在地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請求。賠償請求人曹景學的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規定的賠償程序。
3、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實施錯誤逮捕行為,無辜限制賠償請求人曹景學人身自由394天。據此,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決定由賠償義務機關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賠償曹景學賠償金10,035.18元,對其他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1、楊某應當依據什麼法律提出賠償要求?
應根據《國家賠償法》提出賠償要求
2、楊某應當向誰提出賠償請求?
答案要點:二審改判無罪的,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也就是區人民檢察院和區人民法院。
3、鑒於50台彩電已被拍賣,所得款項應如何處理?
答案要點: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金錢。
4、對於楊某被錯誤羈押的損失如何計算賠償金?
答案要點:一般採取金錢賠償的方式。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電大天堂形考作業四:
(綜合題)

一、不定項選擇題:每空3分,共30分
1、ABC
2、ABCD
3、ABC
4、C
5、A
6、A
7、A C
8、AD
9、ABCD
10、ABCD
二、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5分
1、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撫恤金。 我國國家賠償法在死亡賠償金的額度上未作出具體規定,這還有待實踐中的總結探索然後通過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辦法加以完善。
2、制約預防功能:指國家賠償所具有的預防和控制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違法侵權的行為,促進國家機關加強內部監督和國家工作人員加強自律的作用。
3、權力救濟功能:指當功名、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行為的違法侵犯並造成損害時,國家賠償所具有的對公民、組織受侵害的合法權益給予恢復或彌補的功能。
4、立法賠償:即國家對立法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所造成之損害的賠償。
三、簡答題:每題8分,共32分
1、英美兩國國家賠償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一是國家與私人在同樣的情形下以同樣的方式負同等的責任,也即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原則完全一樣,不承認國家賠償的特殊性;
二是國家賠償實行主觀過錯責任;
三是國家責任豁免的范圍仍然很大,國家賠償有許多列外;
四是國家賠償對條件雖然嚴格,但賠償金額往往很大,與法國國家賠償面廣,但數額一般不大的做法形成了對比。
2、各國國家賠償標準的原則大致有哪些?
一是懲罰性原則,指賠償額度標准對侵害放應具有懲罰性。
二是補償性原則,指賠償額以能夠彌補受害人所受到的之際損失。
三是慰撫性原則,這一原則認為,國家賠償不可能對受害人的實際損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濟,國家機關本身的性質和特徵決定國家賠償只宜做象徵性的撫慰,賠償額只能限制在實際所受損失額的范圍之內,雖應盡可能予以賠償,但並不一定要進行完成充分的彌補。
3、我國國家賠償方式有哪幾種?
一是金錢賠償;二是恢復原狀;三是返還財產。
4、國外賠償費用支出管理方式有哪些?
一、中央政府統籌列賠償預算。
二、各級政府分別編列賠償預算,各自就本機關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三、國家設立專項基金,國家與賠償義務機關相結合共同負擔賠償費用,這種模式的特點就是賠償經費一般由各個政府機關自行擔負,如超過某一確定數額才由國家承擔。
四、通過保險渠道支付賠償費用。
四、案例分析(13分)
2001年4月18日上午,汪某、儲某在省道上設攤賣早點,被上班路經此地的某城建監察大隊執法隊員發現,讓他們打掃衛生完畢後立即離開。當該執法隊員換上制服再次出現時,汪某、儲某還未離去,該執法隊員當即表示要對其進行處理,汪某、儲某不肯,雙方發生爭執。這時,恰好有一輛垃圾清運車(帶有刮板開啟液壓裝置的特種車輛)開了過來,該執法隊員示意車停下,並叫隨車清運工將汪、儲賣早點所用器具及賣剩食物等裝進清運垃圾車後部的車兜銷毀。當清運工將汪某、儲某做餅用的案板裝進垃圾清運車時,汪、儲就從垃圾車里將案板搶了回來。就在汪、儲搶案板之際,該執法隊員又將他們賣早點所用的三輪車掀翻在地。於是,清運工將灑在地上的鍋蓋、油壺及餅等物扔進車兜,汪、儲不顧一切將手伸進垃圾車車兜,想撿回屬於自己的財物,其中儲某在撿鍋蓋時,右手臂被早已啟動的垃圾清運車刮板夾住,後經醫生診斷為: "右肱骨幹骨折伴橈神經損傷"。儲某住院治療,共花費醫葯費人民幣近4000元。5月21日,汪某、儲某不服,依法向該地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要求賠償醫葯費、誤工費等共四萬余元。
1、執法隊員的行為是不是違法執法?
2、儲某手臂被壓受傷,是否屬於國家賠償范圍,醫葯費、誤工費該不該賠?
案例分析基本要點:
1、本案是典型的不文明執法案例,該執法隊員違法執法毫無疑問。
2、儲某手臂被壓受傷,不屬於國家賠償的情形。原因:第一,本案中執法隊員直接侵害的是財產權而非人身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若侵犯的是財產權,則應對受害人進行財產賠償,若侵犯的是人身權,造成其身體傷害的,則應對受害人的醫葯費、誤工費等進行賠償。而本案中執法隊員指使非執法人員任意銷毀被執法人的財物,並沒有唆使非執法人員用垃圾清運車的刮板去壓被執法人,即侵害的是其財產權,並非其人身權,若要賠也僅是對損害財產的賠償。第二,儲某手臂被壓與執法隊員的違法執法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系。的確,若沒有執法隊員的違法執法,即指使非執法人員將汪某、儲某賣早點用的器具及食物用垃圾清運車裝走銷毀,也不會發生汪某、儲某撿回自己的財物的事,更不會發生儲某手臂被壓的一幕,但並不是說,只要是執法隊員違法執法,就必然會導致儲某手臂被壓的結果,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系。因為對執法隊員違法執法造成的後果,被執法者可以尋求多種救濟途徑得以解決,如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並對被損害的財物提起國家賠償。而本案中汪某、儲某通過自己撿回財物來阻礙執法的方式是最不可取的,其行為造成的後果,也理應由自己承擔。第三,由於被執法者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國家不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五條第(二)項:「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之規定,不屬於國家賠償的情形,不予賠償。

