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
『壹』 法院行政庭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法院行政庭的主要工作包括:
1、負責編制本院各項經費的預、決算,財務報表等工作;
2、負責本院的財務和各項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本院辦公設備、設施的采購、建設和保管、維修工作;
4、負責車輛、計算機網路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5、負責公務、會務具體生活安排工作;
6、負責幹警食堂的管理工作;
7、負責法院物業管理、衛生管理。
8、開展調查研究,研究日常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總結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水平,做好司法行政科的信息、宣傳、調研工作;
9、完成本院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
11、依法審查、受理和執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負責接受行政案件的法律咨詢,積極宣傳法律、法規,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1)行政庭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庭審准備
庭審准備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而進行的各項准備工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庭審准備的內容包括:
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傳票送達當事人,將出庭通知書送達其他訴訟參與人,傳票和通知書應當寫明案由、開庭的時間和地點,以確保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為參加庭審做好准備。
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張貼,巡迴審理的可以在案發地或其他相關的地點張貼。其目的是加強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了解和監督,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正式開庭審理之前,由書記員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是否到庭,並向審判長報告。同時宣布法庭紀律,告知全體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必須遵守。
(二)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的主要任務是:審判人員在法庭上全面調查案件事實,審查和核實各種證據,為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奠定基礎。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若干規定》,法庭調查主要包括兩個內容:
一是當事人陳述。
二是出示證據和質證。
1、當事人陳述 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後由被告陳述案件事實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見。被告提出反訴的,應陳述反訴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有訴訟第三人的,先由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陳述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再由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針對原、被告的陳述提出承認或者否認的答辯意見。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由訴訟代理人陳述或答辯,也可以在當事人陳述或答辯完後,再由訴訟代理人補充。
2、出示證據和質證 當事人陳述結束後,必須將案件的有關證據在法庭上展示,並由當事人進行質證。但是,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並記錄在卷的證據,經審判人員在庭審中說明後,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不必在法庭上質證。 質證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民事訴訟開庭審理階段的重要環節。
民事訴訟的主要特性:
1、公權性:與調解、仲裁這些訴訟外的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相比,民事訴訟有如下特徵: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由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爭議。
它既不同於群眾自治組織性質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也不同於由民間性質的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2、強制性:強制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民事訴訟的強制性既表現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
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民事訴訟則不同,只要原告起訴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願意,訴訟均會發生。
3、程序性:民事訴訟是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訴訟活動,無論是法院還是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訴訟法設定的程序實施訴訟行為,違反訴訟程序常常會引起一定的法律後果。
4、特定性:民事訴訟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它解決的爭議是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不是民事主體之間民事權益發生爭議,不能納入民事訴訟程序處理,如倫理上的沖突、政治上爭議、宗教上的爭議或者科學上的爭議等不能成為民事訴訟調整的對象。
5、自由性:民事訴訟反應民事主體權益之爭,民事主體不論在實體上還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處分其權利的自由。民事訴訟中的原告有權依法處分其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被告也有權處分其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審判庭
『貳』 法院民庭與行政庭那個權力大
不分大小的,「權力」一樣大。
『叄』 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執行局哪個好
這個要看出於什麼目的看待這些法庭的優勢。如果為了鍛煉業務能力,民庭和刑庭都是算好的,如果為了工作輕松。行政庭就好一些。如果坐不下來喜歡東跑西顛的,就去執行局
『肆』 民事庭的法官能參與行政庭的審理嗎
行政案件由行政審判庭審理,這是行政訴訟法的明確規定,而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民事案件由民事審判庭審理。從規定中可以看出,行政審判庭可以審理民事案件,而民事審判庭不能審理行政案件。
什麼庭審理什麼案件,是指這個「庭」,而不是指哪個庭的審判員。也就是說,民事庭的審判員根據需要,可以參加行政庭的合議庭審理行政案件,反之亦然,因為,人大對審判員的任命,都是任命某某某為某某人民法院審判員而不是任命某某某為某某人民法院某某審判庭審判員。一個審判員在本法院審理什麼案件都不違反法律規定。
一個審判員不允許參加同一案件兩個以上程序的審理(但不包括申訴審查程序),這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如果參加二審案件的審理,又參加再審案件的審理,屬於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989年4月4日七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 同日公布 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設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991年4月9日七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10月28日十屆人大常委會三十次會議、2012年8月31日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會議修正 同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伍』 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待遇如何,行政庭工作累不累謝謝
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待遇如何
這個不好說
一看地區不同地方不一樣
二看職別剛上班的小孩和工作20年的差別也很大
行政庭工作累不累
都累,無論啥庭,
這年頭法官羨慕律師
呵呵
『陸』 法院行政庭一、二、三庭分別工作范圍
估計你是搞錯了。全國任何一家法院都沒有行政庭設一、二、三庭的。
只有民事審判庭和刑事審判庭有設一、二、三庭的。
行政案件很少。2015年5月1日沒有實行登記立案制之前更少。一家縣級法院一年才辦理二、三十件案件。怎麼可能設三個庭呢?
