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限行政策北京
① 北京市機動車限行措施
北京尾號限行范圍
1、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早7點至晚8點,限行機動車(含臨時號牌)禁止在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2、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均按0號管理。
3、持臨時號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按臨時號牌的尾號進行限行。
4、純電動小客車(不含混合動力汽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限制。
北京尾號限行違規處罰
1、違反限行規則處罰(含已辦理進京證的外省市機動車):處100元罰款,不扣分,3小時內不再重復處罰;
2、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3、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北京外地車限行規定
對於外省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機動車,應該遵守以下規定:
(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的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二)每天6時至24時,禁止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的道路行駛;
(三)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載客汽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方式執行;
(四)二環主路(全線),每天6時至22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碼)的載客汽車通行。
北京不受限行限制的機動車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② 北京限行車輛最新規定
北京復機動車尾號限行規定製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2年1月8日--2012年4月10日,限行規則: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公休/節假日4和9 5和0 1和6 2和7 3和8 不限行早7點至晚8點,限行機動車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主路)行駛法定假日:清明節(4月2日--4月4日)不限行
③ 北京外地車限行規定
《北京市非本地車輛管理規定》是指其他省市頒發的牌照(包括臨時牌照)機動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1)在六環以內(不含六環)道路上行駛的,必須申領《入境許可證》;
(2)每天早6點至晚24點,禁止卡車和特種作業車輛進入六環以內道路(不含六環);
(3)工作日7至9日、17至20日禁止乘用車進入五環(含)內道路;工作日9:00-17:00,根據工作日高峰時段車牌尾號區域交通限制實施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五環內道路(含)。車牌尾號的旋轉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牌照尾號的旋轉方式執行。
(4)在二環(全程)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的牌照(含臨時號牌)的乘用車每天6點至22點不得通行。
北京對機動車沒有限制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援車;
(2)公共電動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麵包車,郵政專用車輛,車輛與操作證書簽發的旅遊巴士市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單位的公共汽車和校車市公安行政部門批准;
(3)統一塗色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除障礙的特種作業車輛;
(4)衛生、園林、道路養護特種作業車輛、殯儀館專用車輛;
(5)註明「原因」的車輛和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6)純電動乘用車(電動馬達驅動,唯一動力源為充電電池的乘用車)。
按照標准處罰:
1、機動車從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六環路內的道路(不包括)未經許可進入北京視為違反禁令標志和說明,機動車輛,並處以罰款100元,給了3分。
2、汽車載著乘客從其他省份、地區和城市發放了通過許可證進入北京五環內,開車在路上(包括)從7到9o的時鍾,從17到20點鍾在工作日應視為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和指示」,被罰款100元,3分;
高峰時段違反《尾號限行條例》的,以「違反限行條例」論處,處以100元罰款。
3、各省、區、市卡車已獲得允許進入北京六環路內,開車在路上(不含)從6到24的違法行為應被視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和指示」和處以罰款100元,給了3分。
4、那些違反規定的通知,進入限制區域駕駛著黃色標簽卡車和黃色標簽卡車的其他省、地區或城市,應當認定為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違反禁止跡象」的指示,被罰款100元,給了3分。
(3)機動車限行政策北京擴展閱讀:
北京入境許可證申請指南
適用范圍:凡在北京六環路(不含)范圍內行駛的車輛,以及前往昌平、懷柔、延慶城關鎮的車輛,需申請《進入北京許可證》。
以上三個郊區縣,可以點擊昌平、懷柔、延慶進行查詢。
地址:本市任何檢查站或證照辦(見地圖)
辦理時間:周末及法定節假日7*24小時
有效期:北京入境證有效期為7天,可延期一次。
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應在使用入境許可證5天後3日內(即入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的第6、第7、第1天)辦理完畢。
除這3天外,延期手續不能提前辦理或延期辦理),到本市9個交通支隊(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房山、通州、常州。
④ 北京外地車限行規定有哪些
2019年11月起北京限行政策:外地車在限行范圍內每年最多行駛84天!
禁限行規定:
外埠號牌載客汽車:根據國家標准《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的相關規定,載客汽車是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人員的汽車,包括裝置有專用設備或器具但以載運人員為主要目的的汽車。說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車、大巴車、中巴車、麵包車等,都屬於載客汽車的范疇。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
2.工作日9時至17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范圍為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
3.二環路主路(全線)、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不含)至國貿橋(不含)之間路段、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長街、南長街、人大會堂西路、正義路、台基廠大街、西安門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間路段)。
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東黃城根北街)、地安門內大街、景山後街、景山西街、景山東街、西什庫大街西岔(西什庫大街至西安門大街),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⑤ 關於北京車輛限行的最新規定!
第一,封存30%公務車
第二,自10月11日(因為11,12兩天是周末,所以實際開始時間是13號)開始,每天對部分車輛限行,周一為尾號1和6,周二為2和7,周三為3和8,周四為4和9,周五為5和0,尾號為字母的車輛按0處理,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對於同一家庭的兩輛車在同一天限行的相關方案預計本周末能夠出台。
第三,公務車在封存30%的基礎上,遵守與第二條相同的限行規定。
⑥ 北京車輛限行規則
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5和0(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輪換從2014年4月14日起,具體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二)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非本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⑦ 北京尾號限行新規則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三條、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第四條、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7)機動車限行政策北京擴展閱讀:
根據《通告》的交通執法要求,交管部門已在主要進京道路和環路沿線增設交通標志,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依法進行處罰:
一是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並記3分。
二是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9時、17時—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並記3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的,認定為「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
三是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貨汽車,6時至24時在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並記3分。
四是對本市載貨汽車、黃標車、以及外省、區、市黃標車,違反《通告》規定,進入禁限區域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並記3分。
⑧ 北京限行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政發〔2017〕12號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8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特此通告。
⑨ 北京市汽車限行的規定
限號措施暫停,外地牌照高峰期還限制,部分路段全年禁行
⑩ 北京對本地車輛有什麼限行
北京本地車輛要遵守尾號限行規則,具體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10)機動車限行政策北京擴展閱讀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道路、交通設施的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通行需要,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六十一條 遇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以及施工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採取限制車速、調換車道、暫時中斷通行、關閉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採取交通管制措施時,應當設置交通標志或者發布公告。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六條在用機動車應當符合本市機動車排放標准,並定期進行排放污染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核發安全檢測合格標志。
進入本市行駛的外埠車輛,應當按照本市規定,進行排放污染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辦理機動車進京手續。
具體檢測管理辦法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六十七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進行檢查和檢測,並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配合下,對行駛中的機動車排放污染狀況進行抽測。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排放污染定期檢測,由依法通過計量認證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承擔。檢驗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對機動車排放污染進行檢測,並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網,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