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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執法

發布時間: 2020-12-06 08:01:23

A. 好詞好句好段摘抄大全

好詞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萬山叢中 千姿百態 山石壯膽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樹茂 谷下有谷 青山綠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麗 寸草不生 聳立雲霄 雲霧纏繞 奇峰聳立 巍然屹立 山勢雄偉 群山簇立 千山萬嶺

好句

露出雲層的群山似島嶼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懸浮著。

周圍的大山像一幅五顏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濤,層層疊疊。

大山黑蒼蒼沒邊沒沿,刀削斧砍般的崖頭頂天立地。

起伏的黃土山頭,真像一片大洪水的波濤。

龍山頭,像一座大墓似的聳立在夜色中。

峽江兩岸的山直起直落,高得讓人頭暈。

幽幽的深谷顯的駭人的清靜和陰冷。

山溝被雪填平了,和山背一樣高,成了一片片平平的雪鋪的大廣場。

晨曦初照,而山像含羞的少女,若隱若現,日落西山,餘光橫照。

好段

站在這里一看,真怪,山簡直變了樣,它們的形狀與在平原或半山望上來大不相同,它們變得十分層疊、雜亂,雄偉而奇特。往上仰望,山就是天,天也是山,前後左右盡是山,好像你的鼻子都可隨時觸到山。

只見遠處有一座迷濛的巨峰突起,周圍還有幾十座小石峰。仔細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孫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瞧瞧,孫悟空正領著它的孩子們向南天門殺去呢。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蒼黑似鐵,庄嚴、肅穆。紅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藍色。緊接著,霧靄泛起,乳白的紗把重山間隔起來,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筆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畫。過了一陣兒,霧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紅,漸漸地又變成古銅色,與綠的樹、綠的田互為映襯,顯得分外壯美。

重重疊疊的高山,看不見一個村莊,看不見一塊稻田,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個靠著一個,沉睡著不知幾千萬年了,從來有驚醒它們的夢,從來沒有人敢深入它們的心臟,就是那最愛冒險的獵人,也只到它們的腳下,追逐那些從山上跑下來的山羊、野豬和飛鳥,從不攀登它的峰頂。

再沒有比春雨洗浴後的青山更迷人了,整個山坡,都是蒼翠欲滴的濃綠,沒來得散盡的霧氣像淡雅絲綢,一縷縷地纏在它的腰間,陽光把每片葉子上的雨滴,都變成了五彩的珍珠。

B. 《論語》和《理想國》反映了中西方教育理念的哪些區別

論語二十章就是理想國,觀念沒差吧

我們的羅馬是什麼?是「三代之治」、是「大同社會」、是理想國。其具體表現形式,我們將在此一一表述。

【原文】20.1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譯文」堯說:喂!你、舜!現在,天之歷數在你身上了(現在你被選為領導了),你要堅持把握住公平的原則,不能有偏私,不可動搖。是「四海困窮」還是「天祿永終」就在於你自己,(從現在開始,我不管了。)

【原文】20.2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譯文」舜也以(這種方法)來任命禹,他說:我,做為一個不懂事的小子,因站在這個位置上,才敢用黑色的公牛作祭品來祭祀上天,才敢在天後天帝面前向天下昭告:「(我)自知有罪、也不敢請求赦免。但做為天帝的臣子、我沒有任何的隱瞞,所有的事情上天都知道(萬民也都看到)。我自己犯的罪、無非是沒有領導好萬民(百百姓);萬民有罪、應該怪在我的頭上(因為我沒管好)。」

我的理解(1-2):
堯舜禹三代之治,我們只取兩段,因為我們的理想並不是完完全全回到古代,而只是希望取其「禪讓」兩字。
堯厲害,但他的位子是他爸傳的,所以我們不取;禹能幹,但他傳位給他兒子了,所以我們也不取。

禪讓也分主動和被動:主動是自己想傳,被動是自己不想傳卻不得不傳。我們先來看第一段:「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聽說舜是堯的女婿,堯很喜歡他。這里,我們也能看出長輩傳位於晚輩的欣喜之情:「嗯、你這個舜呀,以後就要看你的了,現在、要讓你坐在這中間的位置上。」
同時,既有告誡也有祝願:「這個位置有責任也有榮耀:如果四海困窮、萬民受苦,即使不是你造成的,也是你的責任;而國泰民安是你永遠的光榮……。」

在舜時,好象發了大水「四海困窮」,大禹治水有功,一步步走上了領導崗位……
這時,舜不想傳位給禹,卻又不得不傳,請看2段:「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後帝」。
聯系來看,這兩段都是「禪讓告天之言」。我說堯主動,是因為堯告天的時候只談舜、未談自己。我說舜被動,則是因為舜只談自己、未談禹!
「予小子」、兩個「敢」是自謙之詞,但自謙得有點過了,無疑打地是「悲情牌」。
「履」則說明了舜的位置:站這兒時,舜還是最高領導,一旦走下去,他就不是了。

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
「發大水」是不是舜的過錯?舜不承認,但人們 「責任追究」,把責任定在了舜的頭上。
這個責任舜沒法推:再推就推到天帝的頭上了。他還能說:「發大水不是我錯,是天帝錯,我們把天帝打倒,把他從位子上掀下去?」——這就是「有罪不敢赦」
但舜肯定要推:我這個人,從不在天帝面前瞞過什麼,我真正犯了什麼錯,你上天應該知道!——帝臣不蔽,簡在帝心。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舜再退一步,承認了自己的「領導責任」:我唯一犯的罪,就是沒領導好老百姓;所以老百姓犯的罪,都應歸罪到我的身上。

