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執法部門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1)舉報執法部門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⑵ 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敢不敢舉報
法律保護每個公民都有舉報的權利和義務,發現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違法亂紀、貪污受賄、不作為、亂作為等要大膽向有關部門舉報。
⑶ 公安局執法不公,該找什麼部門投訴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不作為了,如果是公安行政方面的不作為,有些情況是可以提回起行政訴訟答的,比如公安機關不給上戶口,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那就向檢察機關申訴。投訴是向公安機關內部的監察部門,但是沒有起訴和申訴管用。
⑷ 怎樣投訴交警,到什麼部門或者打什麼電話
可以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交警。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2、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4、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4)舉報執法部門擴展閱讀
交警違法辦案如何投訴
當事人如果認為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違法現象,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投訴維權:
(一)向交警總隊進行投訴;
(二)向該交警所在的公安局警務督察隊投訴;
(三)向區、市法制辦進行投訴
相關部門聯系方式,建議通過114或搜索官方網站查詢。
⑸ 有沒有舉報會計的執法部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任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經注冊登記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依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理。即:可以對單位並處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所謂從事會計工作是指專門從事財務、會計、出納的工作人員;如果做出納員沒有會計資格證,竊以為應當視為直接責任人被處以罰款。
第三十二條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
(一)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二)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三)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在對前款第(二)項所列事項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支持。
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⑹ 怎麼投訴綜合執法部門
那要看你是不是執法相對人了。
如果是,就是說,你被處罰了,那麼,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後15日(大概)內,你可以向綜合執法部門的上級提起行政復議;如果你認為執法過程或者處罰決定存在違法情況,可以在執行處罰決定後向同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你不是執法相對人,也就是說,不是你被處罰,你是想舉報發生在別人(別的單位)身上的事,或者是指責綜合執法部門行政不作為,那麼你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進行投訴,投訴無效的,可以越級投訴,直至得到你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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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怎麼舉報和投訴,哪個部門負責執法,舉報電話怎麼打
三潭路和西湖道交口,晚上11點左右,路邊燒烤,擾民,路面特別亂,希望有關部門堅決治理。
⑻ 如何投訴城管
按照相關規定,城管是下屬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因此你可以上當地城市管理版局官方網站進權行網上信件投訴或者打電話到當地城市管理局進行投訴。
投訴城管
1、應該有切實可行的證據才行,盲目的舉報和投訴是沒有用的。
2、到派出所也是可以報警的,前提違反了你的合法權益。
3、到有關部門申報投訴,每一個地方有專門的投訴電話。
(8)舉報執法部門擴展閱讀:
在執法過程中因防衛或制服違法者打人都是合法的,其他情況都是非法的。面對城管非法打人,受害人可以寫投訴信,向其所在機關投訴,也可以打12389舉報電話 。投訴人應將投訴的事項盡可能詳細地向接電、接訪人員反映,由接電、接訪人員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