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管貼條的意義何在
貼條的是交警和協警,不是城管。
關於你說的問題,購置車輛是市專場行為,鼓勵買車是為了屬促進消費,帶動經濟發展,但違規停車卻不應該,因為交警部門有義務保證道路暢通。你說的情況我們都理解,大家都開車,但是違章了認罰就是,如果實在家附近沒車位,就停在遠點的停車場,然後坐公交或地鐵或騎車回家,以避免違停罰單。
抱怨沒用,執法是無情的。
武漢地區最近因為軍運會即將開展,公安各部門都最嚴執法,且市區很多道路都嚴管以往可以停車的全部禁停,違停直接拖走,這是政府政令。
建議想想解決,家附近兩公里內應該是會有停車場的,去辦個月卡年卡,少吃點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