自始至終,舜都是在洗脫自己,與「舜亦以命禹」毫無關系。
《論語》說「舜亦以命禹」,舜命了沒有?沒有。
從這兒我們可以看出,禪讓不是舜說了算:不管舜怎麼說,舜的禱告之時,就是舜的退位之日;禱告就是命禹。
民心就是天心,民意重過君意。是否禪讓,不是由領導說了算,這才是《論語》的三代之治。

《論語》說君臣父子,我們再通過「父父子子」,闡述一下「禪讓制」的意義。
人總要死的,所以傳承就變成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傳承怎麼傳,無疑也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但任何朝代、任何家族、任何公司任何其他,傳承環節都是一個最薄弱的環節,所以一定要重點說說。
傳承又分單傳和多傳,這兒,我們先說單傳。

薪盡火傳,父母去世,子女要「三年不改父之道」,這里的不改,就是「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努力保持傳承的穩定。這是「子子之道」。
《論語》里的父父之道則是禪讓:是父親盡可能在「父親有能力、子女也有能力」的時候,把家業傳給子女……
父禪讓、子不改,兩點完成一點,我們就能傳承得很好。

可惜的是:兩者可失其一,卻往往導致兩者皆失。
父望「子不改」、子望「父禪讓」,這是內斗的根源,也是「薪盡而火不傳」的原因所在。
我不舉例,因為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

怎麼避免?首推禪讓,因為禪讓在前,如果「禪讓三年過後而父死」,那時就沒有「父之臣與父之政」了,「改不改」也就失去意義……
禪讓其權在父,但如果僅靠父親主動,那就未免太消極了。
所以我們要設置一個定期的「祭」的制度,讓作為父親(最高領導)的人、定時定地,向天帝百姓報告工作。
民心就是天心:如果子女們(百姓)覺得換人會更好,就可以在這時換別人上來……
這,才是我們《論語》中的禪讓制。

本段(1-2),談「大同社會」的「禪讓體制」。

【原文】20.3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譯文」周朝大加賞賜,分封諸侯。(分封時、周武王說:)「善人是國家的財富,我雖然有同姓至親,也不如(象你這樣)有仁德的人。(被分封的諸侯說:)(這個地方的)百姓如果有過錯,都錯在我一個人的身上。」

我的理解(3):
前面說禪讓,現在談分封。
禪讓的前提是人能己不能,如果別人也不能,就要分成小塊,讓自己和別人一起、多人分開做!這種分就是分封。
從某種角度說,分封和禪讓一體兩面:分封注重權力空間上的轉移;禪讓則注重權力時間上的演變。區別也有:分封是把權力分給多人,並且給自己留了一部分;禪讓則把權力送給一人,自己什麼都不留。
從聯系的角度看:分封可視同為禪讓的過程;禪讓可視同為分封的終極!

以周公語魯公——周朝分封魯國為例。
如果我是魯人:1、從語的那一天起,我的最高領導就不再是周公、而是魯公;2、這種過程不可逆轉,除非是魯公不幹、再禪讓給周公----這又是新的禪讓了;3、新的禪讓於周公無關(除非真地禪於周公),因為魯公擁有魯的最高許可權、且此權不可被回收。
如果我非魯人:1、從語的那一天起,魯就與我們分離;2、除非魯的政策對我們造成影響,否則我們將再也無法干涉魯的政策;3、權力也是責任,從此以後,魯人過不好是魯公的事,與我們周公無關。

「周有大賚」就是大分封;「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則是分封的原則。
周朝分封,為什麼分封?是因為「朕躬有罪,無以萬方」-----地方那麼大,管不過來就是罪!
權責一體:權占著、責就要擔著。「打別人的臉、充自己的胖子」這樣的好事,當時可不時興。
分封怎麼分?不按親戚關系、不是論功行賞,而是要分給善人、仁人----因為他們能給民帶來更美好的生活、更遠大的前途。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則是理清責任。
予和朕同是自稱,但也有微小的區別:一般來說,武王在天帝面前應自稱予;在下屬面前應自稱朕;在別國面前應自稱我……
予不該是武王,當時的武王該自稱「朕」!所以,這句話可以理解為某個諸侯(譬如魯公)的回答。
周公語魯公後,魯公就是魯人的最高領導,總不能魯人出事、歸罪周公吧。
百百得萬、大封過後,「萬方」就變成了「百邦(諸侯)」乘「百姓」。百姓有過、過在諸侯;百邦有罪、各歸其責。

禪讓和聯邦,是大同社會的兩大特徵。
在大同社會,所有的最高權力,都要禪讓,都不能因某人一言而決。如果誰決,誰就要承擔責任。
在大同社會,最高權力是分離的、平等的:魯有魯的最高權、周有周的最高權,周權並不能凌駕於魯權之上。
換句話說就是:諸侯有諸侯的最高權、聯邦有聯邦的最高權,聯邦權並不高於諸侯權。

如果以一地為邦,用現代的話說,則是:1、我們地方的最高領導,不受上級指定、由本地方自行禪讓;2、我們地方的法律地位與全國法律地位平等,僅適用范圍不同;3、法律取用由本地方自行負責,拒絕外來影響。

本段(3)談大同社會的另一個特徵:聯邦制。

【原文】20.4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譯文」謹慎地規范、度量權衡,審訂法度,設立或廢棄官職,讓政令通行四方。復興滅亡了國家,接續斷絕了世襲地位的貴族世家,起用被廢黜的、遁世的遺逸之民,天下的民眾就會心悅誠服。

我的理解(4):
禪讓是解決世代更替的、分封是解決無以萬方的。
年齡太大了,領導管不過來了,就要禪讓;地方太大了,領導管不過來了,就要分封。
禪讓過,(新)領導年輕了;分封過,地方小了。這時領導能管過來了,能管過來怎麼管?
是呀,新的領導是「善人」、是「仁人」;他領導的也不再是「萬方」、而是「百姓」。以明君而管小國,總要好管一點。
好管怎麼管?我們先看第一段:「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

