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
『壹』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和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區別
一,行政處罰決定,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存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是您寫錯了。
二,《行政處罰法》使用用12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有使用一個「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是法律概念;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是民間概念。
例如;《行政處罰法》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例如;《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貳』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首部。
包括標題、編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正文。
包括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決定等內容。
1. 事實:
(1)案件事實的表述要完整准確。案件事實就是案件發生時的一切真實情況,包括:案件來源、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情節和結果等要素。相關單位和個人,涉案違法物品標示生產廠家、生產批號、購進渠道、數量、貨值、違法所得、剩餘物品數量和價值、違法行為定性及相應的違法後果等內容應寫全。敘述一般應當按照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客觀、全面、真實的反映案情,並抓住重點,詳述主要情節和因果關系。對影響自由裁量的從重或者符合從輕、減輕處罰等情形,執法人員也應當寫明。另外,在敘述事實時不應加任何主觀的評論性語言。
(2)證據的列舉。違法事實必須是經過調查核實,有充分證據證明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對於認定違法事實的證據要求明確、具體,全面列舉認定違法事實的主要證據、認定的每個違法事實要素都要有證據支撐以及證據分析過程,證據列舉方式既可以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同時分析列舉,也可以在敘述違法事實後單獨列舉分析。
(3)行政處罰決定前告知情況。對是否採納當事人所提出觀點的理由應詳盡說明。應當表述行政處罰決定前的告知時間、形式,當事人有無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述意見的,應描述當事人的申辯要求和理由依據,並將復核以及採納與否的情況和理由在本文書中予以說明。當事人在聽證中對行政機關調查認定的事實、定性、法律適用、證據程序等提出的相關質疑及其證據也應當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採納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規,並進行必要的法理分析以說清、說透。
2.理由和依據:
(1)法律適用的理由應全面表述。對違法事實認定後實施處罰的理由和處罰的法律依據,應當結合具體個案事實,對具體適用某一法律條款作為處罰依據的理由進行解釋,必要時要對法律條款進行法理解釋。
(2)引用法律條款要准確,符合法律適用原則,並且應當根據條、款、項、目的順序寫明適用到最底一層。
(3)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規范合理。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闡述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理由,包括依法從重或者從輕、減輕情節的適用。
3.處罰決定:
處罰決定應當表述清楚,具體、明確,具有針對性、客觀性和可執行性。罰款除書阿拉伯數字外,應同時採用漢字表述。
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時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救濟途徑時要寫明復議機關和訴訟法院的具體名稱(地址),復議、訴訟的期限,寫明製作日期並加蓋行政執法機關的公章。
『叄』 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具備的條件共什麼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中關於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條件是: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3)行政處罰決定擴展閱讀
1、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2、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3、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肆』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範本有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2號黑體加粗)
工商 字( ) 號
(處罰決定書文號用4號仿宋體,案件號用阿拉伯數字,與正文空一行,正文部分用3號仿宋體)
2、當事人基本情況,可表述為: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載明姓名、性別、年齡(按出生年月日表述)、民族、籍貫、文化程度、住址(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郵編和聯系電話等內容;當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在按上述自然人表述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案情增加字型大小名稱、經營場所、經營范圍、執照有效期、注冊號碼等內容;當事人為法人或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應當包括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注冊資本金、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方式、成立日期、注冊號、郵編和聯系電話等內容。當事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可依責任主次依次排列。
(二)正文:包括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內容和依據、採納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情況和理由。具體可分為八個方面寫明。
1、案件來源和立案過程,可表述為:
×年×月×日,本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嫌……,於×年×月×日立案調查。
或年×月×日××12315行政執法指揮中心轉來(或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等),本局執法人員現場初查……,涉嫌……,於×年×月×日立案調查。
2、違法事實的說明。
此部分應將案件事實表述清楚,要以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即違法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為指導,既揭示案件的本質和特點,又抓住案件的時間、地點、人物、手段、經過和結果等事實要素,闡明整個違法事實情況。可表述為:「經調查查明:……。」
3、主要證據及其證明事項。
要將認定案件事實所依據的證據列舉清楚,所列舉的證據要符合證據的基本要素,根據證據規則應當能夠認定案件事實。在記載相關證據的同時,應對證據進行分類,並要說明該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可表述為:
「證據一:(證據名稱)……,證明……」,
「證據二:(證據名稱)……,證明……。」
……
4、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情況和理由。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規定,應當將當事人是否行使,如何行使陳述、申辯權,以及陳述、申辯的內容加以表述。在沒有正式的陳述、申辯意見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也應將其在行政處罰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相關意見加以總結表述為宜。可表述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辨稱:……。」
5、處罰意見與告知。
(1)對達不到聽證標準的案件,可表述為: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年×月×日,我局依法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並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說明行政機關採納或不予採納的理由),現已調查終結。
(2)根據有關規定,屬於聽證范圍的行政處罰決定,應寫明聽證權利告知及舉行聽證活動的情況。可表述為:×年×月×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工商告()×號《聽證告知書》,當事人於×年×月×日向本局提出了聽證要求。×年×月×日本局依法舉行了聽證會。在聽證會上,當事人辯稱:1、……;2、……。
當事人沒有提出聽證要求的,表述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要求。」
6、案件事實在法律上的分析、認定。
通過對當事人所實施的違法事實和證據及聽證要求的綜合分析,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定性。可表述為:「本局認為:……,應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7、法律適用情況與處理決定的內容。
寫明對案件當事人的具體處罰意見,包括明確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引用法律條文要具體至條、款、項。可表述為:根據……(具體罰則條文),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一、……
二、……
(三)尾部。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可表述為: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並將罰沒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帳號:××××,開戶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決定的,本局將依法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救濟途徑。可表述為:
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 (應根據所適用的具體法規規定,分別表述為不同期限)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3、落款。可表述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日
(正文下空兩行落款,右空4字,年月日為漢字)
『伍』 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的區別
行政處罰是行政處理的一部分,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具有以下特徵:
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懲戒為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為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
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開來。刑罰的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
3.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是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為。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關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而行政處理則是行政機關對行政責任當事人所做出的所有的行政行為,除了行政處罰之外還包括行政處分。
『陸』 什麼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出具的文書,其上註明了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法條款、處罰依據和當事人應當履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途徑及時效,當事人逾期未提起行政復議,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行政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是整個行政處罰過程中最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應當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送達後生效。
『柒』 什麼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4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2、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3、把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4、執法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7)行政處罰決定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第四十八條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第四十九條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捌』 行政處罰的程序
一、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如下: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二、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如下:
1、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人員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
3、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4、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當場處罰決定書;
5、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8)行政處罰決定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的執行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1、當事人自覺履行原則;
2、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3、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但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除外。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加處罰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財物、劃撥凍結的存款、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等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網路—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