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執法者
1. 請問法治與德治的區別
法治與德治的區別:
一、出發點不同或者說邏輯起點不同
法治,是通過具體的規則去約束人們的外在行為,它的邏輯起點是對人的悲觀理解,對社會生活中的人失去了信任、產生懷疑,人本身不能自覺遵守社會規則,不能自覺地約束自身行為,如果沒有外界規則以及人們對這些規則的畏懼,人們生活的秩序將陷人無序狀態。因此,為了不讓社會陷入危險之中,就必須用法加以約束和限制它。
德治的邏輯出發點是對人性的看法充滿了樂觀的態度,認為人們能自覺用道德來約束他們的思想行為,認為人們對這些道德規則是自發的自覺自願遵守。前者是約束人們的外在行為,後者是約束人們的內心動機,對人們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因此,從邏輯出發點來看,是兩種不同的治國方略。
二、兩者價值追求不同
盡管兩者的現實目的一樣,都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為使社會正常運行。但是法治與德治的價值追求不同。如果說法治的價值是追求政治生活的有序化和可能的正義,那麼,德治的價值則是追求政治生活的更高質量。迄今,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能滿足所有人的意願,法律是不能最終地、一勞永逸地解決人們所面臨的困境。
德治這種思想和願望在人類歷史之中,從來就沒有失去過,如同人類從來沒有失去過理想一樣。因此,我們可以說,提倡德治的主張,是人們對更高生活質量的嚮往、道德自覺,是人類有史以來夢寐以求的政治理想,是人們企圖超越他們所生存的環境而表現出來的絕對意義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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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
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
在社會主義道德體系中體現法治要求,發揮道德對法治的滋養作用,努力使道德體系同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銜接、相協調、相促進。在道德教育中更加突出法治內涵,注重培育人們的法律信仰、法治觀念、規則意識,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營造全社會都講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環境。
二、更加重視發揮全面依法治國的作用
(1)在立法上,法律應當樹立鮮明道德導向,弘揚美德義行,推進社會主義道德的法律化,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范,用法治強化對社會文明行為的褒獎,對失德行為的懲戒,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
(2)在執法司法上,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要求,堅持嚴格執法,弘揚真善美、打擊假惡丑,讓敗德違法者受到懲治、付出代價,堅持公正司法,發揮司法斷案懲惡揚善功能,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
(3)在守法上,要把全民普法與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緊密結合起來,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同時要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法治」與「德治」是花開兩朵共表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