在《子路十三》章,我們談到了立法權;在《雍也第六》里,我們也說過「為政的目的是大簡,當官的終極是沒官當」。
在「大同社會」,我們的主要管理方式是立法,不是行政
首先,我們要謹慎地制定標准:權是稱、量是斗,標准統一是我們一國存在的基礎;沒有統一標准就談不上管理。
其次,我們要審定法規制度:立法為民,如果我們的法規不能保障民的利益,那法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同時,大同社會也只是「良性循環」,我們不能「一口吃成個胖子」,而應根據當時的情況,制定適合當時的法律。
第三,我們要修正或去除官位:大同社會,立法是「民代立法」,立法者是民,不是官;同時,官處在不停減少或改變的過程,這時的我們,要隨時地改變或消除官位,以節約資源。
「四方之政行焉。」則是執法的「不走樣」:立法近民生、執法不走樣,兩樣同時達到,才能算「良性循環」。

現在,我們再拿「萬方」與「百姓」、「四方」做個比較。
萬方說明國大,百姓說明人少(與萬方比較),四方說明地窄。這三組詞合在一起,說明我們現在的國(與舜時比較),算是「小國寡民」了。
我們祝一國之君,往往祝他「萬壽無疆」,但對於英明之主,則一定要牢記兩點:國萬壽、人不可能萬壽,所以一定要記住禪讓;國無疆、人的能力卻有疆(邊界、盡頭),所以一定要注意分封!

我們的能力有限,我們的國就有邊疆,於是,也就有了「疆外之地、化外之民」。
對於他們,我們該怎麼辦?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化外之民也是民,所以,他一定是哪個國家被滅、逃難過來的。
這時的我們,就要幫他們恢復國家,讓他們在疆外之地、過上自己的幸福生活……
化外之民也是民,如果他沒國,也一定有自己的祖先血統。
這時的我們,就要幫他們恢復血統,讓他們在疆外之地、過上自己的幸福生活……
化外之民也是民,即使他們已經忘記了國家、續不上血統。
這時的他們,恢復不了國家、接續不了血統,那就幫他們選舉出個領導,成立新的國家、宗族吧……

一個國家、一個興盛的國家,對外擴張是必然的趨勢。
無道之國,往往破國----以滅他人之國為樂;
霸道之國,往往奪地----以擴大自己的疆域為榮;
王道之國,往往爭民----以萬國朝拜作為榮耀;
而大同社會呢,卻注重文化擴張----我們的榮耀,在於別人復制了我們的模式,並且取得了成功!
「天下之民歸心焉」是說就連疆外之地、化外之民,也利用我們的模式成功,進而有了向心力……

本段(4)談大同社會的內政和外政。

【原文】20.5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譯文」所應重視的是:民生、糧食;喪葬、祭祀。寬厚就可以得到人民的擁護,誠懇守信用就會得到人民的信任,勤敏就會取得成功,公平人民就會心悅誠服(就能夠說服別人)。

我的理解(5):
外政是內政的拷貝,所以,內政就是外政。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是內政的程序,那麼,內政的內容又是什麼呢?
人民生活要幸福(民)、社會經濟要發展(食)、權力更迭要穩定(喪)、政府工作要報告(祭)。這、是我們的關注重點。
祭就是告訴制度:是領導向天地、向人們告訴自己的得失,以取得天地的庇佑、人們的擁戴。
注意,我們關注地並不是「國家有多大、軍力有多強、金牌有多少」……

相對來說,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寬容的、守信的、敏感的、公平的」社會。
社會寬容,則民寬心、有安全感,無疑會得到民的擁戴;社會誠信,民就容易相信別人,能夠更坦誠地和別人交流;社會敏感就能夠反應迅速,無疑能更快更好地解決問題;社會公平,人民就會心悅誠服、很少對社會不滿……

本段(5)談大同社會的重點及要求。

【原文】20.6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譯文」子張向孔子請教說:「怎麼樣才能搞好政務管理?」孔子說:「尊崇五種美德,屏退四種惡政,就可以搞好政務管理。」子張問:「五種美德是些什麼?」孔子說:「在上位的君子,能給百姓以恩惠,而自己卻不耗費什麼;役使民眾,而民眾卻沒有怨言;追求仁德,卻不貪圖財物;莊重矜持卻不傲慢;態度威嚴卻不兇猛。」子張問:「什麼叫給百姓以恩惠,而自己卻不耗費呢?」孔子說:「依百姓所希望獲得利益的事,引導他們去做,這不就是給百姓以恩惠,而自己卻不耗費嗎?選擇百姓想做又能做的事,讓他們去做,他們還會怨誰呢?自己追求仁德而得到仁,還貪求什麼呢?君子不管人是多是少,上級下級,都不敢怠慢,這不就是莊重矜持而不傲慢嗎?君子衣冠整齊,目光端正、尊嚴,使人看見便產生敬畏,這不就是態度威嚴卻不兇猛嗎?」子張又問:「四種惡政指什麼呢?」孔子說:「不事先教化便加殺戮,叫做虐;不事先告知情況,而突然要求成功,叫做殘暴;命令下達很晚,卻要求限期完成,叫做賊害;規定是要給人的,但在拿出手時卻又很吝嗇,這就是官僚主義。」

我的理解(6):
前面說過「『四方之政行焉。』是執法的『不走樣』,」我們又怎麼去保證「不走樣」呢?
為政就是行政,它包括執政和從政。執政在君「君無為」,所以,從政是「不走樣」的重點。
五美是理想國對從政者的理想要求,這等會再說,我們先講四惡。
四惡是: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我們說,在理想國,所有的最高領導都要禪讓----也就是現代的競選!
禪讓和競選本就一體兩面,只是我們的關注點不同:從原領導下台的角度講,是禪讓;從新領導上台的角度講,是競選。----如果是領導指定某人繼位,那就不叫禪讓,叫傳位。
我們不會把宋太祖黃袍加身看做禪讓;也不會把乾隆傳位給嘉慶看做禪讓……

禪讓看能力、責任歸領導,再加上分封。這時我們的國絕對是一個扁平化的小國。
說小國也不全對,因為我們還會聯合,聯合起來就是大國了。周公語魯公時,魯國是小國,但合起來的周朝可能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了。不過我們魯人的最高領導還是魯公、不是周公。
這話很好理解:我國加入聯合國幾十年,估計沒幾個人認為我們的最高領導是聯合國主席(秘書長)吧!