『貳』 如果有過行政處罰記錄還能通過教師資格證認定嗎

可以,只要沒有犯罪記錄就可以申請。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申請認內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容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的中國公民。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當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路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思想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三)學歷條件:

『叄』 電大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作業1參考答案

一、行政主體的概念與特徵
行政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職權,能以自己名義獨立進行行政管理活動,作出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的行政組織。法律上的行政主體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行政主體是具有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並不是所有的組織都能成為行政主體,只有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組織才能成為行政主體。國家行政機關具有憲法、組織法規定的行政職權,它可以成為行政主體;企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非經法律、法規的特別授權,不能行使國家行政權和實施行政行為,因而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2)行政主體必須是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行政管理活動的組織。能否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管理是判定一個行政機關是否行政主體的標准。比如被委託的組織雖然在委託范圍內也可以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實施某些行政行為,但它們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的,而是以委託它的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的,因而被委託的組織不屬於行政主體。
(3)行政主體必須是能夠承擔行政活動的法律後果的組織。一個組織是否是某項活動中的行政主體,重要的標準是看其是否承擔行政活動所產生的責任,如果僅僅實施行政活動,但並不負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那麼,這個組織就不是行政主體。如某個社會團體接受行政機關的委託從事公務活動,但並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責任由委託的行政機關承擔,受委託的社會團體就不是行政主體,主體只能是委託的行政機關。再如行政機關的行政職權由公務員來行使,但公務員的職務行為,並不由其本身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公務員不能作為被告應訴。公務員實施的職務行為,由其所在行政機關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由其所在機關為被告應訴。因而,公務員不是行政主體。
(4)行政主體一般由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提當。行政主體主要是由行政機關擔任,但又不限於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某種非行政機關社會組織行使某項行政職權,實施某種行政行為,該組織即取得行政主體地位。

