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責任追究
『壹』 單位遺失帳目應追究誰的責任
應當追究你的責任,便你可以追究會計的責任.
『貳』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自( )起施行。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已於2001年4月21日頒布施行。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舉措。
頒布此規定,主要需要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抓宣傳,抓整治,抓預案,抓基層,抓查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2)行政審批責任追究擴展閱讀
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十條
中小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中小學校違反前款規定的,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對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正職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小學校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對校長給予撤職的行政處分,對直接組織者給予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的,不得批准。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批准或者勾結串通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取得批準的,負責行政審批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除必須立即撤銷原批准外,應當對弄虛作假騙取批准或者勾結串通行政審批工作人員的當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行賄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負責行政審批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違反前款規定,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予以批準的,對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與當事人勾結串通的,應當開除公職;構成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叄』 縣級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
縣級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由縣政務服務中心監察部門及縣政務服務中心行政效能監內察室具體負責。容
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
一、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工作人員要按照審批責任制分工要求,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行政審批職責的工作人員負直接責任,審批辦負責人對本辦的行政審批行為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行政審批窗口的工作人員違反審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警告、取消評先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責任,出現違紀行為的,按黨內紀律檢查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出現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
1、不履行審批職責或違反規定程序進行審批的;
2、在審批過程中,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
3、違法違規審批,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後果嚴重的;
4、在審批過程中推諉扯皮、態度惡劣、效率低下並造成惡劣影響的;
5、由於個人行為,在行政審批工作中超越個人職權范圍、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
6、因審批不當造成群眾投訴舉報或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敗訴的;
7、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肆』 什麼叫渣土消納場
渣土消納場就是渣土處理的場所。
渣土消納是指渣土運出交給垃圾處理部門並交納一定費用,渣土運輸只是裝車外運,兩個概念。定額中渣土外運只是外運的費用,並不包含消納費用。但是實際上不管自己外運或僱人外運,都要交消納費。可以根據實際發生與定額對比,定額不夠可以以實際發生簽證計取。
渣土只是建築垃圾的一種。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中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渣土車,也稱拉土車、運渣車,不是特指哪一種車,而是指車輛用途是運送沙石等建築料的卡車。2014年國家下發關於渣土車改造文件,全國范圍開始實行。
渣土車比較常見的有:大型翻斗車、大黃蜂等。多為大型載重卡車,一般城市在白天是不允許此類機動車在市區內運行;另外渣土車體積龐大,駕駛室高,存在很多視覺盲區。
(4)行政審批責任追究擴展閱讀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是2005年頒布的一項為了加強對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該規定於2005年3月1日經第53次中國建設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該規定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傾倒、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適用范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適用原則
第四條
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國家鼓勵建築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採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條
建築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第六條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築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築垃圾。
第七條
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後,方可處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後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准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建設部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執行。
具體規定
第八條
禁止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
第十條
建築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條
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並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築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築垃圾。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並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十四條
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築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圍承運建築垃圾。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
第十六條
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准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的;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的。
第十九條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建築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築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築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准擅自處置建築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准范圍的建築垃圾的。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伍』 汽車氣瓶過戶手續有哪些
汽車氣瓶過戶一般是隨二手車過戶一起的。
二手車過戶所需要的流程是車輛辦理「油加氣」業務時,在機動車檔案內有變更備案資料,車輛過戶時,資料齊全有效的,汽車氣瓶與車輛一起過戶。
二手車氣瓶過戶所需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如下:
(1)、《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
(2)、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戶口所在地非本市的還需提供暫住證)。
(3)、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或者憑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屬於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還應提交原機動車號牌。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6)、屬委託辦理該業務的,還應提供單位(個人)出具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戶口所在地非本市的還需提供暫住證)、
(7)、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
(8)、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提供的其他證明、憑證。
根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第四十七條 氣瓶使用者應當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一)嚴格按照有關安全使用規定正確使用氣瓶;
(二)不得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
(三)不得使用已報廢的氣瓶;
(四)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五)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5)行政審批責任追究擴展閱讀
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
也是買二手車中除了要看好車況,剩下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辦理過戶手續了,而有些不懂車的朋友們為了節省費用忽略過戶環節,運氣好的車不出什麼意外還好,要是運氣不好,出點什麼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煩了,罰款另算,關鍵車輛出險保險公司不會賠,不管多大損失都得自己承擔,正是貪小便宜吃大虧。
每輛汽車都有一個固定的戶口,就像我們人一樣,汽車戶口主要登記著汽車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關的一些汽車參數。過戶的汽車證明這台汽車屬於你本人及沒有肇事和違章,不過戶一般車子有點問題,比如汽車肇事,沒有參加年檢,偷盜車輛,走私車輛等,不能按正常手續過戶。
車輛由本市調至外地,需要改變隸屬的車輛管理機關而辦理的登記稱為轉籍。車輛轉籍必須更換號牌和行駛證,且應該分別在兩個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手續,分別包含轉出手續的辦理及轉入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車輛過戶
參考資料:網路——二手車過戶
參考資料:網路——氣瓶安全監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