我們為什麼選擇扁平化,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敏則有功」。
一國之政,權在立法,立法的效率低下,眾所周知。這時我們的選擇通常兩種:一是小國寡民,二是授權(於行政)立法。
秦以來的大國統治,往往是授權立法,這樣敏是敏了,卻往往會「陪臣執國命」。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有道之國的基礎無非是四個字「寬、信、敏、公」。大國立法,「寬信公」可能達到,但很難「敏」。
授權立法,敏是敏了,寬信公呢?

我們說:「官凶民懦」,是無道的外在表現。但官為什麼凶?民幹嘛要懦?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一旦授權立法,官就有了立法權:法律官制定、法律官執行,這時候的官,還在法律之下嗎?
胸懷利器,必生殺心。當官擁有了法律這把利器,又怎能不凶?當民的頭上有個「破家縣令」時,又如何不懦!
有人說「不還有立法」嘛?可前面說過「立法不敏」,以「不敏」對敏,效果可想而知。

我們把「授權立法」定性為無道,原因在於「寬、信、敏、公」四根柱,官只取其敏!
所以,與寬容相對,社會越發嚴苛……
所以,與信任相對,社會越發離心……
所以,與公平相對,社會越發不公……
所以,與靈敏相對,官倒是敏了,民卻越發地冷漠麻木……
----這樣的國只會向下、不會向上!

大同社會「小國寡民」,就讓立法「敏」成為可能,也同時避免了無道……
在十三章我們談了立法,也談了聽訟。
論語將國人分為三類:士、君子、小人。與士相對,君子和小人都是民。
君子立法是民代立法、君子聽訟是民代司法,因為君子得到民的擁護----其實更該反過來說「得到民擁護的才是君子」。
這時的官將只有一項權力----執法權。

在理想國,僅擁有執法權的官是很難「以權謀私」的。
要想貪污,得有財權。可惜,財權(也就是食)在立法。
要想受賄,須能選擇性執法或自由裁量。可惜,前者立法盯著,後者權在司法----也就是在聽訟者(民)手中……
這時的官,也還能動手腳。他們能動什麼手腳?我們要盯著什麼?擦邊球!

不教而殺謂之虐;
立法規定,某件事可做,但有限制條件。
當我們做這件事時,官的手腳來了:他們並不教我們如何滿足限制條件,而是簡單地說「不符合」,把這件事斃了!
一件好事,不教人把它做成,卻以小的差錯把它斃掉,這就是不教而殺。

不戒視成謂之暴;
好事不給人做,碰到壞事呢,卻採取「放水養魚」、「釣魚執法」----在開始的時候坐視不理、甚至故意縱容,直到壞事做成了才開始執法、處罰,這就是不戒視成。

慢令致期謂之賊;
還有些是與時間有關的,比如一件事很急,我們就會限定官於某月某日前完成。可民急官不急,官非要拖著,直到最後的時刻才把事做完,這就是慢令致期。

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最後就是官僚主義,比如殘疾人坐車,按規定可以半票,可售票員只認證件不認人,沒殘疾證就不給半票……
說官僚也不官僚,如果那殘疾人好了(證還在),再坐車時,售票員就會「不認證件只認人」,還是不給半票……
售票員的目的是什麼?就是不給殘疾人優惠,想多收(也就是少付)那半票的錢!
這四種方式,即使有道也不可避免,所以我們要時刻盯緊!

官為什麼會做「四惡」,其實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他們的價值取向與我們不同。
立法是民代立法,所以君子在立法時,要考慮民的滿意度,也就是說要兼顧「寬、信、敏、公」。
司法是獨立司法,所以君子在司法時,要「必使其無訟」,也就是說要兼顧各方的利益。
執法是「部門執法」,所以官在執法時,考慮的卻不是各方的利益,而是自己一方的利益……

一件好事,做成了與官無益,做不成與官無損,所以官懶得教,直接斃掉。這叫不教而殺。
一件壞事,沒做就管不出成績,做成再管效果明顯,所以官先養魚、後逮魚、實在不成就釣魚。這叫不戒視成。
一件急事,急著辦顯不出官的重要,為顯示威嚴,官拖著不做讓你著急,讓你去求他。這叫慢令致期。----注意,致期不是超期,是卡著最後的時間做。
一項政策,我們考核的是「社會滿意度」,他們考核的是「費用支出額」;我們想著支付,他們想著節約(吝嗇)。這就叫有司(官僚主義)。

再舉個例子,就是日記門那個煙草局長。
韓寒說:他曾經得到煙草部門的表彰,原因是「讓某地區的煙草銷量增加一倍」。
我們成立煙草部門,目的是控制抽煙;煙草部門的價值取向,卻變成了「增加銷量」,與我們的宗旨完全相反……
我們為什麼反對「陪臣執國命」?就是因為「陪臣們」有自己的利益追求,而他們的追求往往與「國命」相差甚遠!

再說五美:
前面說過,在理想國,僅擁有執法權的官是很難「以權謀私」:財權(也就是食)在立法;自由裁量權(選擇性執法權)在司法或立法……
這時候的官,被戴上了鐐銬。他們很難「以權謀私」,卻也很難「大展拳腳」。所以, 「五美」看著簡單,操作起來卻很難!

