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特徵
Ⅰ 我國行政法的總體特徵
我國行政法的特徵包括:
①在行政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中,有一方是國家行政機關或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權的組織;
②在行政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中,國家行政機關處於管理者的地位,而對方則處於被管理者的地位;
③行政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產生是以國家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為依據,不需要被管理一方的同意;
④行政機關有權對違反行政法的一方進行強制性制裁;
⑤在執行行政法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除構成行政訴訟按照行政訴訟程序解決之外,要按照行政程序解決。
Ⅱ 行政法有哪些特點是什麼行政法可劃分為哪些類別
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
由於現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於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
與其他部門法由於社會生活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作為行政關系調節器的行政法律規范也具有較強的變動性,需要經常進行廢、改、立。
分類:
(1)以行政法的作用為標准,行政法規范可分為下述三大類:
①關於行政組織的法律規范。一部分是有關行政機關的設置、編制、職權、職責、活動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規范,其中職權、職責規范是行政組織法規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關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公務員雙方在錄用、培訓、考核、獎懲、晉升、調動中的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②關於行政行為的法律規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③關於監督行政權的法律規范,即監督主體對行政權進行監督的法律規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規范。
(2)以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范圍為標准,行政法可分為一般行政法與部門行政法。
①一般行政法是對一般的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行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監督法、行政救濟法等。
②部門行政法是對部門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經濟行政法、軍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衛生行政法等。
基本原則:
合法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
3.程序正當。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4.高效便民。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
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
6.權責統一。
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行政處罰實施的條件是:一切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
(2)行政法的特徵擴展閱讀:
行政立法的體制:
(1)國務院立法(制定行政法規)。
(2) 國務院各部、委立法(制定部門規章)。
(3)國務院直屬機構立法(制定部門規章)。
(4)地方行政機關立法(制定地方行政規章)。
(5) 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
Ⅲ 我國行政法中規定的行政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1、服務性 (決定其無償性)。
2、從屬法律性。
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從而必須從屬於法律,不能違反和超越法律。
3、裁量性。
行政行為在法律范圍內通常有一定的自由裁量餘地。
4、單方性。
行政行為只要在行政組織法或特定法律、法規所授權范圍內,即可自行決定和直接實施,而無需與行政相對人協商和徵得相對人的同意。
5、強制性。
行政行為的實施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如遇到障礙,可運用行政強制措施排除。
Ⅳ 行政法的特徵是什麼
據網路,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具有以下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行政法散見於層次不同、中國行政法名目繁多、種類不一、數量可觀的各類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權力的規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規范。重要的綜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國和國外主要有: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開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由於現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於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這就決定了各個領域所發生的社會關系均需要行政法調整,現代行政法適用的領域更加廣泛,內容也更加豐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由於社會生活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作為行政關系調節器的行政法律規范也具有較強的變動性,需要經常進行廢、改、立。
Ⅳ 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功能和特徵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抄是指指導襲和規范行政法的立法、執法以及指導、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的基礎性規范。
其貫穿於行政法具體規范之中,同時又高於行政法具體規范,體現行政法的基本價值觀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全部行政法之中,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的基本准則。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的特徵:
1、普遍性:①貫穿於全部行政法之中,對各類行政法律規范具有指導和統帥作用;②貫穿於行政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制監督等各個方面;③適用於各種行政法律關系。
2、獨特性:這些原則與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有所區別。
3、基礎性:這些原則是行政法中其他原則和規則的基礎。
4、穩定性:作為基本原則不能隨意變動,而是一種具有穩定性、指導性的核心思想。
5、概括性:基本原則是對行政法一般規則的理論抽象和概括。
Ⅵ 行政權的特徵
行政權特徵:
一、執行性:就本質而言,行政權是執行法律、執行權專力機關意志的權力。
二、法律性:行政權由法律設定或認可,其行使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強制性:行政權的實施以國家強制力作為最終保障,權力作用對象須服從行政管理,其他國家機關有協助的職責。屬
四、優益性:行政權是執法權,代表公共利益。在行政權行使過程中,權力主體享有特定的優益權,具體體現為職務上的行政優先權和物質上的行使受益權。
Ⅶ 行政法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指導和規范行政法的立法、執法以及指導、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版行政爭議的處理的權基礎性規范。其貫穿於行政法具體規范之中,同時又高於行政法具體規范,體現行政法的基本價值觀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全部行政法之中,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的基本准則。行政法的基本原則的特徵:1、普遍性:①貫穿於全部行政法之中,對各類行政法律規范具有指導和統帥作用;②貫穿於行政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制監督等各個方面;③適用於各種行政法律關系。2、獨特性:這些原則與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有所區別。3、基礎性:這些原則是行政法中其他原則和規則的基礎。4、穩定性:作為基本原則不能隨意變動,而是一種具有穩定性、指導性的核心思想。5、概括性:基本原則是對行政法一般規則的理論抽象和概括。
Ⅷ 下列屬於行政法特徵的是( )
選D,其他幾項都是錯的。
行政法沒有統一法典
行政法變動較頻繁
行政法除了行政執法方面法律外還包括行政救濟、行政組織法。
Ⅸ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徵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行政法的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行政法散見於層次不同、
中國行政法
名目繁多、種類不一、數量可觀的各類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權力的規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規范。重要的綜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國和國外主要有: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開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由於現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於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這就決定了各個領域所發生的社會關系均需要行政法調整,現代行政法適用的領域更加廣泛,內容也更加豐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
與其他部門法由於社會生活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作為行政關系調節器的行政法律規范也具有較強的變動性,需要經常進行廢、改、立。
與經濟法的區別
1)性質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本質上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不是單純的行政管理關系。
2)主體地位以及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聯結狀態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中主體的地位雖有上下層次之分,但彼此卻都互為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
3)主旨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中的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從根本上服從經濟規律,行政活動首先服從的是長官意志。
4)調整手段不同,經濟法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為輔而且一般與經濟手段等結合運用,行政法則以行政手段為主,主要以命令與服從的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