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所執法
A. 公務員警察局基層執法是什麼工作
公安機關最基層的就是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等單位,他們的職務就是民警。民警就是人民警察的簡稱,正式民警都是公務員,民警有刑偵、治安、看守、消防、內勤、巡警、內保、政保、警衛等崗位,他們都是依照法律執行職務。工作就是調查研究,偵查破案,調解糾紛,維護治安,看守犯人,巡警就是巡邏,預防火災,查處火災事故,整理資料,上傳下達等等。各崗位有各崗位的工作職責。
B. 公安基層執法職位是干什麼的啊
也不一定是指定分配到某一個村子,因為執法類的職位一般都為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這是行政執法類職位的本質特徵。
一、執法類職位的特點:
1、純粹的執行性
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
2、現場強制性
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二、作用
1、設置行政執法類職位,有利於為基層執法公務員提供職業發展空間,激勵他們安心在基層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基層一線行政執法隊是社會管理與市場監管職能的直接履行者,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老百姓接觸最多的特定公務員群體。
2、設置行政執法類職位,有利於加強對一線執法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和監督。規范執法崗位職責,嚴格其任職資格條件,可以更好地規范執法行為,更好地提高一線行政執法隊伍的專業化水準,更好地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3、設立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現實可行性。一些執法系統比較健全的崗位責任體系與不斷成熟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為設置行政執法類職位提供了基本條件。對行政執法人員特有的管理制度,如持證上崗制度也為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專門的管理創造了條件。
(2)基層所執法擴展閱讀:
公安局基層執法工作內容:
1、對轄區內的各地段、各部位實行治安管理。
2、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的群防群治工作。
3、負責槍支彈葯、爆炸物品、危險物品、核材料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及城鄉的治安管理。
4、負責全市徵兵、特招的政審工作;管理邊境區通行證的簽發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位類別
C. 那些法律規定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基層國土所人員有沒有行政執法權,法律又如何規定的
首先,法律授權方面,國土所作為國土局的派出機構,以縣級以上國土局的名義執法,是有執法權的。具體土地管理法應該有。
人員的執法資格方面,這個就是單位內部負責發證,一般是省國土廳發。縣級以上國土局會有執法大隊,執法證就比較多了。具體到國土所一般沒有執法證,正常都是打報告。大的國土所,有執業證也不會違法,這是內部分工問題。
D. 公務員工商局裡的基層執法和綜合管理什麼區別主要分別做哪些工作
公務員工商局裡的基層執法崗位主要是執法大隊的,要去檢查市場裡面的過期、假冒偽劣商品,比較辛苦。綜合管理崗位主要在機關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
區檢察院的文字綜合、區稅務局基層執法、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文字綜合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字綜和、市糧食局的文字綜合和市工商局的的區分局基層執法和綜合管理崗位當中,應該是區檢察院的崗位最好,相對來說更加清閑一點,而且檢察院相對更為強勢一點。
拓展資料:工商局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市商標管理,指導商標注冊和代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省著名商標的推薦、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促進本市馳名商標的發展,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E. 長春市公安局女監所基層執法職位是什麼職務做什麼
公安局監所執法職位,主要履行對轄區范圍內的各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專制隔離戒毒屬所、戒毒康復中心和安康醫院等進行歸口管理職責;擬定監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上述各所(中心、醫院)等開展好管理、教育轉化、矯治治療、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設、建設保障、生活衛生及公安監管民警隊伍建設工作;掌握監所管理工作信息,開展對策調研和情況分析,檢查指導公安監管場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依法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監所執法是公安局的主要職責之一,其業務上統一受國家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指導。
F. 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基層執法是什麼崗位
簡單說就是行政單位出去執法么,很多單位都有行政執法工作的,比如環保局下設的環境監察大隊,葯監局下設的葯品食品監察大隊,工商局、稅務局、質監局、安監局、交通局、公檢法等等都有執法大隊,對應於機關做辦公室的,這部分人主要是外出工作的。更貼近民生。不過一般公務員招考中設置的崗位都是白的,考上了就按需分配了,各個部門爭的要新人當下手。
G. 公安局基層執法職位是做什麼工作
公安局一線執法執勤是最基層執法執勤崗位的民警。
公安機關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包括派出所、刑警隊、特勤隊(特警隊)、經偵隊、交巡警等。主要工作職權為:
1、打擊管轄范圍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派出所、刑警隊、交巡警還需接到群眾報警後出警處警;
2、遇到重大活動時,到街面進行執勤、巡邏;
3、平日對轄區進行巡邏,保衛轄區治安;
4、對重要人員進行安全保衛;
等等。
H. 工商局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是干什麼的
工商局行政執法工商所可以以工商局名義行使。
具體是: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法律、法規確定的登記主管機關。負責確認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簡稱經營者,下同)的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依法履行下列登記管理職責:
(1)受理經營者的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申請、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審查是否予以核准登記。
(2)通過年度檢驗制度等方式,對經營者的登記注冊行為及其相關活動進行監督。
(3)查處各類違反有關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簡稱。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1991年4月1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號發布),工商所是區、縣(含縣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工商所的人員編制、經費開支、幹部管理和業務工作等由區、縣工商局直接領導和管理。
(8)基層所執法擴展閱讀:
工商所職責
(一)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注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I. 省考公務員基層類,行政執法類和綜合類有什麼區別
1、從事的工作性質不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原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除去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這兩類以外的公務員。是政府部門職位數量最大,是公務員職位的主體。具體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這一類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監獄等政府部門。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各級行政機關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務員。
2、職務等級不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等。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統稱為執法員,設7個職級,從高至低為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職組、職系的七級執法員之下增設助理執法員、見習執法員職級。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僅規定由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級,具體設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與專業技術條件掛鉤,體現對專業技術能力的尊重,同時考慮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
(9)基層所執法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職位首先體現為某些行業特有專業的技術崗位,如公安的法醫、海關的商品歸類、原產地管理專家等;其次,體現為一些社會通用性專業的技術崗位,如工程技術、化驗技術等。
面對政府管理與服務內容日趨專業化,各級行政領導越來越需要依賴各類專家、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技術支撐,以更好地承擔法定的領導責任。
因此,設立專業技術類職位,有利於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與執行的准確性;同時,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公務員提供職業發展階梯,吸引和穩定機關不可缺少的專業技術人才,激勵他們立足本職崗位,成為本職工作的專家。
J. 什麼是基層一線單位執法工作
一、基層一線單位工作,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