惠而不費----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
一個人、一個好人當官,肯定要讓民得到實惠,這叫惠!
可一個社會、一個好的社會,當官也沒有多餘錢,簡直沒法費。
要惠、又要不費,這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無米怎麼炊?借雞下蛋呀——這就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舉個簡單的例子吧。
村口路壞了,每個人都想修、但憑個人的力量,根本沒法修路。這時我們官來了,把大家組織組織,齊心協力把路修了……
在這里,路修好了、民得到了實惠,這叫惠;官也沒花什麼錢,這叫不費。
怎麼能惠而不費呢?還不是借「民之所利」這只雞,下了「利之」那個蛋!

勞而不怨----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
一個人、一個當官的好人,肯定要指使別人做事,這叫勞。
可一個社會、一個好的社會,官卻沒有權力指使民,這簡直沒法勞。
又要勞、又沒法勞,所謂的「夾板罪」不過如此。
夾板罪怎麼受?仔細分別呀——這就是「擇」……

可勞,既包括可勞之事、也包括可勞之民。我們再舉前面修路的例子吧……
路壞要修,這是可勞之事,我們沒什麼可以擇的。但是,路要修多寬、多長、多結實?款要怎麼募?要不要在旁邊修建一個「善款捐獻記念碑」等等?這些,都要我們去「擇」。
同時,所有的事都是人做的,不可能一個人就把所有事安排得妥妥當當。我們要讓誰、去做什麼,這也要「擇」。
一件「民所利」的好事,我們「利之」卻往往不討好,其根源就在於:我們沒有「擇」好……
我們說「道是良性循環、不是永恆存在」。好事也是這樣:我們不能因為「修路是好事」、就認為它一好百好,而「沒有擇好」的「好事」往往是「民怨」的根源。

欲而不貪----欲仁而得仁,又焉貪?
選擇權也是權,而且,我們無法把選擇權從執法分支完全拿走。
再以修路為例:作為「民代立法」,我們可以決定修路,甚至可以決定修多長、多寬、多好的路,但立法不敏,總有無限細化的選擇權、讓立法無從下手……
所以,執法分支(也就是官)始終會擁有「擇可勞」的權力。

有權怎麼用?就要看官怎麼想,想貪錢,他就會擇「能送錢的人」,他就會擇「能撈錢的事」……
我常說「金錢和財富不是一回事:財富能換來金錢,金錢卻不一定能換來財富……。」
有人說「有錢有權,不如有個好老爸」,這話絕對正確,因為:權錢不一定是財富,好老爸卻一定是財富!
末代君主,權錢都不缺,卻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這就是權錢和財富的區別……
「在者為物、用者為神」,當我們爭權奪利時,我們一定要想「我們爭的權、奪的利留干什麼?」
我們無法用的權和錢,只會讓我們變成它們的奴隸……

理想社會的官也貪,他貪的不是權力、是民心,所以要「據以德」——用現代話說,他貪的是選票,希望更多的選民、用選票把他送到更高的位置。
欲仁而得仁:當我們瞄準更高的位置、希望得到更大的權力時,我們一定要據以德,努力使更多的民推崇我、努力提高民對我的推崇度(民德歸厚)……
理想社會的官也貪,他貪的不是金錢、是財富:他們知道「積善之家、留有餘慶,積不善之家、留有餘殃……」
欲仁而得仁:當我們希望為子孫後代、聚斂更多的財富時,我們一定要據以德,努力樹立本人和家族的良好形象、努力使更多的人支持、同情、甚至照顧我們(留余慶)……

C. 「坐懷不亂—柳下惠」坐懷不亂是怎麼來的

有兩種版本的故事

1、版本一

舊小說多引用「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典故,來贊揚男子之美德。相傳在一個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宿於郭門,有一個沒有住處的婦子來投宿,柳下惠恐她凍死,叫她坐在懷里,解開外衣把她裹緊,同坐了一夜,並沒發生非禮行為。於是柳下惠就被譽為「坐懷不亂」的正人君子。

2、版本二

也有傳說是:某年夏天,展獲外出訪友,途遇大雨,直奔郊外古廟暫避,但一踏進門檻,見一裸體女子正在裡面擰衣,展獲急忙退出,立於古槐之下,任其暴雨澆注。廟內婦女發覺,躲在門後,忙著濕衣。此事傳為佳話,故有「柳下惠坐懷(槐)不亂」之美名。

柳下惠(公元前720年—公元前621年),本名展獲,字子禽(一字季),謚號惠,因其封地在柳下,後人尊稱其為「柳下惠」或「和聖柳下惠」。出生地周朝諸侯國魯國柳下邑,今屬山東平陰孝直鎮一帶。中國古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

流行原因:柳下惠在魯國是個正道直行的人,他是所有美好情操、品行的一個代表,因為他德行很高,才會被人們推為「和聖」,將美談都加到名人身上,而更有說服力和教化效果。如此想來,柳下惠坐懷不亂就有了一個具體的依託,也就導致了這個故事流傳千古。

(3)論語執法擴展閱讀

柳下惠高尚人品的故事

1、《國語·魯語上》中記載道:魯僖公二十六年(前631年)夏,齊孝公出兵討伐魯國,臧文仲問柳下惠如何措辭,才可以使齊國退兵。柳下惠說,聽說大國如果做好小國的榜樣,小國如果好好侍奉大國,這樣才能防止禍亂;時下魯國作為小國卻狂妄自大,觸怒大國,無異自取其禍,怎麼措辭都是沒有用的。