二、行政機關和行政主體的區別
主體是一定關系的參加者,行政主體是行政關系的參加者,是行政關系中行使行政管理權力的一方。多數情況下,行政關系中的行政主體是由行政機關擔當,但行政主體不能簡單地等同於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是生活中用語,行政主體則是一個法學上的概念。其區別在於:
(1)行政主體是行政組織在行政關系中的一種地位,只有在行政機關參加進一種行政管理關系時,它才在這種關系中具有行政主體地位。所以不能在行政機關和行政主體兩個概念中間劃等號。
(2)並非所有的行政機關都能成為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成為行政主體,因而,某個政府機構可能是行政機關,但它並不一定就能成為行政主體。例如政府內部的某個辦事機構、協調性機構,它們僅負責管理、協調內部事務,並不對外行使職權,不能與相對人之間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因此也就不會有什麼責任需要承擔,因此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3)並非行政機關在所有場合都能成為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在法律上可以具有雙重身份,即民事主體與行政主體。它即可以民事主體的身份從事活動,如到商店購買辦公用品,也可以行政主體的身份從事行政活動,如作出行政處罰。當行政機關租用辦公用房、購買辦公用品時,其身份是民事主體;當其以行政職權享有者的身份進行管理時,其身份是行政主體。在不同的活動中,需要遵循不同的規則。在行政法上關注的是行政機關的行政主體身份。
(4)成為行政主體的不限於行政機關。在行政法上,行政主體是以行政職權的享有者身份出現的,行政職權為行政機關所享有,因而,行政機關是最主要的行政主體,但行政機關對行政權並不構成獨占。在許多情況下,非行政機關的社會團體也可能享有行政權,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體身份。尤其是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的范圍日益擴展,公共職能不斷擴張,許多事情授權於非行政機關的社會組織實施,它們因法律、法規的授權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體地位。

