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綜合執法
1. 城管需要什麼學歷屬於公務員還是事業
城管一般需要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具體地方可能不同,以當年當地招聘公共為准。
正式工屬於公務員,合同工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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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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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經營場所(店)外無照經營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佔道路及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規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原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全部職責;
9.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執法職責。
2. 天津市綜合執法考什麼科目大概多少分可以當綜合執法
綜合執法只要是考的是法律。只要在75分以上就可以通過。
3. 我想當城管,附近有綜合執法,怎麼當
那就兩種 一種就是考公務員 再就是合同制 他們招人 你去應聘 就這兩種
4. 城管協管員有前途嗎
前景一般,城管協管員是城管編外人員,也就是城管僱傭的臨時工,多為無正當職業人員,因為城管是政府部門,協管人員不可能成為正式城管編制人員的。
協管員,主要工作以協助城管,進行城市的治理,由城市管理執法局管理,比較常見的有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城管協管員等,不在正式編制,屬於臨時性質的。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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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是改革試點的產物,從出現之初就備受質疑,作為其中組成部分的城管協管員,由於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置於更為獨特的境地,「這樣一個群體被大肆引進到城管機構中,堂而皇之地獲得執法權,不能不讓人懷疑,城管吸納臨時工就是既為方便作惡,也為方便作惡後推卸責任」。
輿論的評價是否理性客觀,固然值得商榷,但卻現實地提出一個不容迴避和忽視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在遵循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規律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認識評價城管協管員的地位和作用,並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從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5. 當城管需要考公務員嗎
「城管」這個說法很籠統,其實城管分三種,這三種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城管的領導幹部,比如地方政府城管科的科長、副科長、科員,地方城管局的局長、科長、科員等,都屬於公務員。但這些人大多數是轉業軍官出身。這類城管收入最高,享受公務員的收入和待遇。表面上看不出來他們是不是城管,因為他們從來不穿制服,也沒有制服。一般這類城管不進入執法現場,只坐在辦公室里下達執法命令。現在部隊幹部轉業非常緊張,這些地方一般是轉業熱門方向,所以一般在招考中不給編制,你想考也考不成。
行政執法中隊的城管隊員,屬於事業編制人員。這種城管是正規城管,通過地方事業單位考試錄用,比較年輕,文化普遍在本科以上,數量非常少。在普通城管面前,事業編的城管相當於「將」,穿制服,戴鋼盔,配防刺背心和對講機。素質上,事業編城管普遍比較高,是不會隨便動手動腳的。一般除查處違章建築外,這種城管不會到現場執法,工資相當於同地區事業單位,待遇上與同地區警察類似。這種城管需要通過事業單位考試,但一般大學生是不可以考的,因為他們所學的專業都是稀奇古怪的類型。比如說渣土管理專業、機動車管理專業等,一般人沒有報考資格。
最後是城管協管員。這種城管屬於臨時工,地方隨時可以招,數量非常龐大,占城管群體總數的90%以上。這類城管大多由老企業破產後的失業工人組成,少部分以前是農民工,極少數人以前坐過牢。這種城管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多數不識字,素質差,主要干體力活。打小販、拆房子什麼的一般都由這些城管實施。這類城管有制服,但制服跟行政執法中隊的制服很不一樣,也不配頭盔、對講機和防刺背心。收入方面,這類城管收入微薄,很多其實比擺地攤的小販收入還要低,只達到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由於做錯事可以隨時裁掉,工資又低,這類城管往往成為地方政府城管的主力軍。想當協管員太容易了,只要地方政府肯招就能進,不需要文化,只需要你年輕、肯吃苦、有力氣,就是進去干體力活(趕小販、砸房子、扛建築垃圾),一般現在年輕人干協管員干幾天知道沒前途就走掉了。
6. 西安市城管綜合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時,應當佩戴,出示哪些證件
必須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持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
7. 綜合執法大隊叫外面的搬運工來拆當事人的機械算違法嗎
如果綜合執法大隊是正常執法,而且被拆的機械是違法物品,他們可以拆除,外面的搬運工是執法大隊找來的人,這不算違法。
8. 綜合執法未經當事人私白把建在耕地上的活動板房給拆了他們違法了嗎
對 在耕地上建房已經違反土地管理法了 拆掉還是算小事,如果不拆到時不但要罰錢 拆房 甚至要定一個妨礙公務的罪名(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