2、柳下惠有一個弟弟叫展喜,在魯為大夫。齊孝公領兵伐魯。魯僖公派展喜去慰勞士兵以便迎戰。柳下惠得知,便向展喜授以方略,讓他到齊營去見齊孝公。孝公問,「齊國大軍壓境,你們害怕了吧?」展喜笑道,「小人才會害怕呢,君子是不會害怕的!」孝公不解地問為什麼。展喜說,「憑先王之命。

當初魯之始封國君周公和齊之始封國君太公曾共同輔佐周成王。成王曾賜以盟書,說齊魯兩國今後要世代修睦敦好,不可以互相殘殺。現在盟約尚藏在內府,載於史書,每當新君即位都要鄭重地宣誓永誌不忘。你才即位幾天,怎麼能把這事拋在了腦後?」齊孝公無言可對,自知理虧,只好撤兵。

D. 關於哪個不教而誅,從論語中摘一段解釋

一國之政,權在立法,立法的效率低下,眾所周知。這時我們的選擇通常兩種:一是小國寡民,二是授權(於行政)立法。
秦以來的大國統治,往往是授權立法,這樣敏是敏了,卻往往會「陪臣執國命」。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有道之國的基礎無非是四個字「寬、信、敏、公」。大國立法,「寬信公」可能達到,但很難「敏」。
授權立法,敏是敏了,寬信公呢?

我們說:「官凶民懦」,是無道的外在表現。但官為什麼凶?民幹嘛要懦?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一旦授權立法,官就有了立法權:法律官制定、法律官執行,這時候的官,還在法律之下嗎?
胸懷利器,必生殺心。當官擁有了法律這把利器,又怎能不凶?當民的頭上有個「破家縣令」時,又如何不懦!
有人說「不還有立法」嘛?可前面說過「立法不敏」,以「不敏」對敏,效果可想而知。

我們把「授權立法」定性為無道,原因在於「寬、信、敏、公」四根柱子,官只取其敏!
所以,與寬容相對,社會越發嚴苛……
所以,與信任相對,社會越發離心……
所以,與公平相對,社會越發不公……
所以,與靈敏相對,官倒是敏了,民卻越發地冷漠麻木……
----這樣的國只會向下、不會向上!

大同社會「小國寡民」,就讓立法「敏」成為可能,也同時避免了無道……
在十三章我們談了立法,也談了聽訟。
論語將國人分為三類:士、君子、小人。與士相對,君子和小人都是民。
君子立法是民代立法、君子聽訟是民代司法,因為君子得到民的擁護----其實更該反過來說「得到民擁護的才是君子」。
這時的官將只有一項權力----執法權。

在理想國,僅擁有執法權的官是很難「以權謀私」的。
要想貪污,得有財權。可惜,財權(也就是食)在立法。
要想受賄,須能選擇性執法或自由裁量。可惜,前者立法盯著,後者權在司法----也就是在聽訟者(民)手中……
這時的官,也還能動手腳。他們能動什麼手腳?我們要盯著什麼?擦邊球!

不教而殺謂之虐;
立法規定,某件事可做,但有限制條件。
當我們做這件事時,官的手腳來了:他們並不教我們如何滿足那些限制條件,而是簡單地說「不符合」,把這件事斃了!
一件好事,不教人把它做成,卻以小的差錯把它斃掉,這就是不教而殺。

不戒視成謂之暴;
好事不給人做,碰到壞事呢,卻採取「放水養魚」、「釣魚執法」----在開始的時候坐視不理、甚至故意縱容,直到壞事做成了才開始執法、處罰,這就是不戒視成。

慢令致期謂之賊;
還有些是與時間有關的,比如一件事很急,我們就會限定官於某月某日前完成。可民急官不急,官非要拖著,直到最後的時刻才把事做完,這就是慢令致期。

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最後就是官僚主義,比如殘疾人坐車,按規定可以半票,可售票員只認證件不認人,沒殘疾證就不給半票……
說官僚也不官僚,如果那殘疾人好了(證還在),再坐車時,售票員就會「不認證件只認人」,還是不給半票……
售票員的目的是什麼?就是不給殘疾人優惠,想多收(也就是少付)那半票的錢!
這四種方式,即使有道也不可避免,所以我們要時刻盯緊!

官為什麼會做「四惡」,其實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他們的價值取向與我們不同。
立法是民代立法,所以君子在立法時,要考慮民的滿意度,也就是說要兼顧「寬、信、敏、公」。
司法是獨立司法,所以君子在司法時,要「必使其無訟」,也就是說要兼顧各個訴訟方的利益。
執法卻是「部門執法」,所以官在執法時,考慮的不是各方的利益,而僅是自己一方的利益……

一件好事,做成了與官無益,做不成與官無損,所以官懶得教,直接斃掉。這叫不教而殺。
一件壞事,沒做就管不出成績,做成再管效果明顯,所以官先養魚、後逮魚、實在不成就釣魚。這叫不戒視成。
一件急事,急著辦顯不出官的重要,為顯示威嚴,官拖著不做讓你著急,讓你去求他。這叫慢令致期。----注意,致期不是超期,是卡著最後的時間做。
一項政策,我們考核的是「社會滿意度」,他們考核的是「費用支出額」;我們想著支付,他們想著節約(吝嗇)。這就叫有司(官僚主義)。

再舉個例子,就是日記門那個煙草局長。
韓寒說:他曾經得到煙草部門的表彰,原因是「讓某地區的煙草銷量增加一倍」。
我們成立煙草部門,目的是控制抽煙;煙草部門的價值取向,卻變成了「增加銷量」,與我們的宗旨完全相反……
我們為什麼反對「陪臣執國命」?就是因為「陪臣們」有自己的利益追求,而他們的追求往往與「國命」相差甚遠!

