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的含義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就是國務院決定取消該項行政許可.
也就是說建築外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了,不用辦了,以前取證的也沒用了
B. 簡述行政審批監察的重要意義
在於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運行特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國民經濟充滿活力、富有效率、健康運行。
其次,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進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約束和規范行政權力,使行政權力授予有據、行使有規、監督有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規范審批權和審批行為,有助於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第三,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徑。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助於促使各級政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正確政績觀,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有助於提高各級政府工作人員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有助於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合理劃分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許可權和職責,在維護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地方的積極性。
第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舉措。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有利於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有利於增強行政審批的透明度,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是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
C. 請問公文管理中的「擬稿、審核、核稿、發布、繕印、會簽、簽發」的含義以及對應的實際業務分別是什麼
擬稿是發文抄辦理的第一個環節,同時也是整個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審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機關領導人審批簽發以前,對公文的內容、體式進行的全面審核和檢查。它也是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簽發是指機關領導人對文稿最後審批。它是公文形成的關鍵性環節。
核發是指在公文正式印發之前,對經領導人簽發的文稿進行復核並確定發文字型大小(是指機關制發公文的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序號組成)、分送單位和印製份數的一項工作。
公文的繕印是對已簽發的公文定稿進行印製。
公文的校對是對文件質量的最後一次檢查。
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蓋機關印章。
公文的發文的登記,其作用與收文登記一樣。
公文的會簽指聯合行文的,需要多個人或單位簽署。
D. 懇求和批準的含義是什麼
懇求是需要別人施捨理解的批准
E. 一站式行政審批含義 意義 及其與傳統行政審批的區別,跪謝了啊!我急用,
這個太簡單了,你如果有文件需要,審批,蓋章,簽字,你就會知道有多麻煩了,這就是傳統上的審批,「一站式」顧名思議,在一個地方就能辦完所以的手續,和傳統相比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
F. 行政審批制度的含義是什麼啊
行政審批是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公章;行政批准又稱行政許可,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行政審核與行政批准經常聯系起來使用,只有符合有關條件才能獲得許可證,而且還需定期檢驗,如果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就由有關機關在許可證上蓋章,表示對相對人狀態合法性的認可。總之,行政審批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實際執法部門來審核是否符合條件的行為。
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包括有行政審批權的其他組織)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經過依法審查,採取「批准」、「同意」、「年檢」發放證照等方式,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認可其資格資質、確認特定民事關系或者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
G. 公積金貸款辦理進度顯示已受理,已審批,代表什麼含義
貸款受理完成,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7)審批的含義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