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被行政拘留
❶ 取保候審期間又被行政拘留
這種情況正常會被取消取保候審的,
因為取保候審的個前提是沒羈押不會危害社會,但又被行政拘留說明他沒羈押還是有一定的危害社會的。
❷ 取保候審和治安拘留,誰的性質嚴重
取保抄候審與行政拘留之間的區別如下 :
一、兩者性質不同。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後有兩種後果,即在取保候審期間如果確有犯罪事實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行政拘留是指行政處罰之一,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
二、兩者的期限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行政拘留一般期限為十五日,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三、兩者的辦理機關不同。取保候審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於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取保候審。
行政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執行。
❸ 行政拘留可以要求取保候審嗎
網友咨詢:來兩兄弟酒後自駕車,哥哥行政拘留半個月(期間給拘留所勞動),弟弟被公安不分青紅皂白打了一頓,又因公安打其外甥(13歲),他著急時掙扎中頭部碰了公安,經醫院鑒定不夠成傷害,弟弟被刑事拘留,因公安內部矛盾,提檢察院以襲警罪,不成立,駁回,又以防礙公務罪二次交檢察院,並私下請客,明確要求檢察院盡量拖延時間,現拘留39天,批捕17天.請問,這樣的情況,怎麼才可以讓他能盡快結案,或送交法院,或取保候審?該怎麼做為好? 我的建議是,你們去了解清楚,在這個期間,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關於期限的規定,一旦存在超期羈押的問題,你們馬上可以提出異議,要求釋放犯罪嫌疑人。
❹ 行政拘留10天後出來轉刑事拘留5天被取保候審,後來檢察院以情節輕微不起訴請問一下這個有沒有案底
屬於法定不起訴
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沒有犯罪,沒有前科。
採納謝謝
❺ 刑事犯罪在取保期間被行政拘留會被收監嗎
取保候審期抄間又被行襲政拘留的,一般不會逮捕羈押。如果違法行為是影響刑事訴訟的或者情節嚴重的,執行機關就會報請決定機關收押。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❻ 取保候審期間犯盜竊罪行政拘留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據以上規定,應當撤銷取保候審決定,變更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報請批准逮捕。
❼ 取保候審行政拘留應該怎麼處
取保候審期間又被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嚴重,可能變更強制措施,逮捕關押。專如果不屬嚴重,行政拘留完畢,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❽ 因為詐騙罪被取保候審,期間又因吸毒被抓行政拘留12天,請問會被收監嗎
一、如果是人保,對取保候審人員的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果是財保,沒收交納的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先進行刑事拘留,最後會押回本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