E. 堯曰篇第二十

20-1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民、食、喪、祭。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譯文】

堯說:「唉,你舜啊,天命已經落在你的身上了,老老實實地掌握好那中道吧。如果天下百姓都陷於窮困,上天賜給你的祿位也就永遠終結了。」

舜在讓位給禹的時候也這樣對禹說。

(商湯)說:「我小子履謹用黑色公牛來祭祀,明白地告於偉大的天帝: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天帝的臣僕我也不敢掩蔽,都由天帝的心來分辨、選擇。我自己有罪,不要牽連天下萬方;天下萬方有罪,罪責都在我一人身上。」

周得到上天的厚賜,善人於是多起來。(武王)說:「縱然有至親,不如有仁人。百姓有過錯,都在我一人。」

(孔子說:)認真整頓衡器量器,周密地制定法度,重新修立已廢棄的官職,天下四方的政令就通行了。復興已滅亡的國家,接續已斷絕了的家族,提拔被遺落的人才,天下的百姓就會真心歸服了。

所重視的是三件事:百姓的吃飯、喪葬、祭祀。

寬厚就能得到眾人的擁護,誠信就能得到別人的任用,勤敏就能取得成功,秉公就能使人高興。

20-2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

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

子張曰:「何謂五美?」

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

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

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

子張曰:「何謂四惡?」

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譯文】

子張問孔子說:「怎樣做就可以治理政事了呢?」

孔子說:「尊崇五美,排除四惡,這就可以治理政事了。」

子張說:「什麼是五美?」

孔子說:「君子要給百姓恩惠而不破費自己,使百姓勞作而不使百姓怨恨,要有慾望而不貪,舒泰而不驕傲,威嚴而不兇猛。」

子張說:「怎樣叫做給人以恩惠卻不破費自己呢?」

孔子說:「就著百姓能得利的地方引導他們去得利,不就是給了百姓恩惠而不破費自己嗎?選擇可以讓百姓勞作的時間和事情去讓百姓勞作,又有誰會怨恨呢?自己想要仁而就得到了仁,又還貪什麼呢?君子對人,無論多少,無論大小,自己總不敢怠慢,這不也就是舒泰而不驕傲嗎?君子對自己,端正自己的衣帽,嚴肅自己的目光,庄嚴地使人見了就生敬畏之心,這不也就是威嚴而不兇猛嗎?」

子張問:「什麼叫四惡呢?」

孔子說:「不經教化就加殺戮,叫做虐;不先告誡而要求立刻成功,叫做暴;開始不加督促,到時候又限期完成,叫做賊;同樣是給人財物,卻出手吝嗇,叫做失身份。」

20-3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譯文】

孔子說:「不知命,便不能做君子;不知禮,便不能立身處世;不善於分析別人言論的是非,就不能認識人。」

F. 翻譯文言文「泰定末,德王執法西御史台,弼造書數千言,袖謁之」

這句話選自明朝宋濂的《秦士錄》
意思是 元泰定帝末年間,德王執掌西御史台期間,鄧弼寫了一份幾千字的政論稿,藏在袖子裡面去拜見德王。

明初的宋濂(1310--1381)是「開國文臣之首」,他的一部分傳記文很有現實意義,比較著名的作品有《秦士錄》、《王冕傳》、《李疑傳》等。明中葉以後,針對程朱理學、八股文的束縛,以李夢陽、何景明為首的前七子發起「復古運動」,倡導文必秦漢。他們在對掃盪八股文風起到一定積極作用的同時,又走上了盲目摸擬古人的路子。後來的李攀龍、王世貞為代表的「後七子」復古運動,也再一次重復了他們的錯誤。

《秦士錄》:
鄧弼,字伯翊,秦人也。身長七尺,雙目有紫棱②,開合閃閃如電。能以力雄人,鄰牛方斗不可擘③,拳其脊,折仆地;市門石鼓,十人舁④,弗能舉,兩手持之行。然好使酒⑤,怒視人,人見輒避,曰:「狂生不可近,近則必得奇辱。」
一日,獨飲娼樓,蕭、馮兩書生過其下,急牽入共飲。兩生素賤其人,力拒之。弼怒曰:「君終不我從⑥,必殺君,亡命走山澤耳,不能忍君苦也⑦!」兩生不得已,從之。弼自據中筵,指左右,揖兩生坐,呼酒歌嘯以為樂。酒酣,解衣箕踞⑧,拔刀置案上,鏗然鳴。兩生雅聞其酒狂,欲起走,弼止之曰:「勿走也!弼亦粗知書,君何至相視如涕唾?今日非速君飲,欲少吐胸中不平氣耳。四庫書從君問⑨,即不能答,當血是刃。」兩生曰:「有是哉?」遽摘七經數十義扣之⑩,弼歷舉傳疏(11),不遺一言。復詢歷代史,上下三千年,□□如貫珠(12)。弼笑曰:「君等伏乎未也?」兩生相顧慘沮,不敢再有問。弼索酒,被發跳叫曰:「吾今日壓倒老生矣!古者學在養氣,今人一服儒衣,反奄奄欲絕,徒欲馳騁文墨,兒撫一世豪傑(13)。此何可哉!此何可哉!君等休矣(14)。」兩生素負多才藝,聞弼言,大愧,下樓,足不得成步。歸,詢其所與游,亦未嘗見其挾冊呻吟也(15)。
泰定末(16),德王執法西御史台(17),弼造書數千言,袖謁之。閽卒不為通(18),弼曰:「若不知關中鄧伯翊耶?」連擊踣數人(19),聲聞於王。王令隸人捽入(20),欲鞭之。弼盛氣曰:「公奈何不禮壯士?今天下雖號無事,東海島夷(21),尚未臣順,間者駕海艦,互市於鄞(22),即不滿所欲,出火刀斫柱(23),殺傷我中國民。諸將軍控弦引矢(24),追至大洋,且戰且卻,其虧國體為已甚。西南諸蠻(25),雖曰稱臣奉貢,乘黃屋左纛(26),稱制與中國等(27),尤志士所同憤。誠得如弼者一二輩,驅十萬橫磨劍伐之(28),則東西為日所出入,莫非王土矣。公奈何不禮壯士!」庭中人聞之,皆縮頸吐舌,舌久不能收。王曰:「爾自號壯士,解持矛鼓噪,前登堅城乎?」曰:「能。」「百萬軍中,可刺大將乎?」曰:「能。」「突圍潰陣,得保首領乎?」曰:「能。」王顧左右曰:「姑試之。」問所須,曰:「鐵鎧良馬各一,雌雄劍二。」王即命給與,陰戒善槊者五十人(29),馳馬出東門外,然後遣弼往。王自臨觀,空一府隨之(30)。暨弼至,眾槊進進;弼虎吼而奔,人馬辟易五十步(31),面目無色。已而煙塵漲天,但見雙劍飛舞雲霧中,連斫馬首墮地,血涔涔滴(32)。王撫髀歡曰(33):「誠壯士!誠壯士!」命勺酒勞弼,弼立飲不拜。由是狂名振一時,至比之王鐵槍雲(34)。
王上章薦諸天子,會丞相與王有隙(35),格其事不下(36)。弼環視四體,嘆曰:「天生一具銅筋鐵肋,不使立勛萬里外,乃槁死三尺蒿下(37),命也,亦時也。尚何言!」遂入王屋山為道士,後十年終。
史官曰:弼死未二十年,天下大亂,中原數千里,人影殆絕。玄鳥來降(38),失家,競棲林木間。使弼在,必當有以自見。惜哉!弼鬼不靈則已,若有靈,吾知其怒發上沖也。

