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審批
1. 美國退出WTO需要國會批准嗎
需要國會批准
2. 美國發動戰爭必須得到國會的批准,為何美國總統總能把國會繞過去
美國屬於三權分立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美國發動戰爭必須得到國會的批准,然後由總統授權發動戰爭。這是正常情況,屬於國會的權力。
但是,由於美國總統是名義上的三軍統帥,國會無法應付緊急事態,實際的戰爭權力必然轉移到總統手中。美國《戰爭權力法令》又規定,可以允許總統在不事先徵求國會宣戰的情況下,展開為期60天的軍事活動。這屬於緊急情況,總統的特殊權力。
雖然看似60天時間不長,但是美國對一個中小國家發動戰爭,時間往往綽綽有餘。從美國攻打南聯盟、伊拉克,其實都才用了40多天時間。
從美國政體看,美國總統雖然是民選總統,受到國會的制約,但是總統卻享有西方國王或皇帝都很少擁有的權利。美國總統既是政府首腦,又是三軍統帥,可以擁有不經國會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力,可以說權力非常大的。
(2)國會審批擴展閱讀:
美國是總統制的國家。美國總統的職權依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在行政方面,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機關有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首長(須經參議院認可),以及其它數百名聯邦政府高級官員。
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宣戰權雖屬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在戰爭和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3. 重要的文職官員任職需政府任命並經國會批准在什麼層發揮作用
重要的文職官員發揮著決策層的作用。
文職人員的考核、選拔和晉升由國防部和各軍種文職人員管理局統一負責組織領導。隨著軍隊現代化程度越來越高和軍事分工越來越細,文職人員不僅在平時,而且在危機期間也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
文職人員按工作性質可分為白領和藍領兩種。前者指從事腦力勞動的人員,擔負科研、行政和秘書等工作;後者指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擔負基地設施的維修和保養工作,管理軍事設施或在軍隊所屬工廠工作。
他們從事的工作多達一千五百種,按職業大致分為八大類,即科學家與工程師、高級專業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技師與技工、秘書與辦事員、服務員和勤雜工。
比如在美國軍事院校的美軍陸海空軍種院校教員中,文職人員所佔比例分別為60%、50%和51%。
(3)國會審批擴展閱讀:
當今世界許多國家的軍隊都建立了文職制度,大量使用文職人員。文職是指軍隊中的非現役人員,通常由官員、職員和工人三部分組成,基本上是非指揮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行政事務和生活保障人員。不同國家對文職人員的稱謂有所不同,俄軍稱職工,日軍稱非制服職員,美軍稱文職人員。
現役軍人可以改為文職人員,但文職人員一般不能改任現役軍人。比如美國武裝力量由三大塊組成:
一是現役部隊,約占總體力量的30%;
二是文職人員,約佔20%;
三是預備役部隊,約佔50%。目前,美軍共有約70多萬文職人員。法軍現有文職人員9.89萬人,約占總兵力的17%。
4. 美國政府做什麼事情都要經過國會同意嗎
法律、動兵都需要。其他行政方面不涉及立法等事項不需要。
其實國會就是中國的全國人大,一樣性質只是叫法不同。
5. 美國眾議院通過的提案到國會批准實施大約多久
所有的提案都要同時通過眾議院和參議院,才能送交總統簽字生效。
所以,眾議院通過的提案,還需到參議院投票,若通過就可送交總統,如沒通過,參議院還要在改。參議院版的提案在參議院眾議院再審,都通過才能送交總統簽字。
美國國會工作效率很慢,當中兩政黨互相角力,妥協,盡力把共同利益最大化。在這其中,大多提案都胎死腹中,沒有能過從國會通過。就算從國會通過,現在的美國總統也可以拒簽,或者延簽直到國會休假。所以能生效成為法律的提案都是少之又少的眾望所歸的提案。
看看如今的醫保改革,奧巴馬總統在2年前競選時的承諾,到現在還無法兌現,雖然民主黨在兩院都有絕對優勢,依然無法將提案盡早通過。前天參議院競選民主黨戰敗,共和黨再得一席,使民主黨在參議院的席數減到59席。共和黨可以在參議院使用Filibuster(冗長演說)來阻斷投票,而民主黨已失去了60席反阻斷的數量。所以說醫保改革的征途是越來越艱難了。。。
總之,國會有很多繁雜的策略和反策略,制衡與反制衡。要通過一個法案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快則數周,慢則跨年或流產。然而在緊急時刻(如戰時),總統擁有更大權力,可以擴大自己的行政權,繞過立法機構(國會)施政。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有疑問的話可以發信息給我,謝謝!
6. 2003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有沒有經過國會批准
經過國會批准
沒有經過聯合國批准
摘錄:9月15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15日在接受內英國廣播公司采訪時指容出,美英在去年3月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發動伊拉克戰爭,違背了《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是非法的」。...
7. 美國要對外宣戰是不是要通過國會的批准,還是直接由總統
美國是多黨合作制的國家。美國如果要宣戰,首先需要經過國會的批准,然後由總統簽署命令才能夠對外宣戰。
8. 美國總統撤掉大使需要國會批准嗎
不一定需要,雖然基本大一點的事情都要和國會商量,但是總統的權力也可以讓他不這么做。
9. 在半總統制 和總統制下總統任命內閣成員需要得到國會批准嗎
總統制的美國,總統任命內閣成員需要國會參議院以簡單多數獲得通過方能成立,內如果過不了半容數,要麼總統重新提名人選,要麼和參議員們協商,討價還價後再次提名。
在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統任命國民議會多數黨成員為總理,總理再提名內閣成員,經總統批准後成立,不必經過國民議會。
在我國台灣地區,「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其他成員(包括副院長、政務委員、各部部長)則由「院長」提名。經總統批准後任命,也是不必經過「立法院」。
內閣的產生方式,台灣和法國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在法國,總統必須任命國民議會多數黨派的人為總理;而在台灣,「總統」則可以隨意任命,不用理會「立法院」。
10. 美國要對外宣戰是不是要通過國會的批准,還是直接由總統……………
要國會批准
具體復實例:
1941年12月制8日,美國國會通過了對日本的宣戰。
美國國會權力有
國會權力:
1. 立法權:
a.列舉權
b.隱含權
c.固有權
d.共同權
e.保留權
f.禁止權
2. 選舉權:正副總統(難產時)
3. 行政權:官員任用同意
4. 管理監督權:創新、合並、裁減機構,增減預算、質詢官員
5. 修憲權:兩院三分之二通過,召開修憲大會
6. 調查權
7. 司法權:審查議員資格、彈劾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