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與審批
1. 審批制和核准制,備案制的區別
案制、核准制與審批制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 投資項目;核准制則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 資的中小項目。
第二,審核的內容不同。過去的審批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從 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等因素。
第 三,程序環節不同。過去的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而核准制、 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備案一個環節。
2. 項目的備案和立項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登記備案是立項的一種形式。
外界所說的項目立項是個統稱,從具體業務角度而言,項目立項的辦理分為三種,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其中,政府投資類項目、銀行政策性貸款類項目屬於審批類,需要從嚴管理、把握。
企業自主投資的對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和已列入《政府核准投資目錄》的項目屬於核准類,因這類項目的性質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較大,也需要從嚴管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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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辦理備案手續。
互聯網信息服務可分為經營性信息服務和非經營性信息服務兩類。
3.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各是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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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4. 事業編制的備案制和審批制的區別
我國正在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有的地方,根據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功能特點,把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被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一、公益一類崗位,財政全額撥款,從嚴控制,實行審批制。
1、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
2、公益一類即現在所說的全額撥款,所有經費全由財政或上級撥款,不能有自營收入。
二、公益二類崗位,財政差額撥款,單位有自主權,實行備案制。
1、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2、公益二類即現在所說的差額撥款,一部分經費由財政或上級撥款,單位還可以另行開展自營業務。
5. 審批與批准由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詞語性質不同
審批是一個名詞,指審查批准,按照一定的規定和流程回,經過審答查後做出同意或拒絕的決定。審批者和被審批者不一定是上下級關系,只要符合規定就可能獲得同意。批準是一個動詞,指同意或拒絕。通常是指上級對下級的請求做出決定。
二:主體對象不同
審批和批準的主體和對象不同,舉個例子說明,現在有兩個句子「這個合同需要法務部門的審批」和「董事會批准了新的收購計劃」,第一句中審批的主體是「這個合同」,而第二個句子中的主體是「董事會」。
三:產生的結果不同
審批表示一個動作,一般是一件事還未進行,還在等待完成的過程中;而批准表示一個結果:同意,通過,通常表示一件事已經完成,已經獲得了最後的結果。
6. 專業備案和審批區別
高校根據《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需報教育部備案。
高校設置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教育部審批。
7. 如何區分一個建設項目是審批、還是核准或備案
區分一個建設項目屬於審批、核准還是備案的方法:
一、審批制
審批制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債專項資金、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投資建設的地方項目。
二、核准制
企業投資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所列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的,均應當向當地投資主管請求核准。
三、 備案制
凡屬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均實行備案制。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部門備案;總投資在1億元以下的項目,由市(州)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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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通知
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原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
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用海用島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海洋管理、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完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為各地區做好項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據。
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三、要充分發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准對投資活動的規范引導作用。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范項目准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為企業投資活動提供依據和指導。構建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業准入標准體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完善行業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和部門間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促進相關行業有序發展。
8. 法律法規報批准和備案的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8)備案與審批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9. 備案和行政審批有什麼區別
審批一般是行政許可,沒通過審批,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備案則是具備法律效力後的一種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務.租賃合同要備案,不備案也生效,備案只是政府的需要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