注釋
①此文重點截取鄧弼飲娼樓強與儒生較文藝,闖王府陳識見、比武藝等片斷,筆力遒勁,虎虎有生氣,使其超俗之性情,文武才能,以及不為時所用之憤懣心態,並現於紙上,結末唱嘆有情,令人遐思。
②雙目有紫棱:形容眼光銳利有神。紫棱,唐劉恂《嶺表錄異》:「隴川山中多紫石英,其色淡紫,其質瑩徹,隨其大小皆五棱,兩頭如箭鏃。」紫石英,即紫水晶。
③擘(bò檗):分開。④舁(yú余):抬。⑤使酒:借酒使性。⑥不我從:不從我。
⑦忍君苦:忍受你們的輕視。⑧箕踞:兩腿前伸岔開,手據膝,形如箕狀。傲慢不敬之姿。
⑨四庫書:指經、史、子、集四部。《新唐書·藝文志》:「兩都(長安、洛陽)各聚書四部,以甲、乙、丙、丁為次,列經、史、子、集四庫。」後稱四部書為四庫書。
⑩七經:漢代以來推崇的七種儒家經典。東漢《一字石經》以《易》、《詩》、《書》、《儀禮》、《春秋》、《公羊》、《論語》為七經;宋劉敞《七經小傳》以《書》、《詩》、《三禮》、《公羊》、《論語》為七經;王應麟《小學紺珠》有《易》、《書》、《詩》、《三禮》、《春秋》和《詩》、《書》、《春秋》、《三禮》、《論語》兩說。文中泛指儒家經典。
(11)傳疏:注釋經文的叫「傳」,解釋傳文的叫「疏」。
(12)□(sǎ灑)□:洋洋灑灑,次序井然。《韓非子·難言》:「言順比滑澤,洋洋□□然。」宋郭彖《睽車志》卷一:「書辭數百言,□□有條理。」註:「□□,有編次也。」
(13)兒撫一世豪傑:把一世豪傑當小兒一樣看待。(14)休矣:罷了,算了。
(15)挾冊呻吟:拿著書籍吟詠誦讀。(16)泰定:元泰定帝年號(1324-1328)。
(17)德王:即馬札兒台,泰定四年(1327)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至元六年(1340)封忠王,死後改封德王。
(18)閽(hūn昏)卒:守門的兵士。(19)擊踣(bó泊):擊倒。踣,仆倒。(20)捽(zuó昨):揪。
(21)東海島夷:指日本人。(22)鄞(yín銀):鄞縣,屬寧波。
(23)火刀:一種兵器。(24)控弦引矢:拉弓射箭。
(25)諸蠻:各種少數民族。蠻,古代對南方少數民族的泛稱。
(26)黃屋左纛(dào道):古代帝王所乘的車上以黃繒為里的車蓋,名黃屋。帝王車上立在車衡左邊的大旗,名左纛。(27)稱制:行使皇帝的權利。
(28)橫磨劍:喻精銳善戰的士卒。《舊五代史·景延廣傳》:「告戎王曰:『……晉朝有十萬口橫磨劍,翁若要戰則早來。』」
(29)陰戒:暗中命令。槊(shuò朔):長矛。(30)空一府:一府的人全部出動。
(31)辟易:驚退。《史記·項羽本紀》:「是時赤泉侯為騎將,追項王,項王嗔目叱之,赤泉侯人馬俱驚,辟易數里。」張守節《正義》:「言人馬俱驚,開張易舊處,乃至數里。」
(31)血涔涔滴:血不斷流下。
(33)撫髀(bì必):拍著大腿。(34)王鐵槍:王彥章,字子明,五代梁人。驍勇有力,持鐵槍,馳騁如飛,軍中號王鐵槍。
(35)丞相:其時左丞相為倒剌沙,右丞相為塔失貼木兒。
(36)格:阻遏。《史記·梁孝王世家》:「竇太後議格。」司馬貞《索引》引張晏語:「格,止也。」(37)槁死:指無為而死。槁,乾枯。
(38)玄鳥:燕子。《詩經·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毛傳:「玄鳥,□也。」《爾雅·釋鳥》:「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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