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督察稅務
發布時間: 2020-12-10 08:43:15
❶ 督察內審部門許可權有哪些
主要許可權是: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國內稅系統財務、基建、容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督察內審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部門。
(1)執法督察稅務擴展閱讀:
具體職責
(一)擬訂全國稅務系統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和國稅系統審計工作制度;擬訂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擬訂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會同相關司局擬訂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
(二)組織實施稅務系統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強化執法監督,糾正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三)組織實施稅務系統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推行執法責任制考核信息系統、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承辦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稅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五)組織實施國稅系統廳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評價、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❷ 執法督察與稅務稽查有什麼區別
稅收執法監督是指稅務機關依據行政職權和法律規定,對本機關、下級機關及其公務內員是否合理合容法地行使行政職權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督察、糾偏的活動。
稅務稽查是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形式。稅務稽查的依據是具有各種法律效力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及各種政策規定。具體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
稅務稽查征稅時由稅收執法監督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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