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的執法部門
發布時間: 2020-12-05 09:35:09
A. 市民從建築物向為拋擲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罰款多少
市民從建築物向為拋擲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罰款500元。
B. 高空拋物該誰管不能出了問題才追究,問是否可立法。確定執法調查部門。
高空拋物在我國侵權責任法中已經明確立法很多年了。由有可能造成後果的住戶回平均承擔補償責任。
您提答這種問題,說明您不理解高空拋物在法律上的含義。在法律上,一個東西從天而降,有這個現象才能構成高空拋物。也就是說,不知道是誰做的。知道是誰做的就不存在高空拋物了,就叫做故意傷害。所以只有出了問題才能適用。調查部門為公安機關。
C. 寶馬車高空墜物被砸,車主准備起訴整棟樓合理嗎
寶馬車在居民樓下被高空墜落物品撞擊,車主對於這件事情比較憤怒,便准備告整棟樓上的居民。我覺得他這種做法比較的沖動,不理智。
這個辦法肯定是行不通的。這無疑會增加司法機關的工作量,一棟居民樓有那麼多戶的居民居住。每家每戶情況各不相同,真要打起官司了,要和居民里的每一戶都對薄公堂嗎?
如果物業公司覺得他們不好出面。你可以從他們那獲取你所需要的信息,然後你在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這樣就會簡單快捷許多。
告整戶居民樓,會令整個居民樓反感。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主動站出來承認自己的錯誤。畢竟以暴制暴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重要的是要讓他們從內心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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