『柒』 行政庭是什麼干什麼的
管理行政案件訴訟的法庭。
『捌』 法院的行政廳和執行廳有什麼區別
行政庭的業務是行政審判(民告官)和非訴執行,非訴執行是指的行政單位在對公民作出處罰的,當公民不履行處罰的義務時且行政單位沒有強制執行權的時候就移交法院行政庭。(比如說某人違法生育,計生辦給他下了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這人不履行罰款的義務,那麼計生辦就把案子移交到法院行政庭了,這叫非訴執行)。執行局一般是執行處理民事案件,比如說欠款的。也可以說行政庭處理的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執行局處理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
『玖』 法院行政庭與破產庭哪個庭更好
破產相對好一點。這兩個庭差不多都是門可羅雀,只是破產有油水。
『拾』 行政庭是否會立案可以舉個例子嗎
立案是立案庭的工作,不是行政庭。 典型的行政起訴訴訟申請:
1、請求依法確認XX行政行為違法;
2、請求依法判令撤銷XX行政行為。 起訴時直接聲稱自己對某行政行為不服就可以了,起訴階段的舉證。主要是: 證明XX具體行政行為的存在, 證明自己確實是該行政行為的行政相對人。
由於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由行政庭負責審理,因而工作量可以說是相當大的。
一、准行政行為的可訴性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女孩車禍案)
2、公證機關的公證行為
3、醫療事故鑒定行為
4、工傷認定行為(工人摔跤案)
二、行政指導行為的可訴性
1、 一般行政指導行為(種植蘋果案)
2、 設定行政機關義務的行政指導行為(開發區案)
3、 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指導行為(學校招生案)
三、行政訴訟的原告資格
1、 什麼是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2、 什麼是原告的主張(水仙股東案)
3、 主張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主張賭博權案、修路改道案)
4、 主張的權利損害與行政行為的因果關系(租房案、查封工廠案)
四、被告的舉證責任和舉證期限
1、 被告的舉證責任
2、 被告的舉證期限(原告與被告串通案)
五、原告的舉證責任和舉證期限
1、 訴行政不作為案件中原告的舉證期限(工商登記案)
2、 普通行政案件中原告的舉證責任(賭博現場證據案)
3、 原告的舉證期限(故意不提供證據案)
4、 規則背後的原則與方法
六、案卷主義規則
1、 行政許可法中的案卷主義(公共交通營運許可案)
2、 司法解釋中的案卷主義(反傾銷案)
3、 行政訴訟中案卷主義的限制(重大環保案)
七、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1、 偷拍、偷錄、竊聽手段獲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假煙案)
2、 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收集的證據(黑車案、盜竊證據案)
八、行政訴訟的證明標准
1、 優勢的證明標准
2、 清楚而有說服力的證明標准
3、 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准(近視眼證人案)
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1、 法定程序與正當法律程序的內涵
2、 中國建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可能性(沒收財產案)
十、行政賠償訴訟問題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行政賠償訴訟之間的關系(警察傷人案)
2、行政不作為的賠償責任(看守所傷人案)
3、連帶責任、份額責任、補充賠償責任(抵押登記案、庸醫案)
4、直接損失與可預期的利益(開設電腦店案)
5、基於可撤銷行政許可行為的行政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