『肆』 很急 幫我做幾張試卷 答案寫好 謝謝各位,我電大考試的平時成績

好長。。。沒分。。。也不保證一定正確。所以。。。

『伍』 電大法律系畢業論文,請問誰有急用啊

汗!加分啊
論我國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

一、我國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起步和發展
我國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的初,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頒布施行而逐步發展起來的,至90年初,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頒由實施,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並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向世界貿易組織邁進,TRIPS協議對知識產權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明確的執法標准,同時人民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保護又出現了新的特點和趨勢:
(一)受案數量不斷增加
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近幾年增長幅度加大。
(二)發達地區專利權,著作權案件比例大
在經濟、文化和科技比較發達的地區、知識產權案件日益突出,且專利權、著作權案件所佔比例較大。
(三)絕大多數知識產權案件為侵權糾紛
由於知識產權對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的作用日顯突出,且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日顯重要,因此,對知識產權的不法侵害成為影響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科技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國際社會特別是先期進入中國投資的各國著名跨國公司對我國專利保護類案件的審判,特別是司法保護力度尤為關注。
(四)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
隨著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發展,與高新技術發展和應用相關的案件以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近年來,相當一批涉及商業秘密、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網路、資料庫、域名和技術成果權的案件,包括植物新品種案件進入司法保護范圍,使知識產權保護不斷面臨挑戰。知識產權案件「高、新、難」的特點,對我國司法隊伍的建設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五)涉外案件佔有相當高的比例
據統計,1998年1月至2004年底,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審涉外、涉港、涉台案件284件,占受理案件總數的9.4%;北京高、中兩級法院2004年就受理涉外案件84件,佔全部一審案件的10%。這些案件的當事人多來自歐、美、日等西方國家,當事人還多為國際著名的企業,如美國微軟公司、美國寶潔公司、法國拉科斯特公司、美國奧多比公司、加拿大索尼娛樂公司、日本電氣株式會社等。
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范圍
(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范圍
一般認為,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是指對知識產權通過司法途徑進行保護,即由享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或國家公訴人向法院對侵權人提起民事、刑事訴訟,以追究侵權人的民事、刑事法律責任,以及通過不服知識產權行政機關處罰的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進行對行政執法的司法審查,以支持正確的行政處罰或糾正錯誤的處罰,使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得到切實的保護。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范圍包括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版權)、鄰接權以防止不正當競爭權等涉及人類智力成果的一切無形財產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的保護。我國法律規定的保護范圍和水平基本與知識產權國際條約規定的范圍和水平相同,並且將會受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國際公約的積極影響。我國知識產權審判庭還將有關技術轉讓、技術合作等各類技術合同糾紛案件作為自己的保護范圍。
我國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是在我國進行司法改革,強調嚴肅、公正和公平執法,為改革開放、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背景下開展的。
三、加大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
針對知識產權領域中的抄襲、非法復制、假冒、違約等故意侵害知識產權、破壞科技市場秩序的侵權行為,我國加大了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
(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武器,對知識產權犯罪施之以刑罰,懲治假冒、盜版,切實保護知識產權
1997年3月,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修改通過的並於同年10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節專節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罪,該節從第213條至第220條共有8個條文。刑法第213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法第215條規定,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年罰金。該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法第217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法定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定的侵權行為包括:(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刑法第218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法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法第219條規定,實施法定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包括:(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前2頁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商業秘密論。刑法第220條規定,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侵害知識產權的犯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在審查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如果發現有知識產權犯罪嫌疑的,即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如果受害人提起自訴刑事訴訟的,依法予以受理。
四、當前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主要任務
面臨新的形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任務神聖艱巨。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和「十五」計劃綱要確立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認真貫徹執行產權法律和其他法律,積極做好入世的司法准備,正確處理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制止假冒、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和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鼓勵知識創新和促進科技進步及文化事業發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認真貫徹執行新修改的專利法及其他知識產權法律
去年8月,專利法完成了第二次修改,並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專利法的修改力度很大,專利法總共69條,修改的條文就達35條。此外,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也正在加緊修改,將於近期通過。這些法律的修改完善,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在知識產權立法方面的重要司法准備之一,也是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發展史上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志著中國知識產權制度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貫徹執行問題。植物新品條例已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23日,我國正式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承諾履行該聯盟公約義務。我國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也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從1999年4月23日開始受理國內外植物新品種申請,並已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授予了植物新品種權。
(二)依法正確處理好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要按照公正與效率的要求,依法正確審理好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要處理好假冒、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近處來,假冒、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屢禁不止,十分猖獗,嚴重侵犯了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國際形象,引起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因此,各級知識產權保護部門要充分發揮其保護知識產權職能作用,按照全國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精神的要求,運用法律賦予的訴前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及先予執行、民事制裁等措施,堅決制止假冒、資版等侵犯知識產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為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在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防止權利人濫用知識產權,進行不正當競爭。
要處理好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鼓勵技術和知識作為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已成為我國的一項重要分配製度,並成為鼓勵廣大科技人員進行科技創新、知識創新,發展高科技的重要激勵手段。因此,要按照這一制度的精神,正確處理好涉及專利、商業秘密、著作權、計算機軟體、植物新品種等權屬糾紛,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人的智力成果,以調動廣大科技人員進行科技創新、知識創新,發展高科技的積極性,推動社會科技進步和文化事業的發展。
要處理好技術合同和其他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技術合同是進行科技成果開發、推廣、轉讓的重要法律形式,貫穿於研究開發、實現產業化的全過程。著作權合同等其他知識產權合同是進行知識產權創造和傳播的重要法律形式。因此,要正確處理好技術合同和其他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通過知識產權合同法律制度,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確保知識產權的產生和利用。
要處理好知識產權行政糾紛案件。根據新修改的專利法和即將修改的商標法以及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規定,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植物新品種權的授予、無效、撤銷和維持的行政決定,均被納入司法審查范圍,要通過正確處理知識產權行政糾紛案件,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
此外,還要依法處理好網路環境下新類型知識產權糾紛等其他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科技進步和文化事業的發展。
(三)做好入世的司法准備工作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日益臨近,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要做好入世的各項准備。
1、要在思想上入世。加入世貿組織是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偉大決策,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中國加入WTO,對我國司法工作包括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意味著我們的管理能力和審判水平也要達到更高的水平,否則,我們就會處在被動的位置,也有可能產生不良影響。
2、要盡快熟悉世貿組織規則,特別是TRIPS協議。這是做好知識產權審判入世准備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學習世貿組織規則特別是TRIPS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和我國新修改的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結合起來,做到對國內法律規定和世貿組織規則均「胸中有數」。我們應當做到依法平等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既切實保護外國的知識產權,也依法保護我國的自主知識產權產業。
3、要把入世准備同人民法院正在進行的機構改革和法官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要把入世准備同知識產權司法的國際合作交流起來。入世後,我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視野和范圍將更為開闊,從事知識產權審判的法官更應具有世界眼光。我們要及時跟蹤世界知識產權理論和司法實踐的最新發展動態,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始終把握知識產權審判的發展方向。
五、依照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發揮民事責任懲罰與補償相結合的特有功能,全面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使知識產權得到最終保護。
依照法律規定,知識產權受到侵犯,其民事司法救濟的方式主要有:責令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上述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對其它嚴重侵權行為,除承擔民事責任外,人民法院視案情可以採取收繳非法所得、罰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賠償,不公考慮權利人的經濟損失,對侵害知識產權的精神利益的還可以予以精神損害賠償。
應當注意到,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是法律規定的諸項民事責任形式的核心與關健環節,也是受害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根本利益所在。2001年7月1日實施的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了我國專利訴訟的訴前臨時「禁令」制度。最離人民法院已經公布了有關司法解釋,明確界定訴前責令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操作程序。
通過司法實踐完善和豐富了知識產權侵權理論,高度重視「過錯推定原則」在確定侵權者民事賠償責任中的運用。逐步形成以下知識:1、對於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要求停止侵權的,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禁止的侵權行為,權利人不必證明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主觀過錯,也不必考慮行為人是否有過錯,即可作出停止侵權先予執行的裁定或停止侵權的實體判決。2、對於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等民事責任的,只要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禁止的侵權行為,即推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行為人舉證證明其主觀不具有過錯成立的,不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不能舉證或舉證不成立的,即判令其承擔損害賠償等民事責任。3、銷售者對於不得銷售侵權復制、假冒商品等,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當事人的合同約定,負有注意義務,在其實施了銷售侵權物品行為後,其主觀上具有過失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4、對於確有證據證明銷售侵權物品的行為人,既無故意又無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被告知後仍繼續銷售的,應當承擔故意侵權責任。5、對於實施了知識產權法禁止實施的行為,確有證明行為人主觀上不知、也不應當知道的,在一定條件下,法官仍可以判令其返還不當得利,或者適當的定額賠償,或者兩者並處。
隨著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發展,與高新技術發展和應用相關的知識產權案件以及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要充分注意新修改的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因此,特別需要加強司法指導。在加強司法指導的同時,要從保護廣大科技人員和創作人員創造和創新熱情,保障「科教興國」戰略得以實施的政治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展望未來,我們已經跨入新世紀。新世紀的我國。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將面臨高科技的挑戰,為適應需要,知識產權各項法律的修改工作正在逐步展開,拓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范圍,加大司法保護的廣度、深度和力度。

