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傷人
你可以先找交警所在的中隊,也就是說私了,這樣如果是他的責任你可以要求多給你賠償,中隊如果不管,你可以去大隊,大隊不管,去當地公安局督察大隊(室)或者公安局信訪辦,一定要按級上告,保證你能得到滿意的答復,電話號碼打114都能查到
⑵ 城管執法應該出手傷人嗎
城管在清理小攤販復的時候,制沒有人打算用武力的。首先是勸誡,要求小販自行離開。小販不離開就要強制清場。當強制清場時,遇到小販的抵抗,那麼必然的後果就是武力解決。
俗話說,一巴掌拍不響。如果小販配合執法,在勸誡階段就自動離開,那麼情況就不會升級,也不至於發生沖突。
樓主把影響市容的過錯推給了城管,卻故意忽略了小販才是問題的根源。
⑶ 在執法過程中推傷人是什麼行為
在執法過程中推傷人,屬於職務侵權行為。
依法由執法人所在單位給予受害人專賠償。屬
如有意所之,依法應由執法人所在單位或者上級紀檢部門追究執法人的行政責任。
法律鏈接:《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⑷ 暴力抗拒執法未傷人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執法傷人擴展閱讀:
案例:吳忠中院果斷處置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吳忠市中院依法對3名嚴重妨礙司法的違法者採取拘留15日的處罰措施,確保破產財產順利移交於買受人。
吳忠市中院審理的多晶硅公司破產案已步入破產財產的拍賣移交階段,拍賣成交的原材料存放於吳忠市某金屬購銷公司廠房。該公司負責人楊某以多晶硅公司欠其租金未付為由,企圖扣留存放於該公司的價值700多萬元的原材料,並拒絕依法申報債權。
11月8日9時,吳忠市中院法官、法警一行13人到廠房組織強制性移交,但該公司大門被粗鐵絲緊緊捆牢,院內唯一過車通道堆砌了大量的暖氣管件,成噸重的塑膠管將倉庫周圍堆了幾十米高。楊某的父母等態度囂張,肆意辱罵、威脅法官和法警。
當法官和在場人員著手搬離過道上的管件時,楊某的父親楊某國悄悄爬上30米高的倉庫屋頂,站在屋頂邊沿處,拿起事先准備好的大石頭不斷砸向在場人員,邊砸邊喊誰敢搬我就砸死誰,東西搬走我就跳樓。
法官緊急疏散在場人員,並耐心喊話勸說,同時協調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到場支援。楊某國仍未停止,繼續向民警和消防員扔石頭。當其發現消防員攀上屋頂,立即將一條腿邁出,做出要往下跳的樣子。
僵持到18時,楊某國被勸了下來,法警立即將其控制。楊某的叔叔楊某英、公司工作人員李某堵在大門處,無視警告,態度蠻橫,繼續辱罵法官、撕扯法官和法警,致使十幾輛運輸車無法出入,財產移交工作再次中斷。
最終,吳忠市中院對暴力抗法的楊某國、楊某英、李某3人依法做出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破產財產得以順利移交。
⑸ 行政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出言傷人,便與我發生沖突,到至我雙手手指骨折,我該怎麼辦
對方已構成犯罪,應該立即打110報警電話。
⑹ 執法人員在公共場合持刀傷人,會怎麼判
會以故意傷害罪判
⑺ 城管執法傷人到底合法么
城管傷人是不對的,但是那麼多的違法的城管不管也不對啊,而且城管要是走不傷人的程序來執法是很難的,有時間的話你可以看一下城管的執法程序,規定的太理想化很難執行
⑻ 行政執法人員罵人,出手傷人
一、事情屬實嗎?請不要有故意隱瞞事實的情況;
二、行政執法有回不同的種類,對應答於不同的部門;
三、請講明當時的情況,看了你的文章,我搞不懂當時的狀況;
四、如果屬實,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嚴肅處理;
請相信:行政執法是十分嚴肅的事情,行政執法是國家行政權的具體運用,國家行政權只能由國家行政機關來行使,請靜下心來,好好交流。
⑼ 警察在執法的時候發現國家保護動物傷人將其擊斃犯罪嗎如果是大熊貓哪
無論是什麼最珍貴的動物(包括大熊貓),它都沒有人重要,只要它傷人專,而且如不採屬取極端措施,該動物還會傷人的情況下,必須擊斃時就得擊斃,那不會被認為是犯罪。當然在採取別的措施能夠制止其傷人的話,還是要採取該採取的措施。
⑽ 執法中傷人 警察管嗎
你說的執法中傷人,如果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執法中傷人,只要有人報警,警察會管的。警察會查明事實作出處理的。如果屬於在執法人員的正常工作時,有人影響了執法人員的公務活動,並且人身的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執法人員為了阻止不法侵害而傷了人,警察會與執法人員一起處理違法人的。
如果是執法人員違法執法,造成傷人,只要有人報警,警察會管的,如果執法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應當由檢察院為主負責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