(2)

『陸』 電大勞動法案例分析題

(1)有:
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
對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迅速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第十六條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佩戴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
勞動保障監察員辦理的勞動保障監察事項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用人單位的陳述、申辯;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應當告知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2)違反第三十一條勞動保障監察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柒』 電大作業改錯 謝謝

單4改為A,多2改為AC,其它同。

『捌』 電大專科行政管理《政治學原理》形考作業 現代政府應該具有哪些職能

慰問和穩定民心,這些都不是政府的職能;政府的職能是救災,而慰問只是「慰藉性的訪問」,那是政府高級官員做樣子的;穩定民心也只是「救災(職能)」的結果,而不是什麼單獨的職能。

『玖』 考試題目電大法學基礎

隨便在電大題酷這個小程序上搜了幾道題,也不知道你現在還需不需要呢?這個小程序還挺好的,搜答案方便快捷,還不收費,感覺不錯~
1、法律規范與法律條文是同一概念。( )
選擇一項:

錯 
正確的答案是「錯」。
2、憲法是我國最重要的法律淵源。( )
選擇一項:
對 

正確的答案是「對」。
3、法與道德在內容上具有一定的重合性。( )
選擇一項:
對 

正確的答案是「對」。
4、法的規范作用包括( )。
選擇一項:
a. 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強製作用 
b. 指引,教育,強制,鼓勵,預測作用
c. 指引,評價,教育,預測,懲罰作用
d. 指引,評價,懲罰,強制,教育作用
正確答案是: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強製作用
5 、國家創製法的方式有( )。
選擇一項:
a. 制定和認可 
b. 模仿
c. 照搬外國法
d. 借鑒
正確答案是:制定和認可
6 、下列關於法與道德的關系的說法錯誤的是( )
選擇一項:
a. 兩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b. 兩者調整的范圍不同
c. 兩者的內容與調整方式有較大差異
d. 兩者產生的時間相同 
正確答案是:兩者產生的時間相同
7 、法律規定的行為模式有三種()。
選擇一項或多項:
a. 可為模式 
b. 勿為模式 
c. 需為模式
d. 應為模式
正確答案是:可為模式, 應為模式, 勿為模式
8、按照通說,法律規范的結構包括適用條件、行為模式、法律後果三要素。( )
選擇一項:


正確的答案是「對」。
9 、所謂「從舊兼從輕」的溯及力原則,是指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新法。( )
選擇一項:
對 

正